女生与老师恋爱被发现,我发现我喜欢上了我的朋友同性
女生与老师恋爱被发现,我发现我喜欢上了我的朋友同性?
首先你要确定对方的人性取向 和 接受程度不然 只会徒生尴尬 连朋友都没得做,如果是,大胆表白追寻真爱。
方法一:跟他一起看一部同性恋的电影 我觉得男同的好点 最好是文艺一点 太刺激的怕吓着他 先别说是说同性恋的 看他“慧根”怎么样 看到剧情发展到一定阶段 如果他还没意识到主题的话 可以假装恍然大悟“啊 原来是说同性爱的啊”(我觉得比说同性恋好点 因为一般人会觉得同性恋这个群体怪怪的 怕给他先入为主的坏印象 说同性爱的话 可以把重点放在“爱”上面) 然后看他反应 如果立马说“换片”或者“变态”“恶心”的话 ··估计这人还得调教调教 等他对同性恋起码持中立态度的时候再说 如果他没什么太大负面反应的话 可是在电影结束以后试着开玩笑一样问他“嘿

你觉得我怎么样”或者“如果发生在我们俩身上你会怎么办”
方法二:有很多名人 明星 时尚人士都是同性恋 挑个他持正面印象的 趁那人有什么新闻或者活动的时候跟你朋友说:你知道不 他(她)是个同性恋” 然后看他反应 如果他说好恶心好变态再也不想看他(她)的话 还是那句话 这人还得调教调教 所以记住 一定不能挑个他不认识或者讨厌的人说 因为他搞不好给你来一句“哦 不认识 ”“不关我事”甚至“难怪这么恶心” 估计你会爆血压
好了 我觉得这是两种最自然而且有能先看他反应再决定的办法 毕竟你先要已试探为主 我觉得还比较好操作 爱本来就是只看对象不分性别的 所以同性恋也只是你的个人选择而已 没什么错不错的 抱着平和的心态 为你的幸福努力吧
男朋友是自己的老师?
男朋友是自己的老师,是怎样的体验?
我没有这样的体验,不过我上大学时,我们班有这样的事。
大三时,新来的辅导员,杨老师,研究生刚毕业,考到我们学校当辅导员。长得不算帅吧,但是毕竟是年轻小伙子,浑身阳刚之气,还有知识,有学历,有工作,自有他的魅力。
杨老师喜欢上了我们班的一位女生CC。CC外形秀丽,是大家闺秀那种类型。CC在大学这2年,努力学习,参加各种比赛,也拿到不错的成绩。总之,是一个很上进又漂亮的女生。
我们外语系很多女生,处的男朋友不是体育系就是物理系的。大学恋爱是一件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只是没有想到,CC的男朋友会是我们的辅导员。
辅导员教我们上一门公共课,在课堂上,CC依然像上别的课程那样,认真听课。只是在大家知道了老师和她的关系。同学们总是忍不住看看杨老师,又去看看CC,看看他们之间有没有什么小眼神。
在同学们知道他们关系之初,很多时候,同学们都在偷偷观察这些细节,妄图挖出点课后的八卦谈资。如果有两位同学同时观察到某个细节了,就会会心一笑,似乎在向对方说:你刚才看到的,我也看到了。
后来,大家都不藏着掖着了,直接在课堂上起哄,“师娘上去讲课吧”“师娘来回答这个问题”......
既然大家都知道了他们的关系,这事已经是明面上的了,有什么事就不算走后门了。
系里凡是有什么活动,CC都是风光无限。演讲比赛,她是主持人兼参赛选手。话剧表演,她是主持人兼女主。
大学毕业时,CC留校任教。
虽然师生恋说出来不好听,但是,在感情中,能遇到一个喜欢自己的,能助力自己的人,真的让人羡慕呢。只要自己过得幸福,不用在乎其他评价。
南京失联被害女生李倩月自身有没有问题?
南京女大学生失联被杀:缺乏有棱角的善良
01
“一路奔向更美的风景”
近日,南京一女大学生李某月在云南省勐(měng)海县境内失联,引发广泛关注。8月4日,勐海警方发布通报,李某月的男友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李某月曾在朋友圈里写道:“我一路奔向更美的风景。”如今,花一样的女孩消失在了远方,只是没有诗,她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
有同学专门把她以前爱笑的照片做成了短视频,对她进行悼念,“愿天堂都是你的笑脸”。现在,她的笑脸只存在于记忆中,留给人们的是模糊的身影,心痛和惋惜。
愿李某月在天堂里没有委屈,只有笑容,希望她的魔鬼男友及其同伙得到法律的严惩。
02
坠入爱河成了傻子
关于男女之间的恋爱,木心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轻浮,随遇而爱,谓之滥情。多方向,无主次地泛恋,谓之滥情。言过其实,炫耀伎俩,谓之滥情。没条件的痴心忠于某一人,亦谓之滥情。”轻浮、泛恋、耍酷,这里所指的前三个问题,用在李某月男友洪某身上恰如其分,而第四种情况“没条件的痴心忠于某一人”,则是李某月的致命之处。坠入爱河就成了傻子,难道说的就是李某月这样的女孩?
朋友说,李某月很愿意讲述她和男友洪某的初遇。2019年年底,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空乘专业读大二的李某月接待一名外国人,在地铁上,语言沟通不畅。一旁的洪某外语好,帮她解了围,两人互加微信,后来成了男女朋友。
洪某身高超过1.9米,长得帅,身上有肌肉,体格健硕,自称是“官二代”,又在保密单位,再加上英雄救美式的开场,几乎没有一个女孩不被征服的。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生活毕竟不是童话故事,直到得知女儿被害,李某月的父母也说不出洪某的具体身份和职业。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洪某和张某光疑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曹某青和洪某同为军迷,是水弹枪爱好者。我们可以想到,如果李某月发现自己的男友却和自己一样是职业院校的学生,扒开了洪某的画皮,结果会怎样。
一言不合就玩命,面具被戳破了,伪装不下了就杀人,洪某妥妥地就是游荡在人间的死神。
03
有棱角有锋芒的善良
一位美国心理学家说,善良的人害怕敌意,用不拒绝来获得他人的认可,大部分友善的女性一辈子都会被痛苦、空虚、罪恶感、羞耻感、愤怒和焦虑所折磨。他把这种心理称为“取悦病”,只会取悦他人而成为一种病。
拔掉牙齿,善良就是软弱;拔出刀来,善良变成邪恶;真正的善良要有锋芒有棱角,在两情相悦的同时保持自己独立的存在,就像舒婷笔下的诗句描述的那样“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但是,李某月似乎更像漂亮的笨女孩,柔弱大于坚强,依赖大于独立,纵容大于自主。
其亲属曾经劝告她要小心为好:“洪有点不可靠,感觉他是个很极端,很偏激的人,让人害怕。”也许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李某月并没有把亲友的善意提醒当回事儿,也因此埋下了祸根。
善良只有善良的人才能懂得,内心丑恶阴毒的人是读不懂别人的善良的。在韩国电影《今天》里,女主角多惠的未婚夫在雨夜被一个少年开摩托车撞伤。可是那个少年为了逃避责任,由偶然过失转为故意杀人,干脆把人撞死,其内心险恶由此可见一斑。
多惠最终原谅了肇事少年,还写了请愿书向法官求情,给对方留足了成长的空间。但是,事与愿违,多惠并没有能够感化肇事少年,他因嫉妒而杀死了同班同学。多惠陷入了痛苦的自责中:“罪人难道不应该忏悔自己的罪行吗?”
木心曾经说过,缺乏智慧的善良就是愚蠢。《教父》里有这句台词:“没有边界的心软,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毫无原则的仁慈,只会让对方为所欲为。”李某月基于利他主义,感到对别人的价值就是自己的价值,总是倾向于为他人考虑,时时事事担心对方是否喜欢自己,常常处于无所适从之中。当一个女孩迷失了自己,只能接受别人的摆布,等待她的似乎只有悲剧,区别在于这个悲剧什么时候到来,或者以什么方式到来。
所以,如果你是女孩,请记住:你无须把自己的位置摆得太低,一味地取悦别人,活在别人的影子里;脸皮不要太薄,要敢于说“不”,不能一味地忍让和退步;你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被所谓的“性本善”裹挟着前行,变得拎不清事儿。
即使善良,也要棱角分明,暗藏锋芒;即使身体柔弱,内心也要像芦苇一样坚韧;即使取悦对方,也绝不能以伤害自己半分半毫作为代价。
04
做有头脑有见识的女孩
朋友爆料称,李某月男友洪某野蛮生长,品行不佳。她说:“手机和电脑加密,总是失联,经常和月月(李某月小名)吵架。会动手,平时还打她,威胁她分手就杀了她父母,每个月还找她要钱。”
在这里,电子设备加密、失联、吵架、暴力、威胁杀人和吃软饭,只要有一桩事发生,稍有一点头脑的女孩子都不会和这样的渣子交往,更不用说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然而,李某月却在对方屡次突破人生底线和原则的情况下,并没有反抗或离开随时会爆炸的洪某,采取的却是屈服,退让和忍耐。比如,她和洪某吵架后,都是她主动提出和解。这就很难用意乱情迷来解释了。
朋友说李某月:“这么个样样都好的女孩,唯独有点坏,就是看男人的眼光太差。”李某月遇人不淑一是自己读书少,见识低,轻飘飘的,肤浅,缺乏内涵;二是自己生活的圈子狭窄,判断力高不到哪里去。这导致了一味相信洪某的话,不断被渣子骗却不断给对方以机会。
这使我联想到了某顶级明星,中专毕业,本来和自己没啥瓜葛却傻傻地往枪口上撞,由于阴阳合同补缴巨额税款和罚款,连企业颁发的“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奖”也敢领,一门心思用在闹绯闻、登热搜、上综艺,却没有一部可圈可点的作品。其本质上和李某月一样,都是学历低,见识差,没长进。但凡知识面稍微宽广一些,交往的圈子稍微扩大一些,对相关领域了解得全面深刻一些,她们的人生就会大不同。
有人说,聪明人会欣赏聪明人,也只有聪明人才能欣赏聪明人。但愿女孩们从李某月的悲剧得到一个教训,就是你可以不漂亮,但是一定做一个聪明人,增长自己的见识。做到了这一点,至少识别洪某这样的渣子不是什么难事。
这里是“老学究聊书”,北师大教育硕士,聊读过的书持续精进,用读过的书透视世相。欢迎和你交流,谢谢你关注。
与13岁的女孩自由恋爱并发生关系?
就你提的这个问题来看,你是知道对方年龄的,那么我们从刑法上来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们从法条上可以看出,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你的问题是明知女方为十三岁,所以肯定算强奸,并且要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是需要我们保护的,任何伤害未成年的不法行为,都终将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大学老师和学生谈恋爱合法么?
合法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