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宝马搭讪外国美女,生活中有哪些搞笑的小段子
开宝马搭讪外国美女,生活中有哪些搞笑的小段子?
笑不笑
30万的车在大学门口?
我开宝马整天在那转,也没碰上一个。

你愿意嫁给一个有轻微精神病的男人过一生吗?
既然已经知道他有精神病了,需要你慎重考虑。一般来说,肯定都不愿意。
精神病听起来就有点小怕,在一起生活了。万一有点什么事情来了,受点刺激了,把病情加重了,那就更可怕了。
结婚了,有孩子了,生活中的各种锁事,难免磕磕碰碰的。如果一不开,一不高兴,整点事情出来了。想想都可怕。
当然了,病了应该同情理解。至于要不要结婚与同不同情那是俩码事。不能相提并论。
对潘金莲这个人物?
《水浒》的作者是施耐庵?还是与罗贯中合著。虽然没有定论,但是整部小说对为数不多的几位女性的描写都是极反面的形象。
有一些学者曾经揣测,《水浒》的作者在很大程度上受过女人的伤,亦或者作者生活的环境范围内,曾经接触过的女性都比较特别,乃至于作者对女性没有任何好的印象。亦或许是为了衬托这些江湖好汉的快意恩仇,江湖义气,铺陈故事需要描绘的女性都极尽人性真善美的反面。
再回到问题本身,对潘金莲这个人物的看法,以及她与西门庆毒害武大郎的评价。
首先水浒传里塑造的潘金莲,不愿委身于大户,大户记恨于心,倒赔嫁妆,白白的嫁与武大郎。――只这几行字的描写,至少说明当时的潘金莲是反抗未果屈于命运,她为了保全自己,不屈于大户并向大户的正房告状,大户为了报复潘金莲,将她嫁给矮丑的武大郎。这一切都表明了潘金莲可以保全自己的名节,却不能掌握自身的命运。
自宋朝程朱理学兴起,明中晚期时《列女传》的诞生使明代的节烈观比前朝加强了很多。在当时评价女子在丈夫死后的做法分为三等:
――其一从夫地下为烈
――其二冰霜以事翁姑为节
――其三恒人事也
也就是说第一等做法是随丈夫一起死。
尤其明初几位皇帝都选择废弃已久的殉葬制,使明朝女性地位极尽之底。明太祖朱元璋殉葬46位嫔妃,明成祖朱棣殉葬30位嫔妃,宽忍的明仁宗朱高炽居然也有5名妃子殉葬,明宣宗朱瞻基殉葬10人。直到明英宗朱祁镇时才将这惨绝人寰的制度停止。
――孔子春秋年代推行以陶俑带人殉,都会让孔圣人哀叹“始作俑者,其有后乎。”多么严厉的批评和诅咒,“你开始作俑陪葬的人,你是断子绝孙没有后代的吧?”
可叹朱明王朝人性关怀,以及人格建设简直是在倒退。遏制人性自由以到极致。
再回到问题里的潘金莲,水浒传写的是以宋朝800里水泊梁山为主题原形的故事,但是它成书于明朝,基本上反映的是明朝的社会风貌。
水浒传里的潘金莲,在嫁给武大郎之前恐怕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吧?武大郎虽然丑陋不堪,但是可以让潘金莲摆脱大户的纠缠。不知道她见到武大郎那一刻,是后悔?还是难过?她既选择了倔强的跟武大郎走,应该是不会后悔的吧!潘金莲与武大郎如此不般配的两人为什么他们都没有选择离婚呢?先从潘金莲的角度分析一下,她是大户人家的使女,从小是不得自由的。武大郎虽然丑陋短小,但是却有一份家业可以维持他俩日常生活,武大郎性格温厚勤快。使潘金莲从女使过上了女主的生活。而且在宋明一个女子想要离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下来。当某一天她见到英气健硕的打虎英雄武松时春心萌动,才知女人相思为何物吧?再来谈论武大郎,他白捡个漂亮媳妇儿这件事应该是让每个男人都愿羡的吧!――从古至今稳定的婚姻,大抵离不开夫妻般配,门当户对。(中国的古话,郎才女貌,豺狼配虎豹,瘸驴配破磨)能够一生一世相濡以沫的走过来,夫妻般配是最大的契合吧!武大郎零成本的抱得美人归,他的内心是窃喜的?欢快的?可是他却没有丝毫犹豫过,这样美的妻子能和我共度一生吗?为什么没有认作义妹让她改嫁,这样自己多个亲人,以后的人生也更加踏实?所有的思考从来没有,“暴殄天物”的后果是他被谋害致死。你的人生如何?需要的是有足够的能力驾驭,当然也包括能驾驭你的婚姻。就算童话里也是公主跟王子,过得很幸福。公主和乞丐就很难幸福。武松一开始就发现了问题,可他也没有办法解决他们夫妻的不平衡。只是拿三纲五常,恪守妇道,来强压潘金莲。殊不知压迫越大反抗越激烈。再加之他对潘金莲的示爱,回报了极大的反感和鄙视,这都促成了潘金莲红杏出墙的极大可能。如潮水般滚滚而来的爱意,并未被武松的迎头痛击而偃旗息鼓,她遇到了西门庆。女人在没有触及感情的时候,大多是理智的。可是当她盲目地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她的智商有可能是负数。男权社会的不平等,女性人格的不得已,所有这一切使潘金莲一步一步的走向绝境。
潘金莲与西门庆的相遇,接触,试探,最后定情笔者写得环环相扣,节奏感把握的恰如其分,没有让读者觉得在生搬硬套的描述一段出轨的艳事。这样的描写足以证明宋明时期,女性对生理的需求已经得到社会的普遍认知。但是在宋明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感召下,女性的正常的生理需求,被认作是淫荡下流,并不能被世俗的伦理道德所接受。
也就是说“存天理,灭人欲”只是灭掉女人的欲望,而对于男人基本上不受束缚。
――明朝的海青天海瑞,他是清官自然清贫,母亲过生日没有钱买肉,可是他依然会有三妻四妾好几个妻子。想想也是真真可笑,生活质量已经如此之差了,海青天的男女之欲却一点不减。
潘金莲是水浒传里最具鲜明个性的女人,她容貌秀美,手工针织精艺,也可以称落落大方,很有主见,入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在女性能力上堪称一流。唯独被这个世道所不容,一步一步的滑向深渊。
她唯独欠缺的东西,确是她最致命的。那就是生命是平等的,如果想要获得真正的幸福,需要用正当的方式去争取。
南度后再婚的李清照,为所有那个时期的女性摆脱不幸的婚姻表演了一个最好的范本。为了摆脱贪图李清照的收藏还对她拳脚相加的张汝舟,不想坐以待毙的李清照,检举上告张汝舟利用期满手段获得官职的欺君之罪。按宋律,妻子控告丈夫,即便证据确凿,妻子也要入狱两年。为了和张汝舟彻底离婚,不在苟且忍辱,李清照不惜深陷囹圄。
纵使当时的文人士大夫,对李清照再嫁离婚颇多指责:“不终晚节,流落已死,天独厚其才而啬其遇,惜哉。”还有“然无检操,晚节流落江湖间己卒。”
又成为茶余饭后人间笑柄“易安再适张汝州,未几反目……”“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驻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
这又有何妨,既然可以无所顾忌上诉离婚,就冷眼面对世人的耻笑与谩骂。这就是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李清照。
再回到水浒传的故事里面,潘金莲与西门庆被看成了中国古代奸夫淫妇的典型,而这个典型谋害的是心底善良丑陋矮小的武大郎,替武大郎快意恩仇的武松的英雄形象异常伟岸高大了。
凡事已经被设定成反面角色的人物,她们有多精彩就更能反衬出正面人物的优秀与不凡。当然也更能从侧面烘托当时的社会环境,对女性人物的多方面的不公平和伦理道德上的辗压。
整部作品并不是对草莽英雄的向往和赞扬;也不是对快意恩仇的江湖的高度认可;更不是宣扬无序社会状态下的任意厮杀火并。
而是善恶到头终有报,过分杀戮天理伤。酒色才情毁人事,激得雷霆把命丧。纵有权谋多算计,怎耐黄粱梦一场。
古人讲好女不观灯?
元宵节观花灯的习俗,据说是和东汉一场道教与佛教在皇宫现场斗法的大事有关。
东汉汉明帝永平年间,也就是大概是公元58-75年之间,摩腾竺法兰东来传佛教,遇到我们本土道教的抵触。
汉明帝永平十四年,道教代表人物道士褚善信等六百九十人上表抗议皇帝崇信外来的佛教,并表示愿以焚经方式比验真伪。
明帝便令二教于元月十五日设焚经台比试,结果道教经书多数被焚,而佛经、佛陀舍利“光明五色直上空中,旋环如盖,遍覆大众,映蔽日轮天雨宝华,大众咸悦”。“汉明帝惑于佛法,敕令正月十五佛祖神变之日燃灯,以表佛法大明。”
当然这一近乎灵异事件的描述带有奇闻传说的色彩不足为信,但汉明帝为了弘扬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宫中和寺院“燃灯表佛”,却是有真实记载的。
元宵节也因此成为我国主要的传统节日,也叫元夕、元夜,又称上元节,因为这是新年后的第一个月圆夜。
后来经过魏晋南北到隋唐的推广发展,元宵张灯也已经从皇宫走向民间。从唐代起,元宵张灯即成为法定之事,并逐渐成为民间固定习俗。
自此,每年的元宵节家家户户都张灯结彩,男女老少走向街头,观灯的游人如织,万人空巷,成为最热闹也最富特色的年节庆典之一。
我们再来看为什么“好女不观灯”——这又牵扯到了古代女子的“三从四德”。
在我们几千年的封建礼教时代,男尊女卑的观念很重,女子地位一直低下。女人的主要任务就是主内:相夫教子,打理家务。
尤其对尚未出阁的女子来说,抛头露面更是被认为是一件很不得体很不像样的违背三从四德的事情。所以当时社会整体观念并不支持女子在元宵节这一天出门观看灯会,这其中除了礼教层面原因外,也有出于安全考虑的因素。
因为在灯会那天夜里,各地的人都会竞先前来观赏,这其中自然也不乏一些无奈或者混混。灯会现场的人太多了,往往都是人挤着人。在这种情况下,女子很有可能会被无赖或者混混揩油占便宜甚至掳走。而如果女子在灯会现场和某个男子看对眼产生了感情,这在古人观念中也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如果是已婚的女子和别的男人产生了感情,一不小心就会红杏出墙。而对未婚的女子来说,一旦她私自与男子产生了感情,那就是违背了父母做媒的传统。当然这些也不是危言耸听,我们古典文学作品中关于“元宵男女私会”、“观灯走失”的描述也枚不胜举。
北宋大文豪欧阳修就写有一首关于女子元宵观灯的千古名篇《生查子·元夕》,字字情意绵绵,其中名句迭出: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而我们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开篇,就写了一个凄惨的观灯故事:
甄士隐夫妇的独女英莲五岁那年,元旦佳节之时,跟家人去看社火花灯,因家人要小解,暂把英莲放在一旁,英莲被人抱走而从此丢失。甄士隐夫妻痛心疾首,各得大病一场 ……
在我国台湾省,元宵节有些妇女都会刻意在灯下游走,希望“钻灯脚生卵葩”(就是钻到灯下游走,好生男孩)。
因为灯在台湾民间具有光明与添丁的涵义,点燃灯火有照亮前程之意,且台语灯与丁谐音代表生男孩。
所以“好女不观灯”如果在台湾省,就可以理解为“没有问题的女子,就不需要观灯(钻灯脚)”吧?这点纯属猜测,欢迎专业人士帮我指点解答。
终于轮到“好男不鞭春”了——在我老家农村,我爸那一辈人从来不说“立春”,他们叫“打春”。而这个“打春”,其实就是历史悠久的“鞭春”。
“鞭春”,是“鞭打春牛”的简称,说它历史悠久,是因为早在周朝,就有关于“鞭春”的记载了。
《礼记·月令》记载:“周天子以立春之日亲率公卿诸侯大夫迎春于东郊,出土牛以送寒气,行布德施惠之令。”
《汉书·郊祀志》也记载:“迎春祭青帝、勾芒,百官衣皆青。郡国县官,下至令史,服青帻。”
“春牛”其实不是真的牛,是一头人们预先用泥土制作的假牛。“鞭打春牛”“送寒气迎春”的具体做法是,先拉出一头预先制作好的“土牛”来,再由人拿一条称做“彩杖”的鞭子驱赶它。含义是要人们勤于农耕(也有说是用来送走寒气的)。
如立春靠近头年的腊月十五,拿着彩杖鞭打土牛的人就要走在土牛的前面,表示这年的耕种应该早一些;如立春靠近第二年正月十五,鞭打土牛的人就要走在土牛的后面,表示这年的耕种适宜晚一些;如果立春就在正月初一前后,当然人的位置也就应该适中,农业耕种的时间自然也应该适中了。在古代农业社会里,无论官方还是民间。无论朝廷大臣还是平民百姓,都参与这种鞭春活动,希望人勤春早收成好。
“鞭春”最初只是周朝皇家祭祀活动,后来逐渐演变成了民间各地的一场农耕盛事,而在演变过程中也逐渐粘上了魔幻色彩。
土牛打碎后,百姓会争相抢拾土牛泥土,前挤后推,互相攘夺,甚至有人在抢夺中毁伤了自己的身体。
之所以年年立春上演这样一幕,就是因为民间有了这样一些说法:
抢得牛头,大吉大利;抢到牛身上的“肉”,养蚕必丰收;抢到牛角上的土,庄稼必丰收;抢到牛肚子里的粮食就预示着这一年五谷丰登,仓满囤流。民间还流传春牛身上的土是天赐的灵丹妙药,只要用布包上它在病患处摩擦,病马上就会好起来,这也是在“鞭春牛”这一天,百姓会争抢春牛身上的泥土的另一原因。这样的狼狈不堪的哄抢践踏事件,自然不被官方允许,也一定会为文人士大夫们所不耻。加上古代“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偏见,使得“鞭春”这件事,逐渐不被“上层人士”理解和接受。
“好男不鞭春”,其实反映了人们从刀耕火种的时代走向封建时代时等级观念形成的历程,也是耕田种地以及农民从被人们隆重重视到内心鄙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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