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女朋友下边流血,上海书店10岁儿童不雅事情
打女朋友下边流血,上海书店10岁儿童不雅事情?
所谓的不雅事件,其实就是发生在5月21日的上海七宝万科西西弗里书店内,5岁的女孩跟着母亲去书店,在书店中女孩被边上的10岁男孩要求一起玩耍,结果被小男孩引导被猥亵的事件。
事情的整个过程就是在女孩和男孩一起玩的时候,起初两人还一起看书,后来男孩试图诱骗女孩跟他去男厕所,见到女孩没上当之后,改为将其哄道书店偏僻的角落,连哄带骗的将5岁的小女孩的内裤脱掉暴露私处,让其任意“玩耍”,后又教唆女孩舔他的下体。

事后当女孩的母亲找到女孩的时候,发现衣服凌乱不堪询问下才勉强得知一些,为了确认事情的经过,调取监控之下才发现如此不堪入目的事情。
事后女孩的母亲找到男孩的妈妈,理论一番之后得到的答复,实在令人瞠目结舌,在视频的证据之前男孩的妈妈居然不仅不道歉,相反称女孩是自愿的,自己的孩子又没有强迫她,就算警察来查也不怕,撂下一句话“阿拉是上海本地人”。
许多人看到这里估计也都会和我一样,对于这种事情是瞠目结舌。既不敢相信十岁的男孩能干出这种事情,又对于男孩妈妈的处理事情的态度和方式感到气愤,更为女孩的遭遇而感到惋惜,那么究竟如何看待这事呢?
男孩妈妈令人发指的回答,可见其家庭素养之低在这件事情的过程中,不管男孩究竟是有意为之还是女孩自愿,这都是非常令人尴尬的事情,我想双方都不愿意看到,可是毕竟男孩的行为是错误的,作为当事人的家长,更应该积极的帮助孩子来解决问题,承担监护人的责任。而不是强词夺理的一味胡搅蛮缠,主动推卸责任给女孩,这根本不是一个称职的家长该做的。
当然通过男孩妈妈的处理问题的言语,也能看出之所以能教出这样的孩子,平时的家庭教育是有多么的不堪,素质有多么的低下。却不知道如此的袒护不但不能正确的教育孩子,更是忽略了自己孩子已经走上了成长的歧途。孩子能否健康成长,得到正确的家庭教育,与你是上海人根本就没有关系,只和你是不是会毁掉孩子有关。
家庭对于性教育的缺失,导致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本次事件的主角,十岁的男孩和五岁的女孩,虽然都是未成年人,但是都已经属于对于事情有基本的认识的儿童,之所以能够发生这种不雅的事情,真正的主要原因,就是家庭对于儿童性教育的缺失造成的。双方的家长都忽视了应有的性教育,才是导致此事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男孩的超前性意识,肯定是由于平时接触到了某方面的内容,否则一个十岁左右的儿童怎么会做出如此之事。要么是父母平时没有避讳此事,要么就是看到了不雅的视频之类的。另外一方面,女孩对于自己的性保护意识的缺失,也是造成这种事情的原因之一。男女孩子的家长都忽略了对于性的正确教育,才会导致男孩做出出格的事情,女孩被诱骗被猥亵。
中国家长对于儿童性教育的隐晦,导致了儿童性方面成长的缺失在中国传统的教育理念中,很多家长对于孩子的性教育都会讳莫如深,即使到了21世纪,很多人也认为未成年的儿童能懂得什么,就是小孩子间的过家家,对于如何正确的引导的性教育觉得对孩子还是羞于启齿。其实现代的教育观点认为,对于儿童的性教育不仅可以保护孩子远离性危险,更关乎孩子能否身心健康成长,更能在成长的过程中塑造健康的人格。性教育最为重要的就是能够让孩子知道和懂得如何自我保护。
正如此次事件中的男孩,已经逐步迈向青少年了,对于性的观念早已经过了懵懂无知的年纪,性观念早已开始逐步形成了,家长这个时候对于性方面的教育完全没有,任由孩子学习到一些不良的性行为,这是非常可怕的,甚至都无法想象这样的孩子长大会变成什么样子。当然,女孩虽然是受害者,虽然年龄更小,但是毕竟也是快读书了的年纪,父母还没有对女孩子教育自己的身体什么地方是不能被人碰触的,作为女孩子对身体要有起码的保护意识。女孩全程被男孩教唆,说明她根本没有接受过这种教育,这难道不可怕吗?对于一个即将进入小学的女孩,此方面的知识一片空白,根本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孩子可怕的不是犯错,而是家长对其知错不教虽然这个男孩做出来令人发指的恶心行为,但是毕竟还是孩子,还是可以去教育的可以去纠正的,远不至于成年之后的无法换回。此时家长能够约束教育他,可能他还能变好,家长能用实际行动教育他,他的行为带来了多大的不好后果,而不是信口雌黄的替其辩解。不但不教育规劝他,纠正他的不良行为,甚至惩罚他,还如此蛮横的维护他,是想日后这样的孩子还会害怕什么,还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
前段时间有个从楼上扔墨水的孩子,导致楼下所有的住户晒的衣服都被墨水染上了。这孩子的父母在孩子犯错之后,登门道歉并负责清洗干净所有的衣物,他们没有逃避问题,没有因为孩子小无需担责而辩解,他们用实际的行动告诉自己的孩子,做出了错误的事情就要承担后果,就要去弥补自己的过失,这样教育孩子才能让孩子正确的成长,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只有主动的担当,才能赢得别人的谅解。所以,不怕孩子犯错,而是怕犯错之后知错还不教导。
正如在这件事情当中,由于是未成年的儿童,是不用承担法律后果的,我想这也是这犯错孩子家长嚣张的原因,如此三观不正的家长肯定也是教导不出好孩子的,这样的孩子家庭不教育,就只能最终被社会教育。
农村老人说女婿上床?
农村经济虽然不发达,但是有很多文化却博大精深,比如俗语文化,其中用词可能稍显粗俗,可是却对仗工整,朗朗顺口,细细读来,耐人寻味,深扒其中寓意,有让人醍醐灌顶之效。
农村俗语“女婿上床,家破人亡”是什么意思呢?
这句俗语字面的意思好像是女婿回娘家不能上床睡,否则这个家就会时运不济,破败不堪,甚至会闹出人命。可是现实生活中,女婿回丈母娘家,基本上都是睡在床的,也没听说有什么忌讳。
所以这句俗语所表达的意思不是单纯的睡不睡床的问题,而是会有一个前提条件!
在农村虽然场地大,但是可以睡觉的房间也不过两间到三间,如果逢年过节来了很多客人,就会造成不够住的局面,作为东道主,肯定会尽可能的安排好的房间给客人,自己睡沙发或者地铺。如果女婿也在这些客人的行列,面对丈人的安排,理所应当的睡床,让丈人睡沙发的话,那就有点目无尊长了。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虽然不是亲身的,但是你娶了别人的女儿,就要把老丈人当做亲身父亲对待,如果尊、孝老丈人都不懂,或者说不想做,只图自己快活,以后他们老了,怎么会尽到赡养的义务呢?
我有个同学在上海打工,因为公婆也在那里,就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去年同学生了宝宝,娘家父母过来看望,晚上留宿的时候,问题就来了,两张床根本不够睡,面对这样的难题,我同学的老公以第二天要上班需要休息为由继续睡在自己舒服卧室,最后还是同学公婆看不下去,把房间让了出去,因为沙发只够睡一个人,不得已打了地铺,那还是深秋的天。
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我同学的老公真的很差劲,不懂礼仪、不尊重长辈,还非常的自私。还听同学说,她已经两年没有回娘家了,她每次一提要回娘家,他老公就各种甩脸色,有无数次想离婚,却因为年幼的孩子,一忍再忍。
“女婿上床”虽然只是很小的一个细节,却体现了一个男人的脾性,虽然不至于家破人亡,但是过得肯定不幸福,抛开礼仪道德,就从他不尊重老婆的父母,就可以看出这个男人待他老婆不好,夫妻之间不和睦,那么这个家庭也不会经营的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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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遇到强奸犯时如何防身?
一位民警朋友告诉我:女性在面对强 奸时,千万不要盲目地大声呼救,更不要拼死反抗,一定要沉着应对,不然很可能就会有生命危险。
强 奸对于女性来说是非常可怕的,因为它不仅会对女性的身体造成伤害,也会对女性的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
而且在面对强 奸时,女性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如果拼命反抗或大声呼救,那只会增加伤害,很有可能还会丢失性命。
所以在面对这一情况时,一定要在保全性命的情况下沉着应对,尽量把伤害降到最低或者化险为夷。
那么当女性遇到强 奸时,该如何防身呢?
下面举一个简单的案例来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个问题20岁的小丽是某文化传媒的一名主播,因为长相甜美,身材火辣,而且还能歌善舞,所以她也因此得到了很多直播间大哥的喜爱,也让她赚得盆满钵满。
为了让自己赚得更多,她加了很多大哥的微信,通过跟大哥互动,来让大哥给她刷更多的礼物。
当然她也很聪明,也明白男人的心思,所以她不会随意地跟大哥在私下见面,因为一旦在私下见面,那很有可能就会在那方面得罪大哥,这样以后大哥就不会给自己刷礼物了。
但事与愿违,有一次给她刷了很多礼物的大哥约她出来见面,本来心里想着是拒绝的,但又怕得罪大哥,所以最后还是同意出来见面。
两人约好见面的地址后,就如约到了某高档饭店。
见面后,这位大哥就一直夸小丽漂亮,当听到大哥夸自己漂亮时,小丽的心里也是非常高兴,于是两人就有说有笑地在一起吃饭。
在吃饭的过程中,这位大哥就一直要求小丽陪自己喝一点酒,当时小丽满脸无奈,但又不好直接拒绝,所以就陪着这位大哥喝了一些。
但是这位大哥越喝越高兴,于是在吃完饭后就要求小丽陪着他一起去KTV唱歌。
当时小丽说:现在已经很晚了,而且自己明天还要上班,要不改天再去唱歌吧?
听到这句话,大哥明显就开始生气了,所以就直接说了一句“你赶紧走,真TM扫兴”。
感觉到大哥已经生气后,小丽只能低下头跟大哥去KTV唱歌,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得罪大哥,才能让自己赚到更多的钱。
当来到KTV后,这位大哥又点了很多啤酒,而这时候的小丽因为刚才在饭店已经喝的有点头晕,所以就跟大哥说:自己不能再喝了,再喝就真的醉了。
而大哥还是不依不饶地要求她再喝两罐啤酒,只要再喝最后两罐,自己绝对不会再要求她喝酒了。
于是小丽只能无奈地再喝两罐啤酒,喝完这两罐啤酒后,小丽连路都走不稳了。
当看到小丽已经喝得差不多了,这位大哥就跑到小丽的旁边,然后说:你喝醉了,你家住在哪里,我把你送回家吧?
本来小丽真的以为这位大哥会将自己送回家,所以在回家的路上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等到醒来时,她发现她已经躺在了酒店的床上,于是她的本能反应就是看一下自己身上的衣服是否还在,不过幸好当时什么事都没发生,因为他们刚到酒店,而她的大哥正在卫生间洗澡。
感觉到情况不对后,小丽就准备逃出酒店,可刚准备打开酒店的房门时,这位大哥就从洗澡间冲了出来,然后就将她推到了床上。
推到床上后,这位大哥就用双手掐住小丽的脖子,然后怒气冲冲地说:给你刷了这么多钱,今晚陪我一下怎么了?
而此时的小丽已经被掐得喘不过来气,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小丽灵机一动就委屈地跟这位大哥说:不是我不愿意和你发生关系,而是我被查出来患有性 病,如果你愿意和我发 生 关系,那你可以去附近买安 全 套,这样也安全些,避免传染到你的身上。
听到这句话,这位大哥也觉得有道理,于是就将酒店的房门给锁上了,然后就去附近购买安 全 套。
看到这位大哥已经远离酒店后,小丽的心才放了下来,然后立马拨打报警电话,警方在接到报警电话后,立马就赶到了现场将小丽解救了下来。
而这位大哥在购买完安 全 套返回酒店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来,如果当时小丽不沉着应对,那很有可能就会让歹徒得逞,同时也有可能会丧命。
那么,女性在面对侵 犯时,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不会受到伤害呢?1、大声呼救,奋力反抗
当面对侵 犯时,一定要大声呼救和奋力反抗,只有这样才能逃脱歹徒的魔爪。
不过也要根据现场的情况做出判断,如果现场周围有很多行人的话,那你就可以大声呼救和奋力反抗。
但如果现场是荒郊野外,周围又没有行人,那你这么做只能激怒歹徒,很有可能就会被杀人灭口。
所以在面对侵 犯时,一定要根据现场的情况来做出判断,千万不要盲目大声呼救或奋力反抗。
2、沉着应对,寻找机会
当现场不具备以上条件时,那你就要想办法保证自己不会受到伤害,千万不要激怒歹徒,这时候一定要顺从歹徒,然后和歹徒斗智斗勇。
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说自己有性 病,或者让他去买安 全 套,如果这招管用,那你就有可能脱身。
如果这招不管用,那你也要寻找机会,比方说在他解裤腰带的时候,使出全身的力气踢他的要害部位,这样就可以让他在短时间内丧失行走的能力,然后再利用这个时间逃跑。
不过这样做也有可能会激怒歹徒,所以一定要找准机会,千万不要失手,不然后果会非常严重。
3、降低伤害,保存证据
当事情不可避免时,那你就要接受这一事实,不过也要想办法把伤害降到最低,比方说让歹徒戴安 全 套,这样既可以避免自己怀孕,又可以防止自己感染性 病。
同时在事情发生的过程中也要顺从歹徒,千万不要说一些报警抓他之类的话,不然在事后歹徒很有可能就会杀人灭口。
所以为了生命,这时候一定要委曲求全,千万不要言语过激。
而且在事后,一定要等歹徒走远之后再报警,不然很可能就会受到二次伤害。
报警后,千万不要洗澡和清理现场,因为你的身上和现场都有警方需要的关键证据,这些证据能让警方尽快地抓住凶手。
如果你在警方来之前洗澡或清理现场,那你就等同于帮凶手销毁证据。
作为女性,如何才能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呢?1、身边的一些狐朋狗友尽量还是要断绝联系,如果不尽早断绝联系,那这样的事情迟早会发生在你的身上。
2、夜晚最好还是不要出门,如果出门尽量要有人陪同,而且还要穿的保守一点,千万不要太过暴露,而且在路上行走时,尽量走人多或道路明亮的地方。
3、一个人在家时,最好要关好窗帘,不要让外人看到屋内的情况,同时也可以在门外放几双男人的鞋子,这样也可以给歹徒一些警示,让他不敢贸然行动。
4、最重要的还是要学会自尊自爱,适当的时候也要学会拒绝,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写到最后:女性在面对侵 犯时千万不要跟歹徒硬碰硬,因为在男性的面前,女性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
如果你跟歹徒硬碰硬,不仅不会逃脱,而且还会激怒他,最后很有可能就会杀人灭口。
所以在面对这一情况时,一定要沉着应对,寻找机会逃脱,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自己受到伤害。
总之,不管怎么样,想要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那你在日常生活中还是要学会自尊自爱,夜晚时最好还是不要出门,同时也要学会拒绝。
对此,你又有哪些看法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交流。
为啥非要用注射呢?
绞刑是死刑的一种,现在各国基本上已经停用,也还有一些国家对一些非常痛恨的人使用,现在先不说哪个国家还在使用,在二战时期,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战犯,那个时候还是用绞刑来执行死刑的,对于绞刑的理解,中国跟外国不一样,刚好是相反的态度。
绞刑分为两种,一种是吊死,还有一种是直接勒死,整个过程都是在脖子处,整个死亡过程都是动脉被勒住最终血液没办法循环到脑部,造成脑部的供血不足最终缺氧而死,绞刑并不是说断气死亡,而是脑部供血不足缺氧死亡的,很多人都以为上吊是断气死亡,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绞刑的死亡过程很痛苦的,一般脑部供血不足缺氧造成死亡的,基本上面部表情都是非常恐怖的,扭曲变形得厉害,死相不好看,所以在欧美国家里面,绞刑的死刑对象一般都是贫民或者罪大恶极的一些犯人,反而他们的贵族使用的都是砍头,这是在古代欧洲的死刑的基本做法。
在古代中国,普通死刑的使用,一般都是砍头居多,对于普通贫民犯罪,达到死刑处罚的基本上都是使用砍头,绞刑这种正常都是使用在贵族当中,比如皇族里面一些造反者,被抓住了绝大多数都会使用勒死的方式,因为他们有认知就是死后留全尸,所以皇宫里面死刑执行不是服毒就是上吊以及勒死。
绞刑的死亡过程非常痛苦的,表情非常的恐怖,整个过程身体会不断的挣扎,可以说绞刑的过程是所有死刑里面最痛苦的都不为过,而且也是旁人看了觉得最让人害怕的一种,当你看到一个人在死亡边缘挣扎的时候,那种场面看过一次就有一辈子的阴影,绞刑就是这种能让人感觉恐惧难受的一种。
相对于绞刑,注射死刑就显得温柔多了,整个死亡过程基本上是比较平淡的,死者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在失去意识里面死去,整个过程在旁人看来并没有那么痛苦,就好比你在睡梦当中死去一样,身体上面没有过多的挣扎动作,这样在周围的人看来是比较人道舒服的。
安乐死的整个过程跟注射死刑流程差不多,属于最接近最类似的,为什么一些重病人希望安乐死,而上吊死亡条件不是更容易做到吗,为什么很多人都希望有合法的安乐死,原因就在这里,吊死其实过程痛苦,有勇气面对的人不多,安乐死过程至少比较平淡,让人看起来死亡的过程可以接受。
加上现在欧美国家很多都已经呼吁取消死刑,他们一直宣传所谓的人道,对死刑都不愿意接受,说是不人道,对那种血腥恐怖的死刑执行方式更是不愿意接受,而我们保留死刑,其实就是为了震慑犯罪分子,没有使用绞刑,因为绞刑的过程的确太残忍,使用绞刑杀人很多人觉得太残忍,围观的人根本很难承受那种绞刑的死亡过程,容易造成心理阴影,所以绞刑不再使用。
现在还在保留绞刑的国家还有一些,只是基本上很少使用,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是还会有可能使用的,就像美国对伊拉克总统萨达姆也是使用绞刑来结束生命的,而美国日本伊朗巴基斯坦科威特印度也门新加坡等,都还保留有,只是使用已经非常罕见,对于绞刑绝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完全废除。
古代仗刑打屁股有多疼?
“杖刑”(题目的“仗”写错了),也就是用棍子打屁股,作为中国古代最常见的刑罚,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
上古时期已经出现杖刑,到梁朝时成为正式刑罚根据历史资料的记载,早在上古三代尧舜禹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杖刑”。
根据《汉书》的记载,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也就是说,由于禹认为,人们道德衰败了,于是制定了对肉体的刑罚,后来的商汤和周武王都延续了这一做法。
于是,后来就出现了杖刑和笞刑(就是鞭刑)。《尚书·舜典》里面也记载:“鞭作官刑,扑作教刑”。
不过,那个时候,杖刑还主要是临时的刑罚。直到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制定了《梁律》才以杖刑作为正式的刑罚。
到了隋朝之后,隋文帝名人废除了之前的鞭刑、枭首等酷刑,正式制定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
到了唐代之后,唐朝沿用了隋朝的五刑制度,略有更改。
唐代杖刑适用于较轻的罪行,但也有人因杖刑丧命不过,那个时候的杖刑是有一定之规的,而且适用于较轻的罪行。
比如唐代的《狱官令》记载:“杖皆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讯囚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五厘。”
根据唐代的尺寸来看,一尺约等于30厘米,也就是说最长的三尺五寸也不过90厘米。根据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唐代的时候,所谓杖刑多用在询问囚犯的时候使用。
不过,唐代杖刑已经非常凶狠了,受刑者有的时候要面对非常巨大的伤痛。唐玄宗就曾经在一篇诏书中说:“徒非重刑,而役者寒暑不释械系。杖,古以代肉刑也,或犯非巨蠹而捶以致死。”也就是说,经常有犯人因杖而丧命的。
而且,到了武则天时代,还出现了杖杀的制度。比如,公元701年的时候,有个叫李重润的人,被人陷害,于是武则天令人将其杖杀。
武则天发明“一顿杖”,板子没有定数最变态的是,武则天时期还出现了一顿杖。什么叫一顿杖呢?就是打一顿饭的功夫,至于这一顿饭打多少下,完全没有定数。
那么,打多少下,打多重,就没有了一定之规。马端临在《文献通考》里面就说:“只曰一顿而不为之数,行罚之人得以轻重其手,欲活则活之,欲毙则毙之。夫生与死,捶楚与刀锯亦大间矣。”也就是说,一顿杖的威力要比捶打和刀锯更凶狠。
到了宋代,杖杀(活活打死)就成为了制度性的法律,主要适用于恶逆罪,也就是说造反,杀父母等罪行。
此外,唐代还正式出现了臀杖。在唐代以前,杖刑主要背、腿、臀部等,必须要平均打。但是,臀杖出现之后,则有了只打臀部的杖刑。
明代杖刑有多恐怖?打人者训练时,必须要把砖打裂不过,杖刑集大成者是在明代。明代的杖刑,真的是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我们首先从锦衣卫训练执杖手这一点,就看到杖刑有多凶残。
根据清代查嗣瑮《查浦辑闻》的记载,锦衣卫主要是找一些地方的地痞少年,“诸恶少年习杖时,先缚草为为二人,一置砖于中,一纸裹其外,俱以衣覆之。杖置砖者视之若轻,徐解而观,则砖都裂;杖纸裹者视之极重,而纸无分,能如是则入选。”
也就是说,这些地痞练习打人,是用砖头和纸张作为对象。打砖的时候,表面上看上去打得很轻,但是能把砖打裂。打纸的时候,看上去打得很重,却连纸都没有打破。
可想而知,能够打碎砖的力道,打到屁股上,受刑人肯定非死即残。
到了明武宗时期,杖刑又有所发展,开始了对大臣进行脱裤子打屁股,以示羞辱。
在明武宗朱厚照时期,出了一位飞扬跋扈的太监刘瑾。明武宗喜欢吃喝玩乐,甚至拿发动战争当过家家的游戏。
有一次,明武宗想要南巡,于是一群官员就对其进行劝谏。刘瑾借此就对这些劝谏的官员进行摧残。刘瑾命人对这些官员进行杖刑,仅一次就打杖打了146人,其中11人当场死亡。
后来,因为大礼仪事件,又对134名大臣进行杖刑,当场死亡了17人。
打板子有多疼?能把屁股上的肉全部打烂那么,究竟在明朝时候,打板子能多疼呢?
我们不妨举神宗朝一个例子。
明神宗万历小的时候,朝政主要由内阁首辅张居正把持。后来,张居正的母亲去世了,万历决定对张居正夺情,也就是不让他回家守孝,继续治理朝政。
一群儒家官员自然不能允许这样有悖纲常的事情出现,于是纷纷上疏劝阻。万历一怒之下,对这些大臣进行杖刑。
根据《万历野获编》的记载,大臣吴中行被打之后“刲去腐肉数十脔,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也就是说,把屁股上的肉都打烂了,导致他的一条腿都残废了。
还有的大臣,如沈思孝是“剔去腐肉,以黑羊生割其臑,敷之尻上,用药冯裹,始得再生,及行戍东粤,徒步过岭,血犹涔涔下也”,意思是这个大臣被打之后,必须把屁股上的腐肉挂掉,用黑羊前腿上的肉缝补上去。但是,路走长了,血就不断的往下流。可见其疼痛。
还有大臣如邹元标直接被打成了残疾,每到阴天的时候,骨头就隐隐作痛,导致他晚年都不能给人作揖。
从这些被打大臣的结果来看,我们就应该能够想到古代的杖刑,究竟有多恐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