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恨我把孩子打掉,其父未抚养却要求其养老
男朋友恨我把孩子打掉,其父未抚养却要求其养老?
法律说:法定义务也可以免除!不服憋着!道德说:滚!同时再次提醒我们受害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被侵害后及时做身体检查。不然后患无穷,害了孩子又害了自己!
说真的,遇到此类人、事会让人忍不住想爆粗口。虽然粗口后过了嘴瘾,但是我们还是需要搞清楚是什么原因可以让这种嘴脸丑恶的人不服憋着并且滚。
法律并不是冷冰冰又无情无义的。相反的,法律是从有血有肉的生活里汇总出来的。伦理道德是优先于法律做人做事的底线。我们接下来具体聊聊从哪几个方面可以让对方不服憋着并且滚!

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导致无辜的孩子出生,来到这个世界上。这是对受害人的一种另类的、无限期的伤害。这是一种常人根本体会不到的痛苦。一边是无辜的孩子,一边是无辜的孩子一遍遍的刺激着自己。让自己被侵害的场景与痛苦形影相随!
一次性的伤害了两个人。一个是直接的伤害了受害人,一个是伤害了无辜的孩子。多少年的徒刑都不能抚平其带来的恶果!
无辜的孩子从出生懂事开始,就需要背负常人所没有的歧视与压力。成年后会好很多。但是幼年阶段自我调控排解出现问题。那将会影响一辈子。
(自卑、自暴自弃是这类孩子的通病)第二个原因:法律明文规定;你不养我小,我便不养你老!法律法规也是从生活里的人伦道理汇总出来的。法律是有人情味的。我国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基本上是将生活中一些约定俗成且符合人伦道德的一些标准作为基础。制定出来的相应的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赡养的民间说法)先说说应该赡养的具体法律、法条:
第一、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的国法、母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这既是人伦道德要求的最低线,更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有关对于赡养的规定。
第二:其次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之规定: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以上法律法规中看得出,我们国家对于应该赡养、扶养的规定还是很详细,充分地保障了未成年人、老人的被扶养、赡养的权利!
但是同时也有明确规定,有一些情况下,我们是没有赡养义务的。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了解一下。
(不赡养老人构成遗弃罪)再说说可以让其憋着并且滚的法律规定如下: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司法实践操作中,假如为人父母,但是根本没有尽到实际的抚养义务的,尤其是有扶养能力却没有实际抚养行为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是可以判决免除的)退一万步来说:
即便是没有良心的强奸犯父亲厚颜无耻地打官司求赡养,我们也有办法!
无论是我们的母法宪法,还是我们的民法典,都有明确的关于父母抚养子女的规定!这是作为父母的义务,也是我们子女的权利。
你起诉我不赡养,对不起,我起诉你不抚养!基本上抚养与赡养的费用相差不大。结果就是自己用欠我们的抚养费替换自己的赡养费!
(用起诉来的抚养费偿还赡养费)第三个原因:因果报应;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抬头看苍天,恶人谁能逃得过!我不信迷信,但是我相信有公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我们鼓励正能量,但是我们同时也要鄙视负能量。只有这样,正能量才会越来越多。负能量生存空间才会越来越小。
当初作恶犯罪,侵害他人的时候,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以后会面临饭都吃不上的境地。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我们可以不善良,我们可以不友善,但是我们绝对不能为祸他人。这是我们生活中的因的开始,种下了错的因,收获的基本上都是苦与悔!
(因果报应)典型案例:
江苏谢某,今年36岁,亲生父亲谢渊年轻的时候,好吃懒做,不仅酗酒成性,对母亲还实施家暴。在谢某2岁半的时候就离家和其他女人另过,一年后与母亲离婚,于第三个女人同居,岂知他恶习不改,不到一年又成为单身,后来混迹社会。
自从谢渊离开母亲之后,母亲一人抚养谢某,经济十分困难,在谢某8岁的时候,母亲想让父亲谢渊帮一把,于是以谢某名义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谢渊支付谢某的抚养费。谢渊接到法院传票后,找到谢某母子,二话不说,将谢某举过头顶,又摔到地上,口称“我看你还告不告?”母亲被气了半死,谢某被邻居送到医院抢救才免一死。后邻居报警,谢渊被抓,判刑六年。
从那以后,再未听说到过谢渊的下落。母亲在谢某11岁时也因病去世,直到谢某成年,谢渊从来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的抚养费。2019年,谢某36岁了,谢渊因脑梗没有劳动能力,突然找到谢某,要求谢某对他尽赡养义务。(孤苦又不值得同情的老人)法院判决:根据江苏高院下发了最新《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23规定:“父母因经济能力限制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不予支持。但父母存在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酌情减轻子女的赡养义务,构成犯罪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所以本案中,谢渊对谢某未有尽到抚养义务,且有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并已构成犯罪,判决免除谢某对谢渊的赡养义务。典型的自己种下了错的因,收获了苦与悔的果!(悔不当初的谢某)写在最后:法律是滞后于现实生活的。很多奇葩的案例一次次地刷新人的三观。但是一些特殊的典型案例推动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完善。最终会是道德与法律完美地融为一体的结局。
即便是当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此类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但是我们有我们迂回的做法。很简单,你问我要赡养费,我反手起诉你抚养费的补偿。这样既合理地解决问题,又符合当前法律的规定。同时让嘴脸丑恶的人尝到报应的苦果!
您认为这种方法可行么?您认可么?欢迎留言讨论交流。谢谢您阅读评论转发。关注我,与您一起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我是法与生活手拉手。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男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打女人?
男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可以打女人的
都说女人是用来疼的,不是拿来给你打的。即便女方做的有不对,能接受就忍让,不能接受就放手好了,千万不要对一个女人动手。
这是一个男人的气魄!
我个人认为,什么样的男人最无能,那就是打女人的男人。即便是你有很多很多的理由都不能打女人。
自己好好的回想一下,从最开始追人家的时候,是想着要给对方一辈子的幸福的吧,人家在黄花大闺女的时候嫁给了你,也认定你是以后的唯一,那个时候心中怀揣的想法呢?在人家嫁给你的时候,你成为了对方的全部想,她把自己往后的一生幸福都交托给你了,这该西需要多大的勇气呢?在那一刻时,她把自己当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在她看来,你也是她最值得依赖的人,想到这些,你还下的手吗?
话是这样说,人生路漫长,什么事都难以意料,或许你们之前的发生的事,没有让你感觉到万般顺心。但是这一些都会随着时间慢慢的渐变,当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替代了刚开始的浪漫情节,渐渐的,你就会发现你们之前并没有想想中的那么美好。于是,产生了落差感,随之感情也就慢慢的落下。但是我想试问一下,平平淡淡的感情不才是最珍贵的吗?
谁家的感情不会有吵吵闹闹的,都说吵完也就过去了,万万不该的就是去动手。
多想想之前你们在一起的好,想想在一起熬过的时光,想起楚之后,你或许也会下不去收了!
你看过最毁三观的电视剧是哪部?
最毁三观的电视剧非《抗日奇侠》莫属
这是由热麦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抗战剧,该剧由刘仕裕执导,王新军、徐亮、尔玛依娜、李嘉明等领衔主演的,一看这些名字就能大概想出电视剧是什么风格的。该剧讲述了的是齐鲁大地上四位身怀绝技的民间侠客,通过高超绝世武功来进行抗日活动,最后投奔八路军,组建“神风特遣队”,并且与日军展开了一场非常戏剧化,儿戏化的抗日故事。
在这部神剧中,几位奇侠个个英勇绝伦,刀枪不入,可以以一当百!也可以说完全颠覆了我们对抗日战争的认知。
其中奇侠妹子,反手之间掌毙日寇!还有一位奇侠,能从城楼的位置硬是施展轻功飞向了对面大约距离数十米远的鬼子瞭望台,期间鬼子向他开枪的时候,竟然能做到将身体在空中进行回旋躲避子弹,这还不算,最后竟能平稳地落在瞭望台上,手把着台面,从下方一脚将瞭望台踢烂并把台上两个鬼子震了下去
另外,最火的奇侠壮汉,此壮汉力大无穷,不仅将两个鬼子瞬间扔到城楼之上,甚至一拳击穿了一个鬼子的身体,并将鬼子的身体分为两半!这也正是网上著名的"手撕鬼子",也成了"抗日神剧"的招牌雷人场景。伴随着鬼子血肉横飞,壮汉英雄怒吼一阵。"手撕鬼子"因此被网友恶搞地推选为"横店名菜"。
这些身怀各种绝技神功的奇侠们,真正做到了视皇军如蝼蚁!
更为搞笑的是完全无视观众的想法,这种爷爷九岁的时候就被日本人杀害的台词都能想得出,我非常想问一句爷爷既然九岁就惨死在日本人刀下,那主角你又从何而来!
殊不知,这些完全臆想的抗日情节完全扭曲了历史,更荼毒了我们新一代青少年,让他们以为抗日战争中八路军,解放军都是个个神勇,日本军人个个歪瓜裂枣,不堪一击!这不仅仅是一部雷剧而已,而是对千千万万为了抗日大业而牺牲的革命烈士的一种侮辱!也是对观众的一种侮辱!
剧中反派人物土肥原也完完全全被演绎成了一位无脑式的人物!甚至日军就没有一个像是来侵略的,反而都成了来送人头的!实在是雷中极品!要知道土肥原在剧中担任的可是一位联队长。
下面我们就从抗日战争两国的士兵伤亡对比,日军联队建制,和日军单兵素质这三方面去分析,这部剧到底有多无脑!
对比:日本方面的伤亡抗日战争期间,在华日军人数最多时有近200万,协助日军的中国“伪军”最多时超过100万(整个抗战期间“伪军”总人数约为210万)。日军在侵华战争中死亡的人数约为44万人(日本厚生省1964年调查后统计)(不包括印缅战场上中国远征军和驻印军和美英协同歼灭的约16万日军及苏军在东北消灭的日军。);另一说日军损失48万3708人,而伤者更达193万4820人(中华民国国防部1946年统计)。
国军方面据中华民国国防部1946年统计,国民政府军作战伤亡322万7926人、病亡42万2479人,总计损失365万0465人;
军令部统计自七七事变以来陆军阵亡131万9958人、负伤176万1135人、失踪13万0126人,空军阵亡4321人、负伤347人;
行政院发布的《关于抗战损失和日本赔偿问题报告》中公布全国军民人口伤亡统计数字如下:军人作战伤亡3227926人(其中死亡1328501人,负伤1769299人,失踪130126人),军人因病死亡422479人。
中共方面《中共抗日部队发展史略》记载:中共抗日部队人员损失共计58万4267人,其中伤29万0467人、亡16万0603人、被俘4万5989人、失踪8万7208人。
《抗日战争8年敌我兵力损失统计》载:“中共军队负伤29万人,阵亡16万人,被俘4.6万人,失踪8.7万人,合计58.3万人。
从伤亡比例就能看出,抗日战争期间,日军的军事素质要远远高于我们的国军和共产党,我们以死亡比例来分析,日军共阵亡48.3708万,而我们国军131.9958万,共军16.0603万,这还不包括失踪的,从这部分就可以看出阵亡比例1:5,也就是要我们5个中国人的性命才能消灭一个日本人。
而这部电视剧中的几位主角从头到尾消灭的人数可能比一个团,一个师消灭的还要多,如果都是这样抗日,我们何需八年抗战。
联队建制剧中反面人物土肥原是以谁为原型的我并不清楚,但作为一个联队长的身份却可以让我们知道很多。
日军中联队长相当于在我们部队的旅长,最高指挥官的军衔一般是大佐。步兵联队是日本军的基本独立作战单位。一般的步兵联队编制在4000人左右。但野炮,工兵等联队人员编制浮动较大。联队的编制与人数步兵联队:人员3747,马526,各种枪2590,各种炮14,掷弹筒76,非机动车256野炮兵联队:人员2894,马2269,各种炮48,各种枪541骑兵联队:人员452,马429,各种枪320工兵联队:人员672,马99辎重兵联队:人员3461,马26122详细联队是日军单一兵种最大的作战单位,联队的编制通常有3000-3800人,人数根据兵种的不同而定.常见兵种有步兵,骑兵,辎重兵,炮兵,工兵.特殊兵种有航空兵,船舶兵,电信兵,机动兵(游击战专设兵种),另外还有独立混成联队(由一定比例的步兵和炮兵组成)
单兵素质日军的单兵素质在当时来说可以横扫世界各国士兵,日本的刺杀技术,被称为“铳剑术”。近代日军在建立之初,也非常推崇西方的近代军队建设,在经过多方面对比和实战之后,最终选择了最为经典的法式刺刀术。从日本明治七年(即1874年),日本聘请了三名法国教官,在军队里培养法国式刺刀培训课程。等到了明治十七年(即1884年),日本陆军户山学校聘请了法国陆军教官,正式把法式刺刀术作为正式的培训课程。等到1887年后,法国的教官们聘请期满回国。日本校方校长大久保春野等人在明治天皇的支持下,把日本传统的宝藏院佐分利流枪术也融合到了刺刀术中,就这样正式创立了有日本特色的“铳剑术”,并将其正式纳入日本的《陆军剑术教范》之中,从此就开始了日本一直贯彻几十年的“刺刀决胜,肉弹突击”的思想。而日本武士道精神也是深入士兵内心,在拼刺刀中也有一股让人生畏的狠劲,更让日军在单对单的拼杀中如虎添翼。
剧中就几个主要人物要对抗一支建制完全,而且修习了最为经典的法式刺刀术,同时还是世界一流的单兵素质的日军联队,无异于是天方夜谭,要知道,当时的日军甚至可以叫嚣美帝国主义。不是看不起剧中的抗日人物,而是无脑的凭空臆想只会让人笑掉大牙!
这样的抗日雷剧不仅毁三观,而且不尊重历史,不尊重革命先烈,要知道,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完全是这些先烈用鲜血,用生活铺出来的,仅以几个人就主线就把一个联队打败消灭,那又将那些值得我们尊敬的革命先烈置于何地!不仅如此,我们年轻一代如果也沉浸在这种无脑的抗日雷剧中,是不是会觉得抗战的艰苦都是人们臆造的,日本侵略者完全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这种雷剧根本起不到正面教育意义,而且扭曲历史,所以说,这种雷剧三观尽毁,祸国祸民!现在二胎两个月?
谢邀!
说个早些年的事吧
我堂姐,长相8分,家庭主妇,22岁早早就生完一胎,三天两头的在亲戚群里和我们抱怨说她老公脾气大
她老公开了一家养殖场,挺有钱的,每次喝醉酒吵完架,甚至偶尔动完手后,就给她道歉,甚至于下跪写保证书
并且陪她上街买吃的、买包包等等,堂姐心软,自然而然的就原谅他了
我们劝她离婚,她就说舍不得孩子,自己也有错,而且平时老公对她也挺好的,还舍得在她身上花钱云云
后来她再在群里说,我们劝过几次后,就懒得劝了
而且她小孩也不听话,整个就一大少爷,打不得骂不得,而且还特别调皮,教育他几句,还吼你:你谁啊,不要你管!!
堂姐现在32岁了,陆陆续续生了三个小孩,整天过得战战兢兢的,十年前到现在,天天抱怨,但就是舍不得离婚; 我们提的多了还烦我们,说我们专门给她出馊主意
看着她窝窝囊囊的活着,隔三差五挨骂被打,我们这些旁人气的要死,还没辙......
所以,我再也不会劝人离婚,要离婚还用问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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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怀恨拒绝送葬?
感谢悟空问答编辑邀请!今日头条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静安华哥】。
关于题主在标题中提到的问题我来聊一聊:
我爸打过老公,老人80岁去世,老公怀恨拒绝送葬,我该离婚吗?题主的老公因记恨岳父在多年前打了他一拳之后,就一直不去题主娘的家门,现在岳父80岁病故了,他连为岳父送葬都不肯过去。女婿不去送葬不肯披麻戴孝不磕头,这些不孝的行为也就算了,题主忍了,也没精力跟他计较。可这该死的男人,岳父去世之后他还幸灾乐祸,并且逢人就说:“死得好、死得好!”说实话,女婿这么说话是不应该的,难怪题主说他老公是一个无情无义的男人!
题主现在就因为这件事情,在亲戚朋友面前抬不起头来,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的人都在笑话题主。题主越想越觉得自己没有面子,越想就越生气,越想就越咽不下这口气,越想下去就越想离开这个男人,题主为这件事情已经有了离婚的念头,她问大家:该不该离婚?
我觉得这件事情是可大可小的,如果一个人为一件事情钻牛角尖了,你总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觉得对方不应该这么做,他这么做就是大逆不道,就是不孝顺,就是让自己在亲友面前失去了面子,让自己心寒!那我想问一下你?你有没有在这件事情上换位思考一下,也为自己的老公去想一想呢?
你老公在那一次是欺负你了,或者说是动手打了你一下,那他是为了什么打的你,其实你在介绍中也没说老公打了你,只是说老公欺负了你。你老公是因为你做了不好的事情,他才说你两句,或是骂了你几句,你就跑回娘家告老公的黑状。你父亲也不问青红皂白,就认为女婿就是欺负了自己的女儿。也不调查发生事情的原委,照着女婿的脸就是一拳,老话常说:“打人不打脸”。你父亲不但打了女婿的脸,这一拳还把他的门牙给打下来了。你老公已经破相了,这应该是属于“轻伤”了,你父亲已经造成民事伤害了,你明白了吗?我虽然不是搞法律的人,但我知道把一个人的门牙打下来了是要负一定的民事责任的,我想就这种情况经济赔偿和治安处罚你父亲应该是躲不掉的。但你的老公就因为是被你父打的,也不追究什么责任了,他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只能是强压住自己心中的怒火。如果是其他人打了他,他能会这么忍让吗?不就是因为打他的这个人是自己的岳父吗?如果这件事情换做是你呢?是你的婆婆把你的门牙打掉了呢?你能这么不声不响忍着吗?我看你是绝对做不到的。(女人的心胸多数人是很小的)现在的女人好像太玻璃心了,一点点事情,动不动就吵着说要离婚,难道现在的男人就该做冤大头?好了,关于这个问题今天就聊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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