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要我的房子,婚前父母首付贷款买房
女朋友要我的房子,婚前父母首付贷款买房?
婚前父母首付贷款买房,女朋友要求加上名字,是现在社会热点话题,不可逃避的。
一,和女朋友关系稳定的时候,父母首付买房,要不要加名字,完全在于男方自己的态度。

如果你非常的看好女朋友,也坚定她是你结婚的对象,也肯定你们的感情,终究还是要成为一家人,婚后女朋友将是女主人,给女朋友加名字利大于弊,有利于安定团结。
二,加名字的好处:她将和你共同生活,承担家庭责任和分担房贷,加她的名字,能给她带来安全感,大多数女孩都是善良顾家的,你给她加名字,她必定不会让你失望,能提高你婚后幸福生活的指数。
去丈母家提亲,加了女朋友的名字,那就是VIP通道,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差不多彩礼都是可以省的,甚至装修家具全包,这是实实在在的可以看到的。
三,如果你不愿意加名字,你认为女方能愿意吗?婚后你的收入用来还房贷女方的收入用来做生活开支,这不是明摆着的算计女方吗?非常的不合理。
四,现在的婚姻法,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可以平分的。所以你要吗婚前全款买房,要是贷款买房,还是加上女朋友的名字比较划算。
五,如果你和女朋友感情不稳定,你非常的不看好这段感情,也不是很认可女朋友,那就另说,可以拒绝女朋友的要求,自己要考虑清楚。
六,最好的最安全的做法,男女双方确定感情,先定婚,然后和女友一起共同出资首付还贷,不要彩礼不要陪嫁,男女双方量力而行。
因为父母出钱首付买房,是父母的辛苦钱。理解父母同时也要尊重女朋友,感情才能稳定,婚后相亲相爱更幸福。
女朋友提出必须在城里买一套新房才肯结婚怎么办?
谢谢邀请。
现在女人结婚前都会提出这种要求,你一个月工资6000,居然还买车,可以的。不知道你是之前没做好计划,还是其他别的原因。应该留着钱还房贷啊,车每个月又是油费又是停车费,没事还要保养,费钱。现在已经这样了,也打算结婚了。但是遇到了经济困难,你把你的难处和女朋友说说,情况分析一下。
首先你和女朋友家里看看能不能各出一半,然后婚后一起还房贷,首付你都负担不起,这个肯定需要家里支持,全款买房就没法谈了,不可能的事。付完首付,你还要举行婚礼,接下来的结婚照,彩礼,还有婚宴怎么办?这些全都需要钱,不知道你女朋友给不给你机会有以后。
如果女朋友坚持要你在城里全款买房,你就实话实说吧。就算你把家里掏空了,也凑不出全款,最多首付,还需要她一起还贷。而且付完首付,婚礼彩礼的钱你也拿不出来,她不能接受。你也只能让她离开,祝她幸福。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事实就是如此,结个婚就是元气大伤,女人免费送上门就是倒贴不珍惜,现在社会有太多这样的例子。
还要我的户口转过去?
女方的算盘打得真高明,又要男孩子买房,还房贷也是男孩子,而且还要求人家的户口转过去,买房子只有你一个人名字,不要写女孩子的名字,如果女孩子名字要写上去,那我个人认为,女方家都是在骗你,你还年轻,21岁的年轻小伙结婚不要急,跟家人考虑清楚,尊重大家意见,今后不要房帮别人买
女朋友要求房子加名字?
建议如下:
第一、熟知法律未雨绸缪
有四种情况需要注意:
1、按照《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你在结婚之前就全款买了房子,即使加上了女方名字,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婚后才领房产证,万一离婚也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3、你在结婚之前贷款买了房子,婚后与女方共同还贷,万一离婚房子也归你所有,但共同还贷的钱和房子的增值部分则需要由你补偿给女方。
4、房子是你的父母买的,写上了你和女方的名字,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出资也会被认定为赠与给你和女方,归双方共同所有,万一离婚,你的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款。
第二、做足功课规避损失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你可以于婚前向你的父母写一份借条,写清楚借款的数额、用途、目的,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房发票、合同汇款凭证、产权证书、户籍资料和借条等,如果必要可以进行公证,借条上不要写明还款日期,一旦离婚,由你的父母尽快起诉到法院要求你还款,这样女方就丧失了分走一半房产的权利。
第三、推心置腹读懂爱情
你要与女方多沟通情感、多畅想未来,要彼此都懂得,家庭是幸福的港湾,建立在不信任、物质观基础上的爱情是不会牢靠、不会长久的,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共同为美好未来而努力,结婚的最高境界是真正爱情的力量使然。只要彼此情感专一,你就应该爽快答应,给女方一个安全感,也真心的向她证明你才是真正想呵护她、照顾她一辈子的人,让她感受到你不是斤斤计较、善于算计的人,她的确嫁对了人;你们经过沟通要达成一致,要认识到加不加名字都无关紧要,只要两个人朝着一个目标迈进,未来定会更加美好。
祝有情人终成眷属!错误之处请及时指正。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让我过户婚前房子的一半给她?
感情面对现实,谈钱伤感情。
婚前一半房子的权利给对方,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打上对方的名字,房产证同时把自己和女友的名字一起加上。
把这房子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万一感情在婚后生出变故,那么婚后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会什么都没有。
把丑话说在前头,女方的意思非常明确,给房子一半的权利才有可能结婚,不给可能不结婚。
问题在于房子是谁出钱买的,男朋友出钱一个人买的房子,还是你们两个一起买的房子。 共同买的房子,房子的使用权就是两个人的,一个人买的房子作为另一半没有什么权利去要求对方把房子的一半给自己。
再说感情,感情和房子,房子是长久,不会变的东西,感情这种东西没有谁能保证一辈子就不会生变,这是最坏的结果。 夫妻之间,如果真爱,愿意接纳对方,把对方当成一家人,愿意为自己着想,没有私心,房子的一半权利就可以给她。
结婚买房子不是必要和必须的,只是现在的人都看重经济实力和利益,有房,房子大小能够看出一个人的价值。
了解清楚她执意要另外一半房子的意图和意思是什么,这个很重要。
从房子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品,值不值得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