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腹泻的小说,如何评价电视剧都挺好与小说的差别
男朋友腹泻的小说,如何评价电视剧都挺好与小说的差别?
《都挺好》小说和剧的27点不同,这些细节里藏着更多明玉的秘密。
文/叶秋臣

电视剧《都挺好》刷新了热播剧的新高度,引爆了全民对剧情的深层次讨论。在看剧的同时,观众们往往也在好奇,阿耐所写的小说《都挺好》,与电视剧《都挺好》有什么不同?尤其是苏明玉这个最重要的核心角色,电视剧在小说的基础上做出了什么改编?
以下,就是小说与电视剧的27点不同。
一、苏明玉和石天冬的感情没那么快
剧中,苏明玉和石天冬的感情进度可谓是突飞猛进,但其实小说里对这段感情的描写则是相对内敛。
1.苏明玉的洁癖
剧中,对苏明玉的这一特性表达并不明显。因为她的消费档次很高,故此所去之处都是高档饭店,自然这些心理活动就变得难以体现。
但小说中,对苏明玉的洁癖做了很多描写。
第一是她对饮食虽然不挑剔,但对卫生环境非常在意;第二是石天冬给她的第一印象是身上那股饭店的油烟味;第三是她对苏大强身上的味道表达了不止一次的反感。
2.苏明玉和石天冬的相遇
剧中,苏明玉和石天冬相遇在食荤者,而且见了短短数面就已经感情突飞猛进,不仅有亲吻,还有各种亲密互动。
小说中,明玉在感情上是一个非常保守的女人。她知道“食荤者汤煲店”,是因为她之前在网上早就知道这个网名为“食荤者”的老板。而知道食荤者叫做“石天冬”,则是很久很久之后才有的事。
书中对明玉作为一个企业高管却一直在小店吃饭的原因阐述有三,其一是明玉非常喜欢店里的汤,甚至想吃全整个菜单;其二是小店的环境温暖又干净,能够满足她洁癖的需求;其三是她非常喜欢食荤者本人的笑容。
两人一直非常规矩地相处,直到后来苏明玉认定这个男人了,才有了亲密如牵手之类的举动。
而且,在苏明玉和石天冬的感情中,石天冬一直是那个积极的追求者,明玉一直是一个羞于表达的被动者。
石天冬追求苏明玉很久,两人才有了一点点爱情的火苗。
3.食荤者的外卖
剧中,苏大强拉肚子后,明玉麻烦石天冬送粥。此时他们两人的关系早已更进一步,而且对话中明显是明玉占主导,也不失主动。
小说里,明玉虽然也为父亲订了饭,但当时她与石天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姓名。
而且,在打电话希望石天冬送外卖时,描述自己是“经常一个人对着墙坐着那个客人”,言语里也多是客气的味道,不像剧中那么熟络。
4.石天冬与苏明成的初次相见
剧中,苏明成怀疑石天冬是骗子,还报警抓了他。
小说里,苏明成是看着石天冬送粥进去的,以为是朱丽叫的人来,还以为石天冬是朱丽的追求者,并没有纠缠是不是骗子,也并没和警察打交道。
5.食荤者的特殊待遇
剧中,明玉是在成都喝了大酒,回去又被蒙总劈头盖脸地批评了一顿。去找石天冬时,早已是去找熟悉的人,和熟悉的怀抱。
而小说里,她去食荤者喝汤,是为了“安慰一下被酒精漂洗两天的胃”。而石天冬因为对这个女子有特殊的好感,才为她开通特殊服务,做了一碗“菠菜牛肉丸子汤”。此时两人的关系还十分陌生,明玉为石天冬只做汤的饭店却送了粥这种特殊送餐服务表示感谢。而明玉付钱给石天冬结算送餐的费用翻倍时,也是尽量保持距离。
此时,明玉才被告知食荤者的本名,叫做石天冬。
6.苏明玉是个大烟鬼
剧中,苏明玉是不吸烟的。
小说里,苏明玉是个大烟鬼,石天冬第一次看到的时候颠覆了苏明玉在其心中“高雅文静”的形象。她与柳青聊业务聊公司的时候,多数都是烟幕弥漫,有时候自己上瘾了或者心情不佳,甚至一天一包。直到后来和石天冬在一起后,才答应了戒烟。
7.石天冬远远注视
剧中,两人关系早已非常熟悉,不存在石天冬想靠近但却担心对方排斥的情况。
但小说里,石天冬为了接近这个喜欢的女人,在明玉会见蒙总时,一直在车里等着明玉出来,并且隔着玻璃观察她很久,就为了能在出门时说上两句话,拉近彼此的距离。
8.石天冬卖了饭店去香港学厨
剧中石天冬一直没有离开过苏明玉,甚至他的饭店成为了大家聚头的集合点。
而小说中,还是柳青发现了食荤者关门并告诉了明玉,而明玉也是在网上看到他的帖子才知道石天冬去了香港,他有很长时间是在香港学厨的。
9.石天冬打飞的回来看明玉
小说里,苏明玉准备出院时,石天冬是特意从香港买了贵价机票飞回来看她的,刚巧碰见她逃走。之后石天冬担心她的身体,所以在别墅里住了三天来照顾苏明玉的饮食。
在石天冬照顾了受伤的明玉之后,他又回了香港,并没有因此留下,因为当时两人还没确定关系。直到明玉让他回来,他才终于得到了心爱之人的召唤,重新归来。苏明玉用“你香港还没待够吗”来暗示,石天冬欣喜若狂。
10.苏明玉曾经没那么欣赏石天冬
小说里,因为石天冬与明玉追求不同,而且两人对话时的观念相悖,所以明玉曾形容与石天冬的对话“除非把自己逼成一个弱智才会谈得高兴”。
而这一点上,她从来都是与柳青沟通顺畅,完全不存在不理解对方的时刻。
11.石天冬和苏大强没那么熟
剧中,苏大强不仅没事就去食荤者吃饭,而且最后甚至还去那里消磨老年时光。
而小说中,石天冬和苏大强没那么熟,直到明玉他俩结婚后给父亲家送年货,苏大强也只形容其为“当初送粥的人”。
12.石天冬也有一个不幸福的家庭
剧中,并没有对石天冬的家庭有过介绍。
小说里,石天冬对明玉坦白过自己的家庭情况,他父亲因车祸去世,母亲不到一年改嫁,他不喜欢继父那个家庭,所以一直是自己闯生活。这段经历,甚至被明玉当做教材去教育不开化的小蒙。
两人结婚后,他们去拜访了石天冬继父一家人,讲述石妈妈其实也是一个不得已的可怜女人。
13.明玉和石天冬的差距
剧中两人大多时间都非常和谐,只有苏大强偶有提及他们两人的差距,让石天冬好好赚钱。
小说里,明玉和石天冬都曾正视过两人之间收入和层次的差距,甚至老蒙和柳青也都有涉入这段关系讨论过他们两人的“不般配”。但明玉知道自己需要的是石天冬温暖的心,所以不在意这种物质上的差距。
14.明玉唯一的担心是阴盛阳衰
剧中,明玉一直主导着两人的感情,石天冬是一个默默的陪伴者。虽然他们是很明显的“女强男弱”,但因为这件事的争吵很少。
小说里,苏明玉与石天冬在一起,唯一的担心是阴盛阳衰。因为她害怕重走她父母的老路,让石天冬晚年也过着和她父亲一样悲惨的生活。为此,她还询问了蒙总的意见,得到蒙总的肯定后才稍有释然。
15.苏明玉和石天冬最后结婚了
小说里,在苏明玉和石天冬领证之前,老蒙特意去考验了这个“女婿”的人品能力等,并将其中利害与明玉共同分析。石天冬和明玉结婚后,他们住在明玉的房子里,还养了两只流浪猫。
二、比起石天冬,苏明玉其实更喜欢柳青
剧中,柳青是明玉忠诚不二的男闺蜜,而且又对她极为顺从。
但在小说中,两人却有一段难以描述的暧昧关系,可以说对比石天冬而言,苏明玉更喜欢柳青。
16.蒙总知道柳青和明玉关系过密
小说里,为了不让这两人走在一起,老蒙不止一次向苏明玉暗示过柳青的花心,而明玉自己也明白。同时,老蒙在言语上也多有涉及,例如“我本来看好你们两个”,引出明玉说柳青“花心大少”。
17.柳青也知道明玉喜欢自己
小说里,柳青本人也知道。
虽然他们多以“兄弟”相称,但凭借柳青看女人的能力,他早就清楚苏明玉喜欢自己。平时虽然也有一些玩笑话,诸如“可惜我跟你熟得已经浪漫不起来,否则下手娶了你”,还有柳青描述自己喜欢的女人时,用了“找到口味一致的人再说,希望她必须美丽,需要聪明,必须单纯,必须有点世故……好像很矛盾的样子。所以我总是找不到那个人”。这句话说的其实是明玉,但却被明玉打岔说成是她二嫂。
还有时,柳青会调戏明玉,解开扣子冲她魅惑一笑。
该出头的时候,也不手软。当时柳青与苏明成的电话内容其实没剧中那么客气,而是直白指出朱丽的不对。
18.石天冬也吃过醋
小说里,石天冬也知道。
在柳青第一次被明玉介绍去食荤者时,石天冬就“看到两人气质风度如此接近,不由心痛,避进厨房做无视状”。之后,苏明玉在机场接机时他们又遇到,因为柳青身边有个姑娘,所以石天冬的心里才稍微舒服一些,因为“以前见的时候总觉得柳青和明玉的关系太亲密。”
19.苏明玉心里明白自己更在乎柳青
小说里,明玉眼中的柳青是“头发凌乱,有点衣衫不整,但不掩他出众的风华”,可见她对柳青的样貌非常认可。
甚至为了让柳青不起疑,她还用石天冬做挡箭牌。柳青从十一楼爬到十楼蒙总的病房后,他与苏明玉见面时深情相拥,用小说文字就是“两人情不自禁紧紧抱在一起,都感到对方的身体在紧张地颤抖,也感觉到对方于自己是如此可贵”。
还有“她忍不住伸手握住柳青的手,不知是给柳青打气,还是给自己打气。她也感觉柳青紧紧回握,生死关口走一圈回来的两个人,自觉感情不同以往”。
当明玉被明成暴打至住院,柳青出现在门口时,她心里暗想“等的人的声音出现了”。探病的柳青用手抬起明玉的脸时,明玉也半开玩笑地说“你这样对我,我会犯错的”。
对话中,柳青提到“收留”明玉,并将这段兄弟的感情彻底变质,用柳青的话说就是“能做兄弟就能做夫妻”,最起码“知根知底”,他“牺牲一下”。
苏明玉从老蒙那里得知柳青要调去武汉时,想到业务上不再有往来,明玉“有点失落”。
但苏明玉也很清楚,她与柳青并不合适,所以“此人不能碰”。虽然听完收留自己的话内心很暖,但她深刻明白两人只能做朋友的原因。尤其是在关键时刻,柳青没有站出来抚慰她狂躁的内心,取而代之的是石天冬的陪伴。就像苏明玉陷于身世问题而久久内心不能平静时,她最先拨通的是柳青的电话,但柳青却念叨着其他姑娘的名字,让她更加失望。
20.苏明玉和事业,他只能二选一
电视剧对柳青这个人物做了许多改编,小说中柳青没有为了业绩而做假账,他只是太心急想搞好公司,所以急于引入新设备,故而与老蒙求稳的心思不符,两人之间才有了一些矛盾。
当时蒙总为了分开江南和江北的权力,给柳青开了非常丰厚的条件,给他10%的干股,新公司又让他全权负责,甚至不给他犹豫的时间,并且要挟他一旦放弃就马上有人顶上。
去武汉做负责人和苏明玉之间,柳青只能二选其一。
最后,柳青选了事业,放弃了明玉。而后,当明玉跟柳青说起认准石天冬时,柳青沉默了很久。对于石天冬,柳青从始至终都没有认可过。他谈到自己的感情,说那些能够调情的女人,都不能说人话。但能说人话的明玉,却已经是别人的女友。因此,柳青再次面对明玉时,他很愧疚。正是经历了这些,苏明玉才知道,石天冬才是最适合她的人,因为石天冬可以为她牺牲,柳青不行。
三、老蒙的发迹史和心机
剧中,老蒙是众诚集团的核心,是苏明玉的恩师,是最高权力的代表。而在小说里,蒙总的设计却与剧中稍有不同。
21.老蒙的出身
小说里,老蒙喜欢称呼柳青“江北”,称呼明玉“江南”,这两人都是他一手培养起来的,并不像剧中明玉所说柳青是她带入的。
电视剧里,老蒙离开原来的公司是为苏明玉扛了雷,认了那笔赔钱的买卖,所以才会另起炉灶。
小说中,蒙总是因为与原来董事会的矛盾,所以才拉出一帮精锐成立了众诚集团,后来还越做越大。正因为他是这样发迹的,老蒙对柳青和苏明玉联手的力量多有顾忌,担心自己重蹈前主的覆辙。
22.老蒙其实很胖
剧中,张晨光饰演的蒙总十分精瘦干练,而且走路时步步生威,将一个企业大老板的模样刻画得极为精彩。
但小说里,蒙总却是一个大胖子,小说形容他的肚子“肥而雪白”。
23.蒙总混乱的家庭关系
剧中,蒙太又去公司捣乱,又帮自己弟弟平息贪污的事情,看起来很忙。但在小说里,她只是一个几笔带过的普通“母老虎”角色。
在蒙总住院时,孙副总搬出给蒙总养了一双儿女的二奶,并为这两个孩子争取合法继承权。蒙总的女人岂止两个,小说里用的词甚至有“美丽N奶”,可见他的女人之多。
既然蒙总有这么多女人,为什么不对苏明玉下手?小说里,苏明玉明确了为何蒙总没有把她也列入“N奶”的系列。如果她做蒙总的女人,“只是个姿色平庸,用过几天就不要的寻常女人”,而明玉也会因此记恨老蒙,用她的脑子去捣乱作对,蒙总不会好过。
所以,做手下更好。
24.小蒙的角色,还是剧中更可爱
《都挺好》这部剧中,小蒙可以说是一颗人见人爱的开心果。虽然出场时有些莽撞,但也逐渐变得不可或缺。
小说里的小蒙出场比较晚,既没有在医院推明玉,舅舅来找明玉借钱时他也没有在场。而且小蒙被苏明玉管教的时候几乎满口脏话,不像电视剧里那么温和,明玉对他说话也没那样客气。
后来和剧中相似,都是因为不打不相识,小蒙逐渐被驯化了。在小蒙眼中,苏明玉有些举止很像周星驰,于是给她取名“苏星星”。后来小蒙与石天冬和苏明玉关系非常好,三人还都喜欢玩轮滑。小蒙玩得最好,苏明玉技巧最烂。
小蒙对明玉有意思,但这层关系不是直接提出的,而是辗转通过蒙总暗示的话:“有个人刚接替他父亲的公司,做得不错,对你也有意思”。
明玉清楚,坦然拒绝。
25.派柳青去武汉,老蒙另有打算
剧中,老蒙对明玉非常放心,虽然有装病这个情节,但也没有动摇过他对苏明玉的信任。而派去武汉公司的人选,则是苏明玉将柳青推荐给蒙总的。
小说里,老蒙其实非常忌惮柳青和苏明玉联合的力量。毕竟自己是拉了团队出来才将旧主的公司掏空,而柳青和明玉也同样有这个能力让他成为这个“前车之鉴”。故此,他有意将柳青调去武汉来分离两人,让他们不要抱团太紧。
而且,他与孙副总谈话时是在按摩房中,而不是端坐在会客厅。在听到孙副总对明玉的“谗言”时,因为老蒙太过了解明玉,所以迅速分辨出她根本不存在“形成小团队”的问题,因为他知道明玉心中能走进她圈子的,只有自己和柳青。
他信任苏明玉,但对柳青却还是有顾虑。所以在蒙总发觉柳青和明玉之间的感情不同以往的时候,心里便多加了小心。当初,蒙总就是为了重用柳青这个人才,才将明玉培养起来“分去销售的半壁江山”,以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一个站在金字塔顶层的老大,思虑自然周全。
26.爬楼去探病的人,其实是柳青
剧中,苏明玉为了找寻老蒙生病的真相,亲身去爬了四楼,看到了空空如也的病房。
而小说里,在老蒙装病的那场仗里,爬上十楼去蒙总病房的是柳青。且小说里还交代,蒙总因为多年高血压的病情所以与院长是朋友,就将“作假”这件事更为细节化。
27.安抚明玉,其实老蒙很早就暗示过
当时为了整顿公司内的奸臣,老蒙不得已出动了监理机制,同时也装病逃开,私下对武汉公司进行收购。小说中,明玉对此其实很寒心,但她直到得知真相后才想起来,老蒙其实对此早有暗示:“只要她和江北不动,公司出不了大事。任何对你们不利的传言,你们不能信。即使有行动对你们不利,也是做给别人看,要忍耐”。
看过小说中的苏明玉,你会感觉她是个非常孤独的人。电视剧在此做了改编,将其塑造成一个成熟有魅力的事业女强人,与石天冬在一起时又不失阳光开朗的一面。
相比之下,电视剧版本的苏明玉,显然更讨喜一些。
文/叶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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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方体》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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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怎样进入立方体的?怎样逃出立方体?立方体外又是怎样的世界?一系列的疑问带着你,吸引着你一探究竟,单一的场景,故事却一点都不单一。
常言道,于绝望中见希望,但除了希望还有更深层次的人性。这就是立方体系列最吸引人之处。最可怕的不是危机重重的立方体,而是居心叵测的人心,人心坏起来,岂是立方体所能隔绝?
人性的善,人性的恶,这两者的对决通过立方体,一步步被推向高潮,直至电影最后,这就是好电影真正厉害的地方。场景单一,会限制电影的长度,但绝对不会影响一部好电影的深度。
2.电影 活埋
一言概之,故事情节很简单,“死侍”瑞安·雷诺兹扮演的司机醒来后发现自己身处黑暗,被活埋,只能利用打火机和有限道具,逃出棺材。
可想而知,影片成本非常的低,只有仅仅300万美元。这部2010年的低成本惊悚恐怖片,靠着层层悬念和演员精彩的表演,真正做到了无尿点。
棺材内慢慢被耗尽的氧气,慢慢熄灭的火焰,电量耗尽的手机……这种密闭空间内营造出来的紧张感,让你伴随男主的一呼一吸,大气都不敢出。靠着电量所剩无几的手机,男主一一联系自己的公司同事,警察,以及自己的亲朋好友,可每个人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切身利益。这种绝望才是最可怕的,伴着男主的心灰意冷,直至影片漆黑一片,这才是真正的黑暗。
你有没有经历过灵异事件?
女儿满月酒那天,家里来了一只小土狗,仿佛是冥冥之中老天的特意安排,这只狗此后寸步不离的守护着我家,还将惊吓中的婆婆成功带回了家。
中华田园犬,也就是土狗,不像宠物狗那样,都有个大众化的名字,大黄,小黑,旺旺,小白等,于是我家的狗就叫安安。开始只是好心收留,不曾想它一直陪伴着我们,这几年来,安安已经成为家中一员,早已“成精”。女儿满月酒那天,一只小奶狗摇摇晃晃的来到我家,刚开始我还以为是谁家的,因为是喜庆的日子,婆婆给它喂了一块肉,就没理它了。但没想到,它好像喜欢上我家了,连续几天都不离开,刚开始还会怕生,悄悄躲在院子里的柴堆里,没有人时才敢怯怯的走出来。因为担心它饿死,我就给它端了一碗稀饭,慢慢的它胆子大起来了,也敢摇晃着尾巴出来了,狗来富,见它很可爱,又和家里有缘,全家人就决定把它留了下来。给它取名安安,希望它的到来能让孩子平安全家平安。往后的日子里,安安不仅抓了个小偷,避免了家里财产的损失,还因为一件“灵异”事件,让它成为了家里最大的功臣。一天,婆婆走路去镇上赶集,因为有事耽搁了,往回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因为急着回家,婆婆想着走小路快些,但那条小路,却是非常的不祥。那是一条长满杂草,树木从生,幽暗的林间小路,林子里还随处可见很多坟包。平常有人上山砍柴会途径此地,到了晚上就很少有人敢走了,毕竟给人的感觉,白天人都慎得慌,更何况是晚上。婆婆说,那天她想着快点回家,就壮着胆子走了进去,心里想着,只要走快一点,连走带跑的,二十分钟左右就能出来了。但那天的经历,如今想起来她依然心惊胆战。刚走进小路没多久,婆婆说心里就焖的发慌,总感觉心口被什么堵住了,喘不上气。再加上林子里若隐若现的坟墓,不时又传来一些奇怪的声音,吓得她赶紧小步快跑。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平常只要20分钟的步程,婆婆连走带跑,一个小时都没走出来。她说,总感觉一直在转圈圈,走来走去很快又回到了原地。婆婆回忆时说道,那时候吓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她手忙脚乱的拿出手机想给家里打电话,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手机显示有信号,但不论怎么拨号,总是自动息屏。没有办法,她只能壮着胆子继续往回走,但依然和之前一样,在来回的转圈。后来,家里人看天色很晚,婆婆还没回家,就想着出去迎一下。但所有人也不知道,那么晚了她会选择走小路,所有人都是沿着马路去寻找。似乎是心有感应,唯独安安快步的向着丛林跑去。进入林子后,安安狂吼了几声。此时已吓得瘫软坐在地上的婆婆瞬间如梦初醒,大声叫了几句安安,一人一狗汇合后,很快就回到了家。婆婆说,后来发现,她已经走到了丛林边缘,但就是找不到出口。事后,村里的老人都说,婆婆是撞到了“脏东西”,好在狗找到了婆婆,因为狗能驱邪,不然就麻烦了。后来,在村里老人的提醒,婆婆去用桃木熬水洗澡了好几天,她总算安心下来,但从那之后,她一个人再也没去那片林子。其实,说是灵异事件,但婆婆遇到的事,早已有科学解释。关于迷路,走来走去又回到原点德国科学家简.索曼曾经说过,“关于人们迷路后原地转圈的说法是真的。如果人们没有绝对参考物,如塔或者远方的山脉,或者太阳以及月亮,人们就不能走直线。经常最后发现他们一直在转圈走。”婆婆因为内心害怕,一路小跑,但有经验的人都清楚,人在夜晚走的越快,越感觉背后有人跟着自己,很快就会陷入自己吓自己的陷阱。整个人就像是撞上了“鬼打墙”,会不自觉的转弯,这时候早就没了方向感,类似于闭着眼睛走路,走来走去最后走出来了一个圆。关于手机自动息屏其实这就更好解释了,人在紧张状态下,很多行为都是无意识的,因为害怕,拿着手机只会乱按一通,一次失败,后面就更慌了。写在最后如今,不论去哪里,只要是晚上出去,婆婆总会带上安安,而我家的安安,也一直不辱使命。曾经一次夜晚,还把跟在婆婆身后的一条毒蛇咬死了。多年以来,安安早已是家庭的一员,它勇敢,机智,了解家里的每一个人,熟悉家里的每一块地方,婆婆常说,安安就是上天派来家里的守护神。关于灵异事件,我们也没和婆婆再说过什么,毕竟,如果她清楚了真相,晚上再一个人去那边,本身也很危险,只要她心已安,一切就随风而去吧。有没有适合睡前读的书推荐?
本人看的书不算多,看的比较杂,觉得有兴趣就看没有考虑过分类问题。今天来给大家推荐一些我觉得比较合适睡前看的书。一、《城南旧事》林海音
城南旧事
“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作者追忆童年的景色和人物,所以有了这本书。相信好多人都看过这本书,高中和初中都学过里面的一些文章。之所以放在第一个推荐是觉得每一次看都会有不同的体验。“每一段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我而去,一直到最后的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亲爱的爸爸也去了,我的童年结束了。”成长就是一场接一场的离别,每个人的童年或许都像一场梦,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跳皮筋、玩石子、躲猫猫......这些事,一旦过去,我们再也不会去做了。我看这本书的时候,对一些事情的描写有点疑惑,感觉不像是真实发生过,更像是作者做的一场梦。如秀贞和母亲相认的场景,像是对她们能够在孤独的生命中寻找的幸福的祝福,又像是对她们命运的同情。二、《穷时候,乱时候》姜淑梅
穷时候 乱时候
作者姜淑梅老奶奶可以说是比较传奇的一个人了,六十岁才开始识字、摆脱文盲身份,七十岁开始学习写作,历经一生写就的传奇之作——《穷时候,乱时候》是一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平民史,是第一部草根小民、老百姓亲笔书写的乱穷中国史!准确地说这本书,是一部回忆录,全书分为《乱时候》《穷时候》《家里人》三部分,讲述了近百年来作者亲身与闻的民国时期、抗战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的"乱穷时代"。作家王小妮曾赞其是中国最后一个讲故事的人。中国经历过那么多动乱的岁月,但是我们了解到的只是支离破碎很少的一部分。这些小人物的生活,给我们呈现出一副穷困和动乱的岁月里,无论生活怎样,都积极活下去,死,已经不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因为看得太多太多。剩下的,就是应该考虑如何活下去的事了。三《甘蔗芽,苦菜花》姜淑梅
苦菜花 甘蔗芽
这本书延续上一本《穷时候,乱时候》的风格,可以说是上一本书的姐妹篇。主要是写作者亲身经历与老百姓的故事。四《萤火虫小巷》克里斯汀汉娜
萤火虫小巷
“好朋友就是这样,想姐妹和妈妈一样,总是能惹你火大、哭泣、心碎,即便如此,当你遭遇困难,她们仍会守在你身边,在最黑暗的时刻逗你笑。”你有没有几个在一块时间很长的朋友,人生得一知己是很难得的,遇上了,就应该好好珍惜。这本书主要是描写友情的。两个女孩之间的友谊,时间比较久,跨了美国几个比较典型年代。时光变迁,塔莉和凯蒂虽然有过争吵,两人的友谊也曾到了我认为无法再继续的地步。但是每一次她们都让这段友谊坚持了下来。看了之后让人觉得很感动,特别是最后一章,让人觉得很难过,但是又感觉很暖(我真的不能剧透,真的要去看才知道啊)和《已经开始很想你》挺像的,不知道这部电影是不是改编的。五《查令十字街八十四号》海莲·汉芙
查令十字街84号
“但是,书店还在那儿,你们若恰好经过查令十字街84号,代我献上一吻,我亏欠它良多......”当故事的最后,海莲终于踏上朝思暮想的伦敦时,一切都为时已晚。老派的弗兰克、亲切的店员大多散场,书店也已经被拍卖。今天故人逝去,但是朝圣的人却络绎不绝。故事甚至被搬上大屏幕,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最无奈的感情,无非就是这样了吧。“好书像真爱,可能一见钟情,但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杳远理解和同情却总需要悠悠岁月。”六《九篇雪》李娟
九篇雪
这本书前半部分写的是作者在少女时代跟随一家人在新疆阿勒泰草原生活和做生意发生的故事,文字叙述非常搞笑,生动有趣。后半部分偏向散文类。说实话虽然我对大多数散文不感兴趣,但是里面有几篇散文我还是很喜欢的。本来是看的电子书,但是因为后半部分的散文让我觉得这本书要去买下来。七《岛上书店》加布瑞埃拉·泽文
岛上书店
朋友在生日的时候送的,属于畅销书那一类。我一向对标榜畅销的书有些抵触,所以在朋友送我这本书隔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我才去看,看完之后觉得,人家是畅销书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是一个世界。生活看上去平淡无奇,但是在作者笔下,生活则是一断断看似毫无瓜葛的故事串联起来的。可以这样说,你以为生活已经艰难到活不下去去的时候,它会给你及时打开一扇新的门。正所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八《解忧杂货铺》东野圭吾
解忧杂货店
这本书不多说了,东野圭吾的作品一般都很值得看。不过我目前就看过这一本,所以不好多说,期待有更多的朋友来跟我普及下东野大大的好作品。九《平如美棠:我俩的故事》饶平如
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战争年代里结为夫妻,经历过很多荒唐的岁月两个人始终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等到真正安定下来,另一个人却要先一步离去。十年生死两茫茫,此情可已待成追忆。十《青春之歌》杨沫
青春之歌
很老的一本书了,我记得我看的时候,同学都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没办法我个人是比较喜欢老书,就是那种看不太懂,不小心弄不见赔给图书馆的时候还死贵死贵的书。话说那些书我借的多,看完的真不多。这本就是我看完的一部分。这本书是第一部描写学生运动,塑造革命形象的长篇小说。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一历史时期为背景,以学生运动为主线,成功地塑造了林道静这一在三十年代觉醒、成长的革命青年的典型形象。怪不得当时的青年都很喜欢《牛氓》和《青春之歌》。因为看完之后我真的热血沸腾了……一会。国家动荡,青年以家国为己任,把最好的年华奉献给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