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奔赴恋爱观,可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她
双向奔赴恋爱观,可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她?
喜欢一个人是不能控制,喜欢一个谁不想拥有他呢?如果彼此都喜欢,而对放却说不想谈恋爱,还是做朋友好,只能有两个原因:
第一、自己对她不够好,她在你身上感觉不到你喜欢她,或者是你的喜欢还不够足已让她和你交往。有时我们觉得自己已经做的很好了,可她为什么还是这样呢?这只能说你做的只能感动自己而已,却打动不了她。女生对细节是很看重的,她们想要的是你对她独特的好,而不是一视同仁的好,只属于她的好,和喜欢。

第二、她害怕,如果和你交往了走不到最后,会失去你这个朋友,因为你在她心中太重要了,如果失去了她可能承受不起那种伤害。其实归根结底还是你没能让她看到你对她的态度,既然不能牢牢的抓住,还不如以朋友的方式陪在你身边,虽然这样也会痛苦,但总比失去好很多。其实很多会说这有什么,最后分开说明彼此不合适,以后总有找到自己合适的。很多不知道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没有几个人能走进你的内心,如果一个人突然闯进你的世界把你的世界都打乱之后悄然离去,那时什么感觉呢?我却是那么荣幸遇到了,当她离去时,我的世界感觉失去了生机一般,内心好像失去什么是的,空唠唠,有时甚至有窒息的感觉,一切都变得无所谓了,甚至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其实和一个自己很好的朋友谈恋爱比和一个不太熟的人谈恋爱更难。失去也给痛苦,但是真能走到一起那也是最甜蜜最幸福的。
如果你真的很喜欢她,就拿出你的态度,和行动,让她没有这些顾虑,让她感觉到你们在一起的是可以走到最后的,能遇到一个这样的人其实是很幸福的,好好珍惜。
但他心里一直都有另一个人?
爱是给予,不是索取。
爱不分对错,即是美好,又是现实。命运的安排从来都轮不到我们做主,上天安排你遇见你想遇见的人,自然有人就要做失望的人。
有一种恋爱,很爱很爱一个人时候,不管你们分开多久,那种感觉,还有想填补的遗憾,原来一直都在心里面……在他或者她内心深处初恋也许是最美好的回忆!
感情不分输赢,而是看真假忠于自己的感受,才是对自己负责任的做法,因为往往背叛你的人,都不是你的敌人……
还原平静不改的表情,就此与你撇清。那些心动感觉,有真心过,有快乐过,有感动过,有浪漫过,也有悲伤痛苦过,如何确定,从前承诺多么的真诚,场景遗留物证,是否回到从前……
也许离别以后,
谁愿翻开未完成的心痛剧情,
如果,天空海阔有你想追,
离开,伤心总回慢慢过去,
情感,怎可以自私,施舍的也别收取,
人生,都不免挫折与唏嘘……
时光,深刻的爱录下证据,
重新,找到自己,一生不要掉眼泪……
重新,找得到自己,放下执念……
认清自己追寻的方向,无论结果怎么样,最重要懂得放开和面对……要面对问题才能解决问题,重新出发……
时间过去了不是忘记,是沉淀。
两个真心相爱的人,他们的视线不是看着对方,而是看着同一个方向……
女医生会找男护士结婚吗?
结婚是讲究缘份的,只要是合适是对的那个人就完全可以结婚的,感情是需要双向奔赴的才会幸福。他们俩个谈恋爱算是隐私,但是关键是两个家庭的事,有很多现实问题是他们解决不了的,所以要双方家长认可的这一关也不可忽略,为此女医生男护士能成为眷属是有机率的。
为什么有时候一个男人可以从不爱一个女人到死心塌地爱着这个女人?
“女人因爱而性,男人因性而爱”这句话就可以说明一切。怎么理解呢?一个男人可以在开始的时候,不爱一个女人,但是只要两个人的关系有了实质性的发展,那么男人一般会死心塌地爱上这个女人。
有的人可能会觉得,这个说法是无稽之谈,但是我想说,还真的不是无稽之谈。这就像是一个命题:
你觉得男人和女人之间有纯洁的关系?
我的回答是没有,这样的关系不会存在!
为什么?
因为男人和女人之间有性的存在。
如果一定要列举出存在的纯洁关系,在男人和女人之间,那么只能有两种情况。
1、女人是被这个男人喜欢的,但是女人不知道,男人也从来没有说过。
2、结婚了多年的夫妻,也就是我们说的老夫老妻!
而一定要回归本质的话,有时候一个男人从不爱一个女人,最后到死心塌地爱上这个女人,还要对女人很好,那两个人之间八九成会有过实质性的发展。
也就是存在性关系。
这个论点,可以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去证实。
马斯洛的需求理论里,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第一是生理的需要;第二是安全的需要;第三是归属与爱的需要;第四是尊重的需要;最后是自我实现的需要。
你会发现,男人和女人之间因为性的存在,其实包含了五个层次的方方面面,这一点在所有的事情中是很难出现的。
首先说生理需要,这一点不用多说,大家都清楚;第二是安全的需要,安全除了是自身安全的需要,就是不受到生命的威胁,也包含了稳定人际关系的安全需要。换一句话说,男人有个自己深爱的女人,有稳定的关系,也是安全的一种表现,起码得到了心理的安稳。
第三是归属与爱的需要,这一点也是一样的道理,男人和女人认识,从陌生走向熟悉,最后发展成为亲密关系,背后支撑的就是归属与爱;第四是尊重的需要,都说男人需要的最重要的一个尊重,一定是来自自己的女人。第五是自我实现的需要,现在的人们,结婚成家,一个男人有自己的女人,就是一种自我现实的表现。原因在于结婚成家或者有一段爱情是男人和女人长远人生道路的追求,是自我实现的需要!
所以,总结起来,这一切的根源在哪里?就在男人和女人有了实实在在的亲密关系。
可见,这类情况的出现,就是上述理由在背后支撑着的。
接着说,男人为什么会死心塌地爱着女人。第一、这个是人类社会进步和人自身进化的原因
都说人是高级动物,关键的点在什么地方?依我看,在“动物”这个词。也就是说本质上讲,人还是动物性的。那么就过渡到另外一个层面:
你会发现,男性的精子是小并且多的;女人的卵子是大而小的。
为什么需要讲这个问题,这个就说到了稀缺性的问题。相对来说,新的生命产生,雌性会比雄性重视。简单的例子就是在自然界,每次雌性选择雄性之前,都会选择最强大的雄性,而且大多由雌性哺育和培养后代。
可见,雄性的任务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留下后代;雌性的任务是尽可能保证自己的后代是最有质量的。
但是,你也会发现,自然界也有很忠诚的动物夫妻,比如信天翁就是一辈子的一夫一妻制!彼此会守护着对方,直到生命结束,这个是进化的结果。
反观男人和女人结成伴侣也是这个道理。自然,还有社会进步的结果,存在舆论的约束!以及道德的约束在里面。
为什么呢?你看古代的男人,三妻四妾很普遍,到了现代,提倡的是一夫一妻,所以这是社会对于男人的约束,也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表现。
这样以来,男人会自觉履行起自己的责任,会对自己的伴侣很好,因为男人从小受到的教育要求男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第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双向奔赴的
这句话很好理解。一个人对你好,你才会对别人好?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你爸爸之所以是你爸爸,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你生理学上的父亲,你们有血缘关系,还因为他对你好,养活你,给予你很多生活的条件,包括了物质和精神的帮助。
当一个女人把自己所有的好都给了一个男人,那么男人自然会接收到女人的爱,自然会有相应的反馈。最起码,大多数男人是看重和女人的亲密关系的,大多数女人也只有在对男人满意的时候,才会对男人付出一切。
第三、人是需要修养来修饰的
什么是修养?我曾在《真实的信仰》里面看到过这样的一句话:
人的修养往往在不经意的言行举止中体现!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修养有很多表现,对自己的女人好,或者说对和自己有过亲密接触的女人好就是一种修养的表现。
原来有一个富家公子,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开始的时候这个贫民出身的孩子不屑与这位富家公子交流。因为她觉得人家有欺骗她的嫌疑。之后,富家公子用行动感化了女孩,两人发生了关系。
事后,男孩家里坚决不同意,那还是一个门第观念很重要的时代,两个人陷入了尴尬的局面。这个事情到这里,似乎就是富家子弟抛弃女子的戏码了,但是这个富家子弟还是却不这样想。
即使两个人不会有结果,但是富家公子一直私底下照顾女孩的生活。直到女孩因病去世!这个故事是我听家里的老人讲的。
可见,这个男孩是一个有修养的人,有修养的人一定是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
接下来讲讲女人的原因一个男人不会没有任何来由对一个女人好,但是一个男人决定对一个女人很好,那么这些女人除了和男人有了亲密关系的发展,还应当具备下面这些品质:
1、良好的性格品质
玩乐的时候,男人都喜欢放得开的、会玩会闹的女人,但是男人真正欣赏和尊重的女人,往往是那种能够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女人。
踏踏实实本身就是女人身上男人所看重的最重要的一个品质。
我们可以想到很多用来描述女性的美好词语,比如说温柔、善良、贤惠、大方,可见能够让一个男人死心塌地的女人,首先要具有良好的品质。
2、独立自主
都说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也流,人要靠自己才能够在社会上站稳脚跟。聪明的女人都知道男人是靠不住的,所以在发展一段亲密关系之前,清醒的女人一定会坚持独立。
独立不仅表现在物质上的独立,也表现在精神的独立。
3、拿得起放得下
很多时候我们描述一个人的性格总会说这个人很干脆、这个人有分寸、这个人拿得起放得下。
对于一段亲密关系来说,在这个社会上我们看到了太多的背叛、太多的不忠,所以似乎把拿得起放得下,用来形容感情会比较贴切一些。
不同于那些纠缠不清的女人,男人真正欣赏和能够真心对待女人,往往是那些有自己的独立主见,能够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
【写在最后的话】
一个男人从不喜欢一个女人,到喜欢上、爱上这个女人,并且对这个女人死心塌地,除去亲密关系这一层,有男人自身的原因,也有女人的原因。
世界上所有的关系都是双向奔赴的,只有双向奔赴才能够变得有意义。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个人观点多有不足,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电影倒数说爱你拍了多久?
3个月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一见钟情的孙时豪与唐妍,历经恋爱的酸甜苦辣后,卡在了结婚的关卡进退两难。意外的发生,让二人陷入循环时空,重新审视彼此的感情。几番劫难后,他们终于克服难关,实现了双向奔赴的爱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