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男朋友敬酒,历史上哪些冷知识你掉鸡皮疙瘩
陪男朋友敬酒,历史上哪些冷知识你掉鸡皮疙瘩?
秦始皇曾大度赦免了犯死罪的赵高,他无论如何没有想到,在他死后,赵高将他所有的子女(33人)全部屠杀殆尽,沙丘之变后,他们成了最碍眼的存在,最终全部成了牺牲品。
嬴政驾崩,赵高压抑了多年的怒火终于发泄。他从心底瞧不起嬴政这个吕不韦的私生子,瞧不起嬴政这个妓女的野种,瞧不起整个嬴政家族。

秦氏一族被赵高诛杀殆尽,嬴政的直系亲属除了胡亥一支,几乎无一幸免。
赵高将嬴政的野种,子女30多人全都杀光,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病死在沙丘,赵高撺掇胡亥继位,并说服李斯矫诏逼迫公子扶苏和蒙恬自杀,公子扶苏见诏自杀,蒙恬被控制,之后,赵高和李斯扶立胡亥为秦二世,这一天之后,很多人的生命进入倒计时。
赵高害怕沙丘之变的事情会暴露,而胡亥也害怕皇位不保,两人一拍即合,斩杀旧臣和宫室子孙,于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屠杀拉开帷幕,胡亥将屠刀伸向了自己的兄弟姐妹们。我们来看《史记》中的记载:
《秦始皇本纪》:而六公子戮死於杜。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於内宫,……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剑自杀。《李斯列传》: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於杜。僇(戮)死即为弃市,在菜市口杀死,矺死就是肢解。秦始皇的3个儿子自杀,6个在杜被弃市,12个在咸阳被弃市,10个女儿遭肢解。
走心写好每个问答,让提问者满意而归。认真做好历史知识传播者,让读史成为乐趣。一个做事认真的历史号,如果您看完本篇后对您有帮助或者喜欢,可以点击红色+号关注“烈焰糖糖品历史” 我会每天为您更新分享更多的历史知识、故事、干货和问答,如您有任何想法可在评论区和我互动,感谢阅读。看着兄弟姐妹们一个个死去,公子高悲痛万分,想逃跑又怕连累家人,于是想到了一个完美的死法,他上书秦二世要求为父亲秦始皇殉葬,这大大取悦了胡亥,赐了十万钱做为公子高的陪葬。这怕是秦始皇众多子女(病死夭折的不算)中死的最体面的一个。秦始皇子女们的死法之惨烈令人发指,也让人不敢相信,但1976年的考古发现似乎印证了《史记》中的事实。这一年,考古工作人员在秦始皇陵园东边的上焦村发现了17座南北向排列的墓葬,并对其中的8座进行了挖掘,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墓葬,内里却让人遍体生寒。
8座墓中有一座是空的,其余七座都有主人,只是这些人的样子实在触目惊心,其中只有一个女尸看起来是完整的,只是上下颌错位,其他的要么身首分离,要么四肢分离,要么身、首、四肢分离。
有的头骨上有箭头,显然这些人都是惨死。陪葬品是很多珍贵的东西,说明其身份也是很高的。另外一座只有一把青铜剑。墓中有烤火的碳灰遗迹,说明当时天气寒冷,与秦始皇子女死的节气吻合。
另外还挖掘出两枚铜印,男性墓中印有“荣禄”二字,专家判断是秦始皇的儿子,女性墓中铜印上刻有“阳滋”是秦始皇最宠的女儿,她生前在秦始皇的庇护下花团锦簇,享尽荣华,秦始皇死后她的下场却不如一寻常百姓。随着专家们的进一步挖掘,秦始皇子女生平事迹及死亡具体真相有望浮出水面。
历史上皇子们为了争夺皇位手足相残的事例比比皆是,但胡亥听信赵高对兄弟姐妹的惨害在历史上是最令人发指的。赵高把胡亥当成自己扩张权利的工具,利用胡亥排除异己独断专权,朝廷大臣也被诛杀无数。
公元前207年,胡亥被赵高的心腹兼女婿阎乐逼死于望夷宫,时年二十四岁,结束了他残暴的一生,胡亥不仅毁灭了秦始皇的江山还杀了秦始皇所有的孩子。
赵高也为自己的残忍付出了代价:两年后被扶苏之子秦王子婴所诛杀。变态的暴政终不会长久,秦朝被刘邦推翻。
历史给我们的启示:这也让我想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古训。秦始皇在世时,儿女们个个锦衣玉食,富贵之极,一朝始皇离世,儿女们个个惨极,不及庶人百姓。难怪崇祯帝剑下嘱托儿女们再不要生在帝王家。时也?命也?祸福相依,古人绝论。
关注我,@烈焰糖糖品历史,读史使人明智,鉴以往而知未来。大家谈古论今,以古鉴今,提升硬核实力,增强社会竞争力。参考《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
陪男友请客吃饭?
可以不敬酒的吧,女的一般无所谓,不会勉强的,又不是亲哥,你要敬酒不熟就一起来好了,人又不多
和男朋友领导吃饭注意什么?
首先,你在饭桌上说话要注意分寸,对领导要尊重一些,说一些领导爱听的话场面话,然后可以感谢领导对你男朋友的照顾和指导,跟你男朋友一起给领导敬酒,这样就是比较合适的和领导吃饭的方式,可以调节一下饭局气氛,活泼一点。
如何喝葡萄酒才能尽显优雅?
第一,首先你的着装要得体,口红可以选择淡色系或者是刚抿开后用面巾纸附上唇部,将浮在表面的口红轻轻按压除去,然后再涂抹一次,能有效避免口红脱妆哦。尽量不要使用香水。
第二,拿杯男女有别
我们经常在酒会上看到一种很酷的拿杯姿势——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杯座,熟练地摇晃几下,红酒沿着杯壁优美地旋转。事实上,这种姿势对没多少喝酒经验的人来说有一定难度,只适用于行家和男性。用拇指、食指和中指轻轻捏住接近杯座位置的杯脚是很有女人味的手势,若不习惯,在杯脚找到舒适的姿势便可。切忌用手抓住杯肚,因为掌温会令酒升温,也会令你无法优雅地与别人碰杯。
第三,看酒“好色”之心 喝酒之前,需要举起酒杯透过自然的光线观看它的颜色,或把酒杯倾斜45度,在白色背景下去看。这个小细节会透露你对葡萄酒礼仪的认识。欣赏美酒在此时是一种礼貌,也是了解葡萄酒的进阶。 摇杯指上舞蹈 观色之后,要逆时针方向摇晃酒杯,让酒旋转起来,这既能促进酒的氧化,也可以让酒香充分挥发。摇杯需要经验和技巧,也最能体现你的喝酒履历和平衡能力。若力度把握不当,使酒溅到别人身上,便失礼之极。
对缺乏经验的人,有个极简单的办法:把酒杯放在桌子上,用食指或中指压住杯底,在桌子上轻轻转动。
第四,闻酒闻香识美 摇杯后,旋转的酒液停下来,会有些酒附在杯内侧,形成小酒滴往下流,这称为“挂酒”,从挂杯时间可看出酒精与糖的含量,挂杯时间越长,说明酒体越丰厚。顺势把鼻子优雅地探入杯中,短而促地嗅闻——像小兔子觅食般的呼吸,但看起来不能太夸张,自然地陶醉在酒香中。别把整张脸埋进去,这是不雅的动作。
第五,入口浅不如深
葡萄酒是所有酒类里需要停留在口腔里时间最长的酒,要体会它的全部,需要喝下足够分量的酒,让它充满口腔之余还有转动空间。酒入口之后会升温并散发出新香味,这时可以把酒含在口中并轻吸一口气让酒香扩散,直到所有味蕾都一一与酒液亲密接触。不要小心翼翼地小口抿饮,这有失大体。
最后,如果是在餐厅用酒,可以找到餐厅,对餐厅酒单做一个了解,让餐厅懂酒的给仔细介绍一下各款酒信息。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你有过哪些尴尬的事可以说说吗?
有一次我在医院隔壁的草坪上偷吃麻辣羊蹄时,被一个年轻医生看见了,哎呦,他说的话把俺尴尬的啊,就差把头钻地下了,我是得有多馋啊!
差不多一个半月没吃肉吧,看见带肉的就两眼放光,狼吞虎咽,根本来不及细嚼,直接囫囵个儿的都能下肚。
那还是我妈住院的时候,我全程在医院守护着,晚上陪床,白天楼上楼下的忙着照顾病号。
因为住在消化科,住的都是肠胃病患者,所以刚开始进去的时候,医生就交代过,病人不能乱吃东西,要遵医嘱,多吃流质,易消化的食物。
可是我妈就偏偏爱吃肉,无肉不欢。
其实之前也没感觉我妈有多馋肉,不知道为什么,偏就住院那段时间她就特别馋,矫情,看见我弟吃烤鸭她要吃,我吃个肉饺子她也得尝上一口。
越是不能吃的她就越要吃。
不让她吃吧,她就那么眼巴巴地看着我们,还装出一副可怜样说我们姐弟俩虐待她。
实在是没办法了,我和我弟弟就商量,说咱们俩以后想吃好吃的了就偷偷出去吃,别让妈看见,省得她馋。
其实在医院做陪护是很忙的,弟弟和弟媳妇都要上班,我爸在老家,亲戚们去了也都是坐坐就走。
谁也帮不上忙,可着我一个人尽使唤,我得来回跑着找医生,扶我妈大小便,上厕所,洗衣服,给她洗澡,换药,做饭……等,忙着哩,哪有时间专门去给自己买顿肉肉吃呢?
即便是有,也没那心情啊!一门心思就是伺候老妈,给老太太治病呢!
以后一段时间就是我妈吃啥我也吃啥,她天天输液,输蛋白,所以她根本就不知道饿。
一天三顿饭,应医生要求,我得专门给她做白面汤打鸡蛋,冲奶粉或者藕粉,吃青菜的时候,只放油盐,其他什么也不放。
带的锅也不大,每次都是等她吃完,剩下的我呼噜呼噜赶紧喝一碗,啃个馒头就算一顿饭了。
刚开始还没事,毕竟咱年轻,体质好,能抗。
可是一周后就不行了,因为连续的熬夜,整晚整晚地睡不好觉,白天也无法休息,又吃不好。
我开始头晕,犯迷糊,甚至便秘,连续一周不上厕所,肚子憋得鼓一般大,又胀又疼。
害怕我因为营养不良,体力不支而先于我妈倒下,俺家孩子爸专门请了一天假去医院接替我。
说是让我回家休息休息,其实是在外面订了一间客房,叫了一份蔬菜汤加肉沫。
休息了半天,身体舒服了不少,当晚我就又回医院去照顾我妈了。
搞笑的是,我刚到医院,我妈就嘀嘀咕咕地说我偷吃了,说我只顾着自己吃,连亲妈都不管,自己在外面吃肉却让老妈在医院里吃素食。
谁也没告诉过她我出去吃肉了,然而老太太鼻子就是那么灵,她说从我进病房她就闻到味儿了,非说我在外面偷吃牛肉。
我妈就借题发挥,在病房里一边骂我没良心,一边吵吵着也要吃牛肉。
那时候负责管她的医生都是熟人介绍的,彼此说话也不客气,一看我妈生气了,医生就说我:“病人现在不能吃肉,你们做家属的也要配合,就那么一个多月的时间,该忍就忍忍吧!不要惹病人生气。”
说得我好像有多馋一样,为了一口肉把亲妈都惹恼了。
得,为了俺家老太太,那就忍吧,不吃肉了,连肉汤也不喝了,否则让她闻着味了怎么办?
后面的一个多月时间,我是一口肉都没再吃,天天跟着我妈硬扛,她吃鸡蛋我喝面汤,她吃青菜我啃馒头。
医院食堂的饭啊,素得我都快成尼姑了。
那段时间可把我给整惨了,一个人照顾病号,老太太还超级爱折腾,我是晚上睡不着,白天吃不好。
就短短一个月时间,头顶的头发全部白完了,瘦了将近20斤。
后来的那几天,我的大脑都是迷迷糊糊的,意识已经不清晰,每天就是机械性的起床,做饭,照顾病号,感觉自己随时都可能倒下起不来了。
就在我妈出院前的一个下午,那天我弟媳妇休息了,她过去看望我妈哩。
正好我的鞋子也坏了,于是我让她在医院里坐一会儿,我出去修鞋子。
在医院生生地呆了一个多月,我天,出门感觉空气都是甜的了。
修完鞋子往回走的路上,正好路过一个卖烤羊蹄的小摊,那特殊的肉香味伴着烧烤的烟熏火燎味,一个劲儿地往我鼻子里灌。
馋啊,我已经馋得无所顾忌了。
啥也不管了,吃吧,数数兜里仅剩的几块钱,我上去就买了两个,那时候一个烤羊蹄是三块钱一个。
拿着就开始啃,也不管到底有没有熟透,就站在羊蹄摊边,三下五除二的,连撕带吞,率先我就解决了一个。
哈哈,旁边的摊主都把我看傻了,这是多久没吃肉了,馋成这样了。
吃完一个香喷喷的烤羊蹄,感觉无论是味觉还是肠胃上都舒服了不少,能控制住自己,也更愿意注意形象了。
剩下的一个我装在袋子里提着,准备找一个僻静的,没人的地方斯斯文文的品尝一番。
可是城市里又哪有绝对安静的地方呢?到处都有人,我那么大个人了,手拿着一个大羊蹄站在马路上横啃,也实在太不雅观了吧!
眼看就要到医院了,再不吃就没机会了呵。
于是就在医院隔壁的小草坪上,找了个石头坐了下来,看看周围没几个人,趁人不注意,我赶紧大口开啃了起来。
吃第一个的时候,当时太激动没感觉,到吃第二个的时候才发现,其实那个羊蹄根本就没有烤熟,特别硬,撕咬不下来。
好不容易吃上的美味,扔了不舍得,咬又咬不下,我一改他日的斯文,双手挥舞着个大大的蹄子在胸前,手嘴并用,又撕又咬地和那只蹄子做斗争。
那股子倔劲儿上来了,就非得要把蹄子上的肉吃进肚子不可,本来草坪上也没什么人,再加上啃得专心,没注意看周围。
正专注的时候,给我妈治病的那个年轻医生过来了,站在我面前好半天,眯缝着眼睛盯着我,咂巴着嘴说:“我的天,你可别把牙给绊掉了,等会我回去给你拿个小刀割着吃吧!”
哎呦呦,我的嘴上,手上,脸上,都是麻辣羊蹄那又红又油的调料啊,大花脸一样地捧着一只大蹄子傻坐着。
想象一下那场景有多尴尬!对方医生是我表哥的学生,比我大不了几岁,高中的时候还曾经是高我一级的校友呢!
毕业了十几年,我上学时候的淑女形象可算是彻底被一只羊蹄给毁了。
尴尬极了!
至此,我再上那家医院,绝对都是绕路走,老害怕遇到我妈那位医生了,丢人啊!哈哈。
最后,
用我的经历告诉大家,为了避免尴尬,不管你再饿,再馋,吃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形象,不要在路上吃东西,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吃东西。
文明就餐,想吃东西就去餐厅,坐下来,斯斯文文的品尝,万万不要像我这样尴尬,遭人笑话。
特别是女孩子,一定得注意了,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