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男朋友的红玛瑙,父母反对你执意要嫁的婚姻
送给男朋友的红玛瑙,父母反对你执意要嫁的婚姻?
看到这个问题,我彼有感触。我想起了我表姐的婚姻。我表姐小学文化程度,记得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及本世纪初,我们当地农村兴起过一股缝纫培训班热潮。
什么意思?就是有老师专门教农村的年轻人学一门用缝纫机做衣服的手艺。

培训班基本上都是利用农村学校暑假或寒假的空档,租用教室搞培训。
我表姐当时也交了80块钱,去了镇上的中学参加了暑期的培训班。
去了才没几天,就跟镇上一帮混混中的大哥大勾搭上了。我表姐倒是个实诚人,谈了大约一个月的恋爱,就直接把她男朋友带回家给自己父母见面。
我姑妈到没反对,她觉着只要女儿愿意,作家长的都应该祝福。
可我姑父那是一百个不同意,因我姑父是中学教师,他为人正派,生平最看不惯的就是那种吊儿郎当的人。
可是没办法,我表姐非要嫁,若阻挠就要以死相逼。
后来包括我父母等,这些做亲戚的还都去给我姑父做过工作,让他想开点儿。
“反正是她自找的,过好过坏都是她自己的事情。”这是亲戚们当时众口一词给我姑父说的宽心话。
我姑父也是倔,始终没点头,但也没摇头。也算是另一种形式的默许吧!最后我表姐如愿嫁给了他老公。
嫁是嫁了,但我姑父还是无法接受。
以至于我表姐每次携家带口回娘家,我姑父从来就没跟他们说过一句话。
甚至自己的外孙、外孙女就算在他面前跌倒,他也从来就没扶过一把。
说实话,父、女恩怨斗到这等地步,真的是很少见。
我至今还记得我表姐的老公姓梁,叫梁健。
不过十五年前,她就应该改口叫他前夫或亡夫了,因他前夫在一次车祸中走了。
前夫撒手人寰,就撇下我表姐她们娘仨在这世上,当时她仅有29岁。
这么年轻,不可能守寡。
后来,经人介绍,她就带着俩孩子又改嫁在了我们市里。
他现在的老公比他大二十岁,离异多年,是国企退休职工。人还好,不仅对她好,而且对她的俩孩子视如己出。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通过我表姐的婚姻,我想总结的是,父母或其他长辈的话,真的应该听一听。
类似的发生在我身边的例子还有不少。总之,凡是在择偶上和父母对着干的、反其道而行之的,绝大多数都过的不如意。至少我知道的几乎都这样。
520情人节要送礼物吗?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说一说我的看法,与网友们交流讨论一下!
520情人节是网络里出现的一个节日,虽然顺应了当今社会少男少女的心意,但是在我看来,不如七夕这个传统的属于我们中国的情人节,作为中国人就应该过中国的节日。
至于520情人节是否送礼物,在于男女双方是否看中这个节日,另外你们的生活中是否需要仪式感等等情况。
看中这一天,你就可以送,如果需要仪式感,那么你也可以送;反之,感觉无所谓,那么不送也罢!
我个人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实实在在的过日子,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就行了,搞这些东西既费钱,又不当吃不当喝的!
所谓仪式感,我觉得做一桌子丰盛的佳肴美馔,比买一些毫无用处的东西强的多,金银首饰,珍珠玛瑙之流,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买了有何意义?
以上是我对问题的看法,欢迎网友们评论交流!
难道三妻四妾当真让人念念不忘吗?
古代男子都喜欢三妻四妾这是不争的事实。你看,皇帝后宫佳丽三千,大臣也是有几房姨太太,如清朝的和珅妻妾就有9人女子。三妻四妾就这么让男人有这么大诱惑吗?
说到底还是因为整个封建王朝的社会风气,三妻四妾是常态,毕竟男权社会而且统治者还遵从礼制,其中就有一条三纲五常,夫为妻纲,意思就是做妻子的要以丈夫的利益为首要原则。那么到底什么原因,男人都喜欢三妻四妾呢?
身份地位的象征在古代,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三妻四妾的。只有两种人,有钱的或者有权的,试想下,普通人比如佃户,连温饱都有问题,每天跟土地打交道,根本就没钱没精力去多纳几个小妾,这不是给自己添堵嘛,所以三妻四妾都是有钱人或者有地位的人的活动。
有地位的男子如果有三妻四妾,走在外面别人都会夸这个男人多么的能干。而被别人夸耀后,男人会觉得自尊心极大的满足。这也就是给自己打上一个标签,成功人士。每次都能从别人的目光中读出羡慕,这是男子最愿意看到的。
传宗接代的需要这点很容易理解,在古代不孕不育肯定也是有的。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什么时代都通用的。因此娶的正妻没法生育时,为家里延续香火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纳妾室来完成这个任务。而且很多时候正妻见自己无生育能力,也都会主动提出来让男子纳妾。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哪怕你是贵族家的女子都会灌输一样的思想,很大程度上来说,女子就是传宗接代的工具。
毕竟古代男子几乎不让家里的老婆抛头露面,更多的是男子在外面打拼,这也造成了当时的社会轻视女子。
贪图美色想起一句话,“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很多男子都希望自己像金庸笔下韦小宝一样有几个老婆,而且个个都是美若天仙,这样也不妄来社会上走一遭。所以很多人有三妻四妾的观念就是想着自己能够多几个漂亮的老婆,说道理还是贪图美色。
古代很多人都说,娶再多的老婆都是表示喜欢她们,这是真的喜欢吗?那是馋她的身子,是下贱!不要给自己好色说的冠冕堂皇才是对的。顺便科普下,现在只允许一夫一妻制,如果想着三妻四妾,那么就是重婚罪,是需要蹲号子的,所以千万别想着触碰法律的红线。
只能说古人喜欢三妻四妾,不可否认有念念不忘的因素在,但更是特定的社会时代背景造成的。五指系红绳什么意思?
手指带红绳子是女生祈求美好姻缘、招桃花运的意思,或者为男女定情信物的东西。中国传统里月老都是用一根红线牵男女姻缘的,所以不言而喻女子单独带红绳是为了祈求姻缘的到来。
过去待嫁大龄女子为了祈求美好姻缘,会去月老寺庙求来带在手上;手系红线另外也可以表明自己正待嫁求偶,有表示“未婚女”的意思。
另外一种说法女孩如果带在右脚的话,也是期待真爱出现的表达,也就是说她在等待相伴一生的爱人出现。一般是红绳搭配上粉水晶宝石、狐狸挂坠、红玛瑙等寓意求姻缘招桃花;当然也可以佩带无任何挂件的红绳。
关于人性你有哪些感悟?
2017年7月20号,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胡志华和胡云父女就继承妻子龚玉兰遗产一事对簿公堂。
胡云说,母亲龚玉兰生前立了遗嘱,要求把她名下所有的房产及存款42万多元,全部给女儿胡云继承。
但胡志华并不同意,想将妻子的遗产独占。
胡云觉得,这个父亲对家庭不负责任,也未尽到赡养老人和赡养子女的责任,他一直霸占着母亲的遗产。
无奈之下,胡云将父亲胡志华起诉到法院,父女俩为了争夺遗产一事对薄公堂!
都说父爱如山,胡志华为什么要阻止女儿胡云继承妻子龚玉兰的遗产呢?而且,妻子龚玉兰的遗嘱上也写的清清楚楚的。
胡志华说到,如果胡云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他当然不会阻止女儿继承妻子的遗产,但问题是,胡云并不是他和龚玉兰的亲生女儿!
消息一出,胡云非常惊讶!她表示,自己在龚家生活了30年,从没听过自己是抱养这一说。
难道胡志华为了阻止胡云继承遗产,编了一个弥天大谎,还是另有隐情?
时间回到1980年,当时胡志华经人介绍认识了龚玉兰,俩人一见倾心,由于龚家没有男丁,按照当时的习俗,龚家准备招胡志华为上门女婿。
同年二人结婚,婚后不久,龚家为胡志华解决了工作,和龚玉兰的妹妹龚玉琴同在南通市第二棉纺厂工作。
结婚后,小夫妻二人还是很甜蜜的,夫妻感情也不错,但婚后三四年,龚玉兰一直都没能怀孕,这让夫妻二人都非常懊恼。
就这样一直过了7个年头,到1987年,龚玉兰的肚子还是没有任何变化,这样她非常着急。
龚玉兰问丈夫胡志华,自己不能生育,会不会和自己离婚?
胡志华斩钉截铁的说,不会和龚玉兰离婚,会对她负责,会对她好的。
于是,夫妻俩人一商量,准备抱养一个孩子,弥补不能生育的遗憾。
在一个女婴出生三四天的时候,夫妻俩就抱养了这个孩子,起名胡云。
当时,小胡云被抱回来后龚玉兰是异常喜爱,孩子的到来也给龚玉兰和胡志华增添了许多惊喜。
龚玉兰告诉家里人,女儿被抱养一事,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家里人也对此守口如瓶。
龚玉兰的妹妹龚玉琴说,胡云是在出生三、四天来到家里的,当时家里对此事守口如瓶,没有告诉任何人。
如今,胡志华为了阻止养女胡云继承妻子龚玉兰的遗产,竟然不惜将这个守了30年的秘密爆了出来!
都说生亲不如养亲,胡云虽然是抱养的,但是在龚玉兰和胡志华的身边,毕竟长了30年,感情还是很深的,胡志华为什么会曝光胡云的身世,而阻止她继承妻子龚玉兰的遗产呢?
胡志华对法官说,当时他已经解除了和胡云的收养关系,因此胡云不具备继承妻子龚玉兰遗产的资格。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胡志华并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解除收养关系的资料与手续,之前又有龚玉兰的遗嘱,法院认定,胡云和胡志华夫妇的收养关系依然成立,因此,胡云依然具有继承资格。
眼见计划落败,这时胡志华又提出一点,让胡云继承遗产也可以,但是要追加一个继承人!
胡志华这葫芦里到底是卖的是什么药?他口中的这个追加的继承人又会是谁呢?
胡志华说,他有个小女儿叫胡锦翔,虽然只有5岁,但也应该同等具有法定继承权。
说着,胡志华还向法官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胡志华的这个小女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时间再次拉回到20多年前。
龚玉兰的妹妹龚玉琴说,当时在国棉二厂的时候,她就发现这个姐夫很花心,但她并未将此事告诉姐姐,想挽回姐夫的心。
胡云也说,其实母亲龚玉兰早就知道胡志华在外面有女人的事,龚玉兰并没有说破,想以此维持婚姻,让丈夫回头是岸,可是胡志华并没有因此而有所改变。
2005年,胡志华下岗了,他提出要到广州闯荡一下。起初龚玉兰不同意,但是在胡志华的一再要求下,龚玉兰最终同意了。
胡志华到广州后,生意做得还不错,收入也渐渐多了起来。这时,一家人的日子,本该和和美美的,但不幸的是,2006年,龚玉兰查出得了慢性肾衰竭,此后身体情况越来越差。
龚玉兰希望丈夫胡志华能立刻回来陪在她身边,可是胡志华却拒不回来,反而离龚玉兰越来越远了。
夫妻关系越来越差,俩人的感情渐行渐远,这个婚姻如同空壳。
胡志华不仅不回来,反而在广东期间认识了一名叫莫秋林的女子,2012年12月24日,他和莫秋林的孩子,胡锦翔出生了,也就是胡志华口中说的小女儿。
胡志华在外打拼,挣了钱没有想着补贴家里,而是在外胡作非为,竟然和一名女子在婚姻存续期间生下了这个叫胡锦翔的女孩。
胡锦翔虽然是胡志华的亲生女儿,但是和龚玉兰却没有半点关系。
不得不说,这个胡志华心理素质也是够强大,竟然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和其他女子还生了一个女儿,如今竟然敢让这个女儿继承妻子的遗产!
胡锦翔能继承龚玉兰的遗产吗?
胡志华说,当年在征得妻子龚玉兰的同意后,他于2016年7月14号将女儿胡锦翔的户口迁入了自家的户口本。
这样从法律上说,胡锦翔也是这个家庭的成员,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而胡志华和龚玉兰是夫妻关系,因此,胡锦翔也有权继承妻子龚玉兰的遗产。
胡志华表示,他是是在妻子龚玉兰的同意下,才将小女儿胡锦翔的户口迁入家庭的户口本上。
这样的话,是否表明龚玉兰有收养和抚养胡锦翔的意愿呢,如果真是这样子,那胡锦翔和龚玉兰是否就继承形成了继母女关系,因而胡锦翔就有了继承龚玉兰遗产的资格呢?
我其实,2006年那会儿,龚玉兰已经处于重病阶段,听力和视力都严重下降,是无法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
而且龚玉兰曾说过,她是不会接受胡志华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的。
既然龚玉兰并不能容忍胡志华在外面和别的女人生了孩子,那当年她为什么不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呢?
龚玉兰的妹妹龚玉琴说,她姐姐实在是太善良了,姐姐觉得,如果当年告胡志华重婚罪的话,那他退休后就没有退休金拿了!
正是出于对丈夫仅留的一点情谊,龚玉兰没有起诉胡志华,还同意胡志华在外面生的小女儿过户到了自家的户口本上。
龚玉兰善良没错,但是却用错了对象。胡志华正是抓住龚玉兰的善良,才让自己和外面女人生的孩子继承龚玉兰的遗产。
对于这点,法院会如何判定呢?
法官表示:户籍登记信息并不能准确的反映身份关系,这还要看被继承人生前的主观意愿。
法官认为,要查清楚被继承人生前对这个小女儿的态度,愿不愿意抚养小女儿。
调查显示,在胡锦祥迁入户口的2016年,龚玉兰已经身患重病了,她是没有能力去抚养小女儿胡锦翔的。
因此法官判定:被继承人生前不大可能照顾过这个小女儿。
胡锦翔的生母莫秋林也向法官表示,孩子一直和她生活在一起,是由她照顾的。
法官认为,这个小女儿是胡志祥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另外女人生下的孩子,这已经犯了重婚罪,并且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肯定是不能作为继子继承遗产的。
胡志华的要求是不可能被同意的。
最终,法院判定:龚玉兰名下的所有房产归胡云所有,她所有银行账户存款的本息也归胡云所有。
面对这样的判决,胡志华拒不执行!执行法官最终对他做了强制执行,如冻结房产,限制高消费等行为,胡志华最终才履行了法院的判决。
胡志华闹了一场,不过是一场空。他本人对婚姻不忠,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还生下了非婚生女儿,竟然还想让这个非婚生女儿继承妻子的遗产,简直荒唐至极!
面对胡志华的卑鄙行为与龚玉兰生前的善良,两者之间的反差如此之大。
人性在利益面前真的不堪一击!
最后想说,守法是做人的底线,守德才是做人的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