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妃子恋爱视频教程,嫡子的妾和庶子的正妻相比
古代妃子恋爱视频教程,嫡子的妾和庶子的正妻相比?
本问题的核心是:嫡庶关系重要妻妾关系重要?按理说,妻生的所有儿子都的嫡子,妾生的儿子都是庶子,这两个关系其实是一个关系。
但是,妻如果没有生子,妾的地位相当于“庶妻”,获得继承权的庶子也相当于嫡子,本问题大概是问:获得继承权的儿子重要还是有名义地位的正妻更重要?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才是妻妾制度。中国古代其实也是一夫一妻制,不同的是,在妻之外还允许丈夫有妾,其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媵、侍妾、侍女、婢女、家妓、情妇、侍妇、姘妇以及露水妻子等,与“娶妻”不同,一般称之为“纳妾”。
对于宗法观念极深的古人来说,娶妻是一件复杂而隆重的事,按照《五礼通考》的说法,不管天子庶民都要经过“六礼”:“一曰纳采,二曰向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征,五曰请期,六曰亲迎。”
也就是说,娶妻不是丈夫个人的事,甚至也不是小家庭的事,而事关整个家族,所以要层层审核、严格把关。
之所以这么隆重,是因为妻子不仅是丈夫的配偶,还是家庭和家族的重要社会关系,妻族和本族是“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举个例子,“夷三族”、“诛九族”中就有“妻族”,却不包括“妾族”。
相对于妻,男人纳妾就容易和随意多了,从妾的构成可以看出,男人纳妾的理由和方式多种多样,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男主人与家中的婢女意外有了孩子,一般会照常例纳为妾,比如袁绍的生母就是这样的例子。
纳妾不需要“六礼”,不需要家族首肯,只要丈夫需要且有能力,就可以办到。比如曹操,年轻时娶丁氏为妻,这是一桩门当户对的婚姻,丁氏出身于曹操母亲丁夫人家族,是曹操的同乡,也是当地的大族,这门婚事大概不是曹操作的主,所以二人感情一般。
曹操后来遇到卞氏,其出身于“倡家”,也就是歌舞艺人之家,大概长相、才艺、性格都不错,曹操很喜欢,就纳其为妾,这个不需要曹氏家族讨论,曹操自己喜欢就行。
程序简单,往往意味着地位的不重要,事实上,按照宗法观念,丈夫的所有儿子只与正妻有母子关系,与妾只是主仆关系,哪怕是妾自己生的孩子,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母子,也就是说,妻妾关系其实更重要。
仍以曹操为例,他的正妻是丁氏,但丁氏却没有生育,后来曹操又纳刘氏,生下曹操的长子曹昂,曹操让丁氏负责抚养曹昂,一方面是因为刘氏死得较早,另一方面,是因为曹昂虽然不是丁氏所生,但二人仍然是母子关系,这种关系甚至比刘氏与曹昂之间的生养关系更重要。
有人或许认为说得不对,因为曹丕不才是曹操的嫡长子吗?这里怎么扯的是曹昂和丁氏呢?
丁氏是曹操的正妻,在位时也是唯一的嫡妻,但后来曹操把丁氏休了,解除了二人的婚姻关系,丁氏就不再是曹操的正妻了。
曹丕的生母卞氏一开始的身份是妾,但后来曹操将其扶正,成为正式的嫡室,曹丕是嫡妻所生的长子,所以是嫡长子,这也没毛病。
当然,像卞氏这样由妾扶正的事并不是轻易就能发生的,在古代,妻妾关系是非常郑重和严肃的,丈夫可能宠爱某个妾而冷落正妻,但在公开场合妾是不敢跟正妻发生冲突的,侍妾争宠是一种大罪,严重时可以被杖毙。
综上所说,古人的妻妾关系更为重要,有继承权的儿子即使不是正妻所生,在名义上也是正妻的儿子,这种关系是法律认可而牢不可破的。
侍女为什么内定为妾?
妾,东汉刘熙《释名》的解释是:“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说:“女子有罪者为人妾。”且“妾字入辛部,辛者有罪之女也。”许慎不把妾字归入“女”部而归入“辛”部,是认为在“妾”这个会意字中,“辛”比“女”的表义作用更加重要。“辛”字甲骨文的字形像刑刀之形。“妾”字正是女子头上加一把刑刀,表示罪人或女奴之意。
“妾”字本身就带着卑贱之意。

“妾”字的演变
妾的别称
如夫人:妾的美称,出自《左传·僖公十七年》齐桓公“好内,多内宠,内嬖[bì]如夫人者六人”。说的是地位待遇等同于夫人,如夫人这个称呼,直到民国还一直流行,多见于文人官绅阶层。
如君:对他人妾的尊称。春秋时期,诸侯正妻也叫小君,汉代贵族妇女也有君的封号。《儒林外史》第十一回:“编修公因女婿不肯做举业,心里着气,商量要娶一个如君,早养出一个儿子来叫他读书,接进士的书香。”
小妻、小妇、次妻、少妻、下妻:正妻又叫大妻、主妻,小妻就是由此而来,变成了口语中“小老婆”,但是在一些多妾之家,小妻的地位高于其它妾。
小星:文人的雅称,诗经中“夫妻既犹日月,则众妾犹小星焉”,文人问候对方妾室偶尔用“小星”,以示文雅。
簉室[zào]、侧室、外室:这与房屋居住有关,妾不能住在正房,住在侧室偏房,所以叫簉室、侧室;因为礼法和家庭原因,不能把妾带进家门,只能让妾养在外面的房子里,这样的妾叫外室,也叫外宅。
姬、美人:姬是周的国姓,春秋时以姬为贵,为了抬举贵人之女,一律称姬,后来姬也演变成美女的通称,后来才专指妾。姬人、姬侍也都是妾的别称。美人是皇帝、太子的妾的一个等级名称。
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堂前人:民间俗称,宋 洪巽[xùn] 《旸谷漫录》:“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姿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名目不一,有所谓身边人、本事人、供过人、针线人。”
说的是当时中下层的人重女轻男,把女儿养大给士大夫们当妾、当歌伎、舞伎。重视女儿并不是女性地位真的提升了,只是为了把女儿当做财货而已。陈郁《藏一话腴》“风俗尚侈,细民有女则喜,生男则不举。意思是小民生女孩就高兴,生男孩就丢掉。
当时代表性的人物就有李师师,很多歌伎的收入不低,有些当红歌伎甚至会拿到剧院分成。
两头大:民间俗称,两头大指的是不分妻妾,引申为和妻子处于同等地位的妾。《醒世姻缘传》第七七回:“ 狄希陈在京开当铺,娶两头大,接了调羹母子到京,与童奶奶一伙同住,众人相约只要瞒哄素姐一人。”
二太太、三太太:一直到民国时期,正妻称大太太,妾则按照纳入时间依次称二太太、三太太等。
姨太太:姨太太原指旧社会大家族的下人对主人的大小姨子的称呼,后来要求妻妾情同姊妹,所以主人的妾也称姨太太,民国时常见二姨太、三姨太等称呼。

袁世凯的女眷
媵妾制
“妾”,是先秦时期的“媵[yìng]妾制”演变而来。
“媵妾制”是一种陪嫁制度,“媵”就是相送、陪嫁之意。
周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夫人,女方要以侄女和妹妹陪嫁,同时还要从另外两个与女方同姓之国各请一位女子陪嫁,这个女子也要带着侄女和妹妹,一共九人,只有夫人处于正妻地位,其余都属于贵妾。这就是一妻八妾。
周天子与诸侯类似,只是数目要更多,加上正妻一共十二人。
春秋战国,礼乐崩坏,诸侯也开始娶十二女,甚至更多,礼法制度里的媵妾制就没落了。
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
秦朝,关于始皇帝究竟有多少妻妾,并没有严谨的书籍记载。
但到了汉朝时,西汉礼学家戴圣所编《礼记》,在《昏义》中是这么说的:“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这时,皇帝有名有分的嫔妃121人,还有无名无分的若干宫女。白居易《长恨歌》里,就有说“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后来的皇帝基本延续了这样的婚礼制度,到了明清时期,变成了“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这里的“七十二嫔妃”只是虚指表示很多,实际数量比72要多得多。

《大内密探零零发》剧照
一夫一妻多妾制
不管是古代的王侯将相还是普通老百姓,妻妾数量在法理制度上都不能僭越,不能超过皇帝,民间的婚礼制度慢慢形成了“一夫一妻多妾制”,可以看做皇帝婚配制度的简化版。
封建时期纳妾有延续子嗣、贪恋美色、为他人谋取功名利禄等理由,贫困家庭之女、奴婢、优伶、娼妓等这些群体是妾的主要来源。古代一些正妻甚至自愿主动给丈夫置妾买婢,主动纳妾,就是为了让夫家多些子孙,开枝散叶,这种根深蒂固的生育观念也是妾制度一直延续的主要原因。
古代妾的地位:近乎财货
古代社会地位低下,但正妻尚有“七出三不归”的休妻婚姻约束,妻子娘家没人、无家可归,不能休;妻子为夫家父母守孝三年,不能休;丈夫娶妻时贫贱,但后来富贵的,不能休。
但对于妾,却是没有这些保障的,在继承权、财产权和其他人身权力等方面没有律法保障,看《红楼梦》中的妻妾关系可知,黛玉入贾府,只去拜见王邢二夫人,妾她是不用理的,而且一切对外的交往,妾也是不准许参加的。像赵姨娘这样的妾室,连一些贾府下人都对其不以为然,她儿子贾环和贾宝玉相比,也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妾的来源有很多是从婢女纳过来的,地位也就比婢女稍微高一些而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妻是一个家族的女主人,但妾不是主人,更像是一种财产,妾可以被买来,也可以被卖出、赠与。
大文豪苏轼被贬岭南,姬妾几乎尽数遣散送人,只有一个妾执意相送,名为王朝云。王朝云本是西湖名伎,她12岁被苏轼收为侍女,18岁被纳为侍妾,因岭南气候闷热恶劣,年仅三十四岁便因病去世。

电视剧《苏东坡》王朝云
苏东坡不胜哀伤,亲撰墓志铭“浮屠是瞻,伽篮是依,如汝宿心,惟佛止归”,并写下《西江月·梅花》、《雨中花慢》和《悼朝云》等诗词悼念。但王朝云这样感情上受到尊重和爱惜的个例,依然不能跳出妾的卑下社会地位范畴。
清初著名思想家顾炎武,就曾把直隶静乐所买之妾转于李又泉。
近代民国的妾制
近代以来,西风东渐,民智初启,开明的知识分子和妇女团体受自由民主、男女平等等思想的影响,开始抨击中国的妾制,呼吁予以废除,实行一夫一妻。
但妾制因历史等原因,在民国时期仍然有于实际中大量存在,军阀官僚、名人要员、殷实平民纳妾之风依然盛行。
甚至受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等新式婚恋观念的影响,妾的出身亦发生了变化,从良家女儿到受过新式教育的女学生,一种新式的“妾”由此产生,而境遇也由迫不得已发展到心甘情愿。
北洋政府的妾制:妾的合法以及默许
北洋政府初期,依旧是依据《大清现行刑律》中的民事有效部分,并没有回避纳妾问题,而是有着明文规定。《大清律》: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
后期经两次修订成文《民国民律草案》,其法律条文中虽未出现妾的字样,却仍有“嫡子”、“庶子”的法律规定,无疑默认了妾制存在的合法性,默许了妾的继续存在。
南京国民政府的妾制:禁止重婚,但妾不属于婚姻
《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虽规定禁止重婚,但纳妾在法律上并不被视为婚姻,因此“自无所谓重婚”。面对民国社会仍然普遍存在的纳妾现象及因妾的存在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司法审判机关不得不予以调整,法律对于妾的态度始终暧昧不明。

《潜伏》穆晚秋
民国的妾与古代不同之处
蓄妾这一传统社会陋习虽遭到民国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但作为女性群体的一员,妾亦逐渐被视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也应获得尊重与保护;
而且民国时期又处于社会转型期,恋爱自由、新“性道德”等新式婚恋观制造了一些新式的妾,她们出身良好,甚至是受过教育的女学生,她们在家庭地位上与传统的妾有着天壤之别,事实上的身份、地位及享有的权利非传统的妾可比拟。
民国成立后,无论北洋政府时期抑或南京政府时期,基本废除了传统社会基于服制处刑的身份法准则,夫、妻、妾在一般情况下相犯,处刑在法条上是基本相等的,几乎取消了“同罪异罚”的规定,使得妾与妻甚至夫在刑法上的地位趋于相同。
在法律地位上,民国的妾相较于古代有大幅度提升,但同时也是变通和保守并存。北洋的大理院和南京国民政府既要“一夫一妻制”,同时又迫于社会舆论和道德的转变对“妾”进行司法方面的保护。
它本质上,并没有取消妾制,没有从立法角度禁止这种男女不平等的陋习,而是默许了其存在。
对于当时的军阀来说,纳妾是常有的事,四川军阀杨森娶了12房夫人,奉系军阀“狗肉将军”张宗昌的妻妾竟然多达24房。还有一个川军将领范绍增更出奇,创下了民国纳妾的最高纪录,家中大小老婆40人。

《大军阀》妻妾队列
电影《大军阀》以多个军阀为原型创作,主要形象为张宗昌。
张宗昌的打油诗:要问女人有几何,俺也不知多少个。昨天一孩喊俺爹,不知他娘是哪个?
(该打油诗未经严格考证,只是相传是张宗昌所作,看风格倒是很符合张宗昌的“文风”)
直到民国20年,1931年5月5日起《中华民国民法》开始施行,其中《亲属编》正式废除了“妾之制度”,不再承认妾与妻的关系以及妾在家庭中的地位。这是国民政府正式确定一夫一妻制的原则,以立法形式废除纳妾制度。
但是,当时的执法机关的司法解释则默认纳妾的合法性,把重婚解释为通奸,而且规定,妻只要明认或默许,也就不能再以此为由请求离婚。更何况当时国军将领纳妾的“带头示范效应”,纳妾只是纸面上禁止了,实际依然大行其道。
最近的“合法纳妾”
距离现在最近的关于妾制的信息,就属赌王何鸿燊了。1842年香港被清政府划入英国殖民版图,香港法律对华人仍按照《大清律例》。

赌王何鸿燊及二三四房
何鸿燊娶二太太蓝琼缨是在1957年,当时原配黎婉华得了一场怪病,从此常年与药物相伴只能吃流食,身体状况急转直下,何鸿燊那年才36岁,于是跟黎婉华商量纳蓝琼缨为妾。
二太太蓝琼缨1957年娶进门(这是仪式上的),因为没有原配出具纳妾证明,蓝琼缨仍不能算妾。1971年香港废除《大清律》,1972年颁布《婚姻改革条例》,直到1972年,在何鸿燊的极力要求下,黎婉华才开具纳妾证明,从此蓝琼缨正式成为何鸿燊的合法妻子,压哨进门。按照当时法律,这属于合法纳妾。
1972年,立法层面结束了香港男人可以拥有“妾”的合法性,随后澳门也废除了《大清律例》。
自此,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在内的我国版图,才在法律层面彻底完整清除妾制,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一夫一妻制。
有人知道历史上恩爱的夫妻的典故吗?
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互相尊重、彼此恩爱的夫妻佳话,当数汉代文人梁鸿和孟光夫妇“举案齐眉”的典故。
中国古代文人雅士之中夫妻恩爱者不乏其例,如夫唱妇随,白头偕老,等等。然而,从互相尊重方面来考察,最为人称道的是非梁鸿、孟光夫妇莫属。
梁鸿(生卒年不详),字伯鸾。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东汉诗人,隐士。父亲早亡,家虽然贫穷,但为人注重气节。东汉初,入太学堂学习,成绩优异,深得乡邻称赞,后返回平陵。因慕梁鸿名节,许多名门望族争着要把女儿许配给他,梁鸿却一概谢绝不娶。
与梁鸿同县的孟氏家里有个女儿,长得又黑又胖又丑,身粗力大,年已三十,尚未出嫁。不少人家前来提亲,但都被她拒绝。父母问她为何不嫁,她说:我要嫁就嫁给梁伯鸾那样有贤德的人。梁鸿听孟女如此说,心中感动,当即下娉礼,要娶孟女为妻。婚后,孟女不穿绸缎,身着粗布衣,脚穿麻鞋,架机织布,里里外外操持家务。梁鸿对孟女十分中意,为她取名为孟光,字德曜。后来二人归霸陵山隐居,以耕织为业,以书诗琴瑟为乐。
汉章帝时,梁鸿因作《五噫歌》得罪朝廷,汉章帝命人捉拿梁鸿之前,梁鸿听到风声,偕妻子先是隐居齐鲁一带,后又南逃至吴(今江苏境内)地。他们投奔到当地的一个大族皋伯通家中,被安排在一间廊下小屋住了下来。梁鸿平日外出给人舂米为生,每次归家时,孟光已准备好饭菜,每次吃饭时,她始终把托盘举到与眼眉相齐的位置,请梁鸿一起用餐。后来梁鸿在邀请妻子吃饭时,自己也做同样的动作。皋伯通见此情形,心想一个人能得到妻子如此敬重,而且夫妇俩相敬如宾,定非平凡佣工之辈。于是对梁鸿夫妇刮目相看,并重新安排他们的住处,待之以宾客之礼。梁鸿因此有了著书立说的条件。
梁鸿与妻子孟光互相尊重、相敬如宾的故事备受后人赞颂。他们用餐时“举案齐眉”的细节,成为千古佳话,被人们提炼为脍炙人口的成语,成为称赞夫妻互相敬爱的代名词。当今世上,夫妻之间能始终做到“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又有几人呢!
哪些男人还觊觎过黛玉的美色?
自《红楼梦》这本小说问世以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就被世人争相传诵;林黛玉作为书中的女主角,以她绝美的容颜、出尘的气质和非凡的才华,得到了贾宝玉的倾心恋慕;那么,在整部《红楼梦》中,林黛玉的仰慕者除去贾宝玉之外,还有哪些男人觊觎过林黛玉的美色呢?
还真有!这个人就是对林黛玉惊鸿一瞥、爱而不得的纨绔子弟薛蟠。
大家千万不要吃惊,专爱喝花酒、看春宫图的薛蟠竟然会被神仙一流人物的林黛玉所吸引?
在大家的认知里,若说薛蟠爱上了林黛玉,无异于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是,在《红楼梦》五十七回中,薛宝钗确曾和林黛玉开玩笑,说要薛姨妈求老太太将林黛玉给她们家做媳妇;薛宝钗虽然是开玩笑,但薛蟠想娶林黛玉的心,却有七八分真。
何以见得呢?
初次相见,一见钟情;薛蟠初见林黛玉是在《红楼梦》第二十五回,那完全是个意外。彼时的荣国府大乱,贾宝玉和王熙凤中了马道婆所施的”魇魔法“正在府里大闹,慌乱之际,薛蟠一不留神瞥见了林黛玉,当时就魂飞九天,”酥倒“在了原地;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千辛万苦配药忙;薛蟠一向是个执着的人,他想要的东西从来都是想尽办法要弄到手;对于让他“酥倒”的林黛玉,难道他转眼就抛到了脑后了吗?答案是不能!
《红楼梦》在第二十八回中,贾宝玉告诉王夫人他可以替林妹妹配一副药,紧接着王熙凤也说,薛蟠曾向她讨要珍珠用来配药,而这药方,贾宝玉恰巧也曾给过薛蟠;这么串连起来,我们不难猜出,薛蟠自从见到林黛玉后,念念不忘;千方百计向贾宝玉求药方配药,就是他为林黛玉做的其中一件事情。
挖空心思捎特产不久后,到了六十七回,薛蟠外出经商,特意带回来一批礼物;而这批特殊的礼物经过薛宝钗之手,顺利地到了林黛玉的手中;果不其然,林黛玉离乡多年,忽然见到了家乡的土物,不由得勾起了思乡之情;看到此处,大家有没有哑然失笑,看似莽撞的“呆霸王”薛蟠,竟然也有如此细致体贴的一面呢?
爱而不得,转求夏金桂无论薛蟠有多仰慕林黛玉,但薛姨妈是绝不会同意这桩亲事的;所以到了第七十九回,薛蟠终于要结婚了;他看上了同是皇商的夏家姑娘,而这个夏金桂,据说也“读书写字”。
癞蛤蟆虽丑,也拥有想吃天鹅肉的权利;当然,吃不吃得上另当别论;薛蟠和林黛玉之间最终不会有什么交集发生,但这并不影响薛蟠对林黛玉的欣赏;注定娶不到林黛玉的薛蟠最终只能妥协,退而求其次,无奈地娶了一个林黛玉的低配版夏金桂,也算是对他求而不得的一种补偿吧!
总结:《红楼梦》通篇下来没有具体描写过林黛玉的容貌,但是作者却极力从不同的方向和角度去烘托、印证林黛玉之美;贾宝玉、薛蟠这两个不同男子对林黛玉的恋慕,恰好从侧面丰满了林黛玉之”美“;她的美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既可以让品味高雅的翩翩贵公子贾宝玉一生不忘,也能让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薛蟠魂牵梦萦;这让我们明白了:林黛玉的美,不但是清丽出尘之美,亦是雅俗共赏之美。喜欢上了一个35岁的未婚女人?
男人一直都是非常专情的动物,只喜欢年轻漂亮的小姑凉,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开玩笑的,人生苦短喜欢一个人其实不容易,好好珍惜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