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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之间搭讪技巧小说,多年后找到失联的最好朋友

综合 96

同性之间搭讪技巧小说,多年后找到失联的最好朋友?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朋友,曾经的美好藏在心里,能处成啥样就啥样吧!没有必要去纠结,没有必要去留恋,因为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我以往是个热心肠的人,喜欢召集一些人和事。当过兵的人都知道,最难忘的莫过于最苦最累时期的战友,新兵连时的战友我认为最为深刻。

同性之间搭讪技巧小说,多年后找到失联的最好朋友

在部队时曾在空军报发了一篇文章《梦回新兵连》,诉说着对新兵班长的思念,后很幸运的在微信圈碰到,于是有了联系新兵班战友的想法,八个人联系上了六个,还有两个没有联系上,按新兵连时的地址也写了信,没有找到。

生活在一个城市了还有三个,前年小聚了一下,三个来了两个,其中一个感觉没有了往日的热情,没有了当年的青春无暇,自己多少有点失望,从那以后,联系的也少了很多。

我认为也很正常,人的朋友圈是在不断变化的,人的经历不同,认识不同,也就成了志不同道不谋的局面,曾经的恋人还有的形同陌路呢!看开些,必竟拥有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如何去认识一个男生可以留下好印象?

我真是有些好奇?一个什么样的客户能引起你这么大的单相思?自古以来有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相信感觉,只要那男的没有女朋友,又对你有好感的话,一切不成问题。但是目前你仍然是不知道他是否有女朋友?可见你是很单纯的女孩子了。你先从你的同事下手吧,多和你同事来往,尽量在待在一起,每次你都要打扮的干干净的,漂漂亮的,做事说话有礼貌而有分寸感,始终要有一种羞涩的神态,男人们最喜欢女人这种羞羞的表情了。你可以先通过同事了解一下他的家庭情况,个人情况,不要贸然地主动出击。如果他有家庭了?那么你就留下记忆。如果他单身一人?那么你可以在同事和他在业务上打交道时,不经意地出现在他们面前,当然你这点小心思是瞒不过同事眼睛的,你最好和同事搞好关系,这样你同事才可能对你和他的事情上心,从而找到多个借口让你出现在他面前,这样他才会有更多时间来了解你,认识你。如果对你有感觉,一切都不是事,如果没有?咱也别自作多情了。当然还有一点最好的是,当他没有女朋友时?可以让你同事以开玩笑口气试探一下他对你的印象?比如你同事对他说,某某,你有没有女朋友啊?什么时候吃你喜糖啊?之类话语。确认对方真实家庭背景,个人婚姻信息后,然后说你对某某女孩子印象怎么样啊?我看你俩挺般配的,先处处怎么样啊?如果他对你有好感?一定欣喜不已!否则就会婉拒了!这样大家谁也不耽误谁的私人时间,多好。丑媳妇早晚都要见公婆的,别不好意思,为了自己的一片心!开始行动吧!

事后可以通过别的证据处罚吗?

用三个真实案例说清楚这个问题。一个是事后被抓被准确定性处罚的案例;一个是事后被抓申诉成功,撤销处罚的案例。另外列举一个特殊的真实案例。

本文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震慑那些蠢蠢欲动的人。雁过留痕,尤其是现在的数据时代、证据时代。有些事情并不是人不知鬼不觉的。相反,痕迹与配套的证据如影随从地跟着每一个违法的人身后。如果你不以为然,不相信,那你接着往下看......

类似嫖娼的法律依据、法律规定很多人都已经知晓了,我就不赘述了。事实胜于雄辩,通过真实案例,我们会知道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否系违法行为,能否定性处罚。

(被抓获的失足女)

事后被抓且被准确定性处罚的真实案例:

案件概况:

2019年11月3日,陈某接到福建莆田市公安局的传唤,要求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陈某按照传唤要求,来到公安机关。原来,公安机关在办理某一起刑事案件的时候,发现陈某涉嫌嫖娼的违法行为。于是便依法将陈某传唤过来。

最终调查后,认定陈某某于2019年6月8日在莆田某某顿酒店,通过微信转账520元嫖资给失足女贾某莉实施嫖娼;于2019年8月24日在莆田某克酒店,通过微信转账300元嫖资给失足女贾某莉实施嫖娼;于2019年10月5日在莆田某克酒店,通过微信转账300元嫖资给失足女贾某莉实施嫖娼。

认定以上违法事实的证据有:违法双方的陈述(陈某未承认嫖娼事实),监控视频资料,物证,转账、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辨认笔录等。

公安机关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陈某有嫖娼的违法行为,决定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执行处罚决定后,陈某不服,认为公安机关处罚决定错误,案件管辖有误等,并于同年11月26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原处罚决定。

(视频监控证据)

陈某的理由如下:

一、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有嫖娼行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物证、口头证据、视频截图鉴定等方面不符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标准;

二、案件由案发地公安局查处,该公安局分局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一审法院审理结果:一审法院仔细阅读卷宗,并找到相关人员核实。认为公安局根据陈某、贾某莉的询问笔录、移交记录、宾馆监控录像、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认定陈某有嫖娼行为,并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原告请求撤销处罚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一审法院最终驳回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

接到一审判决结果后,陈某仍然不服,上诉至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证据确凿后驳回陈某诉求)

中院二审最终裁定结果:

二审中院:本案是由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延伸而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虽然部分案发地不在刑事案件办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内,但是上级公安机关已经依法指定其管辖,所以在管辖权上没有异议。

其次,公安机关办理此案件以及最终做出的处罚决定所依据的证据充分、确凿,办案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被告人陈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公安局作出的原判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陈某的上诉理由无法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管辖权无异议)

小结:

无论是一审法院,还是二审终审。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所依据的都是证据以及程序合法性。

说明一个事实:无论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虽然口供这种证据很重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证据完备、形成稳固的证据链条后,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处罚!

(证据链条一旦形成,就已经不需要挣扎)

事后被抓申诉成功,撤销处罚的案例:

案件基本情况:

吴某系仙游县某酒吧的顾客。2019年4月21日晚,吴某在该酒吧喝酒娱乐,看中在该酒吧T台走秀的余某(女),欲带其出台开房,遂以向余某送花环的形式(该酒吧的经营模式,顾客可向走秀女孩送价值200元-5000元不等的花环,之后由走秀女孩与酒吧按比例分成)向酒吧营销部负责人杨某微信转账支付了5000元。

随后吴某带余某到仙游花园宾馆开房。余某回到酒吧后,杨某向余某微信转账支付了3000元,另外2000元为余某充值为花环。

2019年4月26日,仙游县公安局民警接到举报称:仙游县某酒吧内存在卖淫现象,次日,仙游县公安局受案登记。经仙游县公安局调查查明:2019年4月份一天,吴某在仙游县某酒吧内以5000元的价格带失足女余某到仙游县仙游宾馆发生性关系。

同年9月11日,仙游县公安局向吴某告知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制作了告知笔录。同日,仙游县公安局作出并向吴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吴建武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当日,吴建武被送往仙游县拘留所执行拘留,罚款未交纳。

以上处罚决定依据的证据:吴某、余某的陈述笔录(吴某未承认嫖娼事实),转账记录,开房记录等。

事后,吴某不服该处罚决定,遂于2019年10月18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即所谓的民告官)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吴某诉请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吴某的诉讼请求。

之后吴某提出上诉,理由: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与余某已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亦无法证明二人发生了性关系。

本案焦点在于证实吴某与余某之间有无嫖娼事实发生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且公安机关处罚程序是否合法。

二审中院认为: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根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原则,本案中,认定嫖娼事实成立除了主观上双方必须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以外,客观上还必须完成给付金钱、财物并发生性行为。

本案公安机关认定吴某存在嫖娼行为,并与余某发生了性关系系事实。但是该事实存在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故公安机关认定吴某构成嫖娼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直接证据不足,且未形成证据链)

二审终审裁定:

综上,上诉人吴某的上诉理由成立,应予以支持。被上诉人仙游县公安局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原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19)闽0303行初134号行政判决;撤销仙游县公安局于2019年9月11日作出的[2019]00312号行政处罚决定;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仙游县公安局负担。

小结:

还是证据,不管任何权威性的决定,尤其是严肃且需要公平公正的法律。证据是所有一切的前提!本案中,缺少直接的证据证明二人有直接的金钱交易,且无直接证据证明二人发生关系。所以定性处罚被撤销。

其实我们大家伙都知道,真相其实是什么。但是缺乏直接证据,也没有形成证据链条,只能是疑罪从无!

(真相我们都可以猜到)

一个特殊的真实案例:

真实案件概况:

张三出差住在一家酒店,刚打开房门,就在地上发现了一张小卡片。张三被小卡片上的色情信息给吸引了,按照提示拨打了电话,不一会儿一名打扮妖艳的女子,敲开了张三的房门。两人见面后便商谈嫖资,谈好嫖资并交付给失足女后二人便开始做准备工作。就在此时接到举报的民警打开了房门,将张三和女子带到了派出所。

到案后,张三自认为自己并未有任何实际的行动。便没有顾虑太多,详细将事情经过陈述了一遍。失足女个人陈述与张三一致。现场查获张三转账记录,张三通话记录以及聊天记录等。

事后,派出所将张三的行为定性为嫖娼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张三觉得自己很冤枉,钱也没有付,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为什么派出所要处理他呢?

(被当场查获但未发生关系的情形)

案件解析:

首先可以得出结论,张三和女子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

为什么呢?因为根据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对前一种行为,应当从轻处罚。

但是如果说两人没有发生性关系,应当从轻处罚。所以说,本案中,张三的行为应当认定系情节较轻的情况,可以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说一个冷知识:强奸罪的认定必须是男性强迫女性发生性关系。但是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的认定,可以是异性之间,也可以是同性之间。

(相关批复、答复)

写在最后:

执行法律的唯一依据就是证据。证据也是案件的灵魂。但是证据分为几大类。证据之间优势可以互相关联,互相呼应的,这就是证据链条!一旦一个案件证据形成了稳固的证据链条,那就可以定案、定性了!

发生在偏远的郊区,且复杂又繁琐的刑事案件很多都是零口供定案,并最终判刑。更何况是案情简单又易于获取证据的嫖娼案件呢?您认为能够违法后又能逃脱掉处罚的概率有多大呢?个人认为概率很低。

而且嫖娼案件一旦被发现,首先就是声誉毁于一旦,然后紧接着就是家庭矛盾的开始,最后更严重的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的下一代政审。有人说治安案件政审不会受影响,的确如此,一般的政审可能影响不大。但是比如当兵、国家安全部门等重要部门的政审呢?

(政审是一辈子的大事)

一时的纵欲带来的后果是无穷无尽的,能够让人肠子都会悔青了。不想让自己有遗憾和后悔的机会,就需要约束住自己。自律是一个人素质高低很重要的评判标准。我们可以选择多种多样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符合伦理道德标准的爱好或者兴趣来释放自己!

全文结束,谢谢阅读评论转发。全文共计3630字。有任何不同的见解,欢迎留言讨论交流。如果您觉得有用,欢迎转发分享。帮助到更多的人。谢谢。

(自律是素质更是品质)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你在做公交车的时候遇到过哪些美女?

这个问题使我突然回想起了多年前自己年轻时的一些“荒唐事”。那个时候,我还很年轻,正是对未来充满憧憬,充满激情的单身岁月。

有一个周末,我坐公交车去找一个同学玩。虽然是周末,可是车上的人并不是太多。我很庆幸周末有这样一个美好的开始。更让我高兴的是,我发现自己的邻座是一位大美女,而且是在认真看书。我最欣赏的不是那种走摩登步的时髦女生,而是这种埋头苦读的女生。

我知道冒昧地去打扰一位女生是极其不礼貌的。但是作为一个单身的年轻男子,遇到对自己有吸引力的女生时,鼓起勇气去搭讪会不会也是一种正确的勇敢行为呢?

有时候机会就在你犹豫的片刻溜走……书本上这样告诉我们。

于是,我朝着她轻声说道:“你好,请问可不可以开一点点窗户,有点热?”当时是深秋,外面其实是有点凉意飕飕的。

她二话不说,伸手就推开窗户,眼睛始终没有离开书本。一阵凉风吹了进来,我感觉自己的勇气被凉风吹跑了一半。

可我内心不甘心,毕竟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不能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啊。过了几分钟吧,我又鼓起勇气对她说,风有点大,请她关一下窗户。她又是一声不吭地关上窗户,眼睛依旧聚焦在书本上。

这下,我的心与勇气简直跌进了冰窖里。我总不能再次要她推开窗户吧?毕竟她不是售票员,专门为乘客服务的,她自己也是乘客啊。

我无奈地摇摇头,心想这千年等一回的机会就这样眼睁睁看它溜走。突然我的眼睛停留在她手中的书本上,我很好奇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让她如此着迷?

原来是当时非常畅销的书《XXX》,一本专门讲述如何做人道理的书籍。这本书我看过几遍,觉得很不错,可是在我的印象当中,很少有女生喜欢看这样的书。

我忽地有了一个想法,于是,我对她说道:“这本书是不错,可惜作者介绍的技巧太多,而实质内容有所欠缺……”

这时,她终于有反应了,抬起头来对我说道:“这可能是你的看法,我觉得这本书的内容非常详实,列出的案例都是生活当中活生生的例子,很接地气,可实操性也很强……”

她的语气中透着一丝丝不满,可是她极力在控制自己的情绪,跟我讲道理。就这样,我们开始聊天起来,公交车里的音乐不知什么时候也开始响了起来……

我觉得年轻的时候,如果真的遇到自己认为有“眼缘”的人,鼓起勇气去搭讪,并不是什么违背道德礼貌的事情。毕竟缘分这个东西是可遇不可求,一旦遇上了,如果你没有勇气去争取,很可能就会与其失之交臂。不过,在争取的过程中,不要过于简单粗暴,而要讲究一定的方法方式,力求找到双方共同的一个交点。

我便也不喜欢你了?

成年人的情感控制,你不喜欢我,我便不再喜欢你了

因为人成长了,就拥有了成年人的爱情观。

得不到就适可而止,不执着,愿放手。

以前,我们都曾义无反顾的爱一个人,不计较得失,享受付出的过程,在经历过求而不得的感情里撕心裂肺,总是想着怎么折磨自己,或者是报复对方,想着让对方后悔,来挽回感情,拼命的拖着。

而成年人的爱情,发现对方不喜欢,都能通过理智分析,明白长痛不如短痛,学会了权衡利弊,及时止损,因为没有那么多精力与时间放在求而不得的感情上,早些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爱不到就适可而止,不纠缠才更体面。

开始权衡利弊,得失为主,感受为辅。

年轻时喜欢一个人,可以改掉对方不喜欢的行为,愿意毫无条件去追随对方的脚步,愿意为了一瞬间的心动甘愿沉迷,拥有着青春年少的热情之心。

而在成年人的爱情里,喜欢一个人,愿意付出自己的感情,但是会计较成本得失了,在一定的程度里会有所付出,会喜欢,但是会希望得到对方的回应,要求像我对你那样,希望能有一场平等对待的爱情,若不能那样,就算了!

所以说,成年人的感情已不再那么单纯,在内心深处,存在理智与判断,因为确实懂得了,这个世界上不是谁非谁不可,对方不一定是自己生命里最好的那个人,人还是要往前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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