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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讪不成电影,为什么说灰色强奸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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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讪不成电影,为什么说灰色强奸更可怕?

案件要点:

小明把小花推到床上,不顾她的苦苦哀求,按住小花的手,反身强行和小花发生了性关系。

搭讪不成电影,为什么说灰色强奸更可怕

小明想到以往的种种,心里倍感委屈,多年的愤怒和信任的崩塌,一刻间爆发了,原来世界上最对不起的人竟是自己。

所谓灰色强奸,是指非本人自愿的性暗示、性解除、性骚扰。

案情简介:

小明、男、河南人,32岁、某省师范大学毕业,与小花是夫妻关系。

小花,女、江苏人、33岁,与小明是大学同学。

小花在大学军训时,站姿不够标准,被教官罚表演一个节目,小花唱了一首周杰伦的《晴天》,原本以为是青铜,没想到开口就是王者,简直不亚于原唱。

当唱到“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小明灵魂深处仿佛受到感召一般,深深地喜欢上了小花。

而小花呢,看到小明长相帅气、阳光、为人正直善良,也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二人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大学期间,二人多次旅游,晚上住宿,小明要求发生性关系,但小花说要等到结婚后,才把自己交给小明,小明心里不太高兴,但是小花态度坚决。

临近毕业,小花听说女孩子学历要高一点才好,要做一个独立女性,准备考研,小明心想,有上进心是好事,也就全力支持小花,小花最后考上了山东某大学研究生。

二人毕业后,商量结婚的事情,但是小花的母亲表示,希望小花研究生毕业后,再结婚,对二人现在结婚明确表示了拒绝,小花多次反抗后,无效,也就认命了,小明虽备受打击,但是也无可奈何。

之后,小明在广东某公司上班,小花在山东读研究生,虽然是异地恋,还好二人大学四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础。

小明后来去山东找小花,二人一起吃饭、看电影、旅游、小明提到希望可以和小花深入地交流,小花依旧是希望婚后把自己交给小明,说,还怕我跑了不成,小明虽很不高兴,但是在小花吴侬软语的攻击下,也就妥协了。

终于等到小花研究生毕业,小明和小花满怀欣喜地准备结婚。

没想到丈母娘提出必须要全款买房一套,彩礼30万。

小明家里本就是普通家庭,自己工作这几年虽然攒了一些钱,但是买房子的时候全花了,而且为了买房,父母还借了亲戚朋友40万元,实在是已经没钱了,30万的彩礼实在是拿不出来了。

给小花说,总不能把自己父母逼死吧。

然而小花的母亲说,我女儿可是研究生毕业,像她这样的条件,要的都算少的,本科生最少18.8万,研究生最少28.8万,无论如何不让一步。

还能白白把女儿给你。

小花多次劝父母,小明家真的是没钱了,实在是没有办法。

她的母亲说,还没结婚就开始给他们家说话了。

闺蜜小美告诉小花,彩礼的多少就是婆家人对你的重视程度,要是彩礼都拿不出来,你嫁过去也没什么地位。

而且有可能小明也未必是有多喜欢系,你们俩异地这么久,他工作这么长时间,你不在他身边的时候,敢保证他没什么坏心思。

不能看男人说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

在周围人的围攻下,小花的心思略有动摇,毕竟别人有的为什么自己就不能有呢?

自己就不配拥有吗?

小花把想法告诉小明,小明在重压下心灰意冷,意志消沉,感觉小花怎么这样了,这么多年的感情啊。

还记得大学流传的一句话,好看的皮囊3000一晚,有趣的灵魂要房要车。

古之人诚不我欺也。

小明的父母见状,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卖掉农村的老房子,又借了一点钱,才筹够30万给小明结了婚。

农村的老房子听说随后会拆迁,原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动的,现在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卖掉了。

婚后,可喜的是,小明和小花的感情很是融洽,双方父母也都是很高兴。

可是过了两年,小花一直不怀孕,慢慢地小明的母亲对小花,有了意见,说养的母鸡还下蛋,没想到这人偏偏不行。

虽然不在一起住,时间久了,对小花也开始不满起来,给小明说,实在不行就去检查,隔壁张三高中毕业,孩子都上小学了。

你从小到大样样强过他,现在我和你爸,在他妈和朋友面前都抬不起头。

原来,小明和小花婚后,竟然一直没有发生过关系。

每次小花都是害怕,耐心尝试了几次,还是不行。

双方后来都没有耐心,草草努力后,没什么结果。

以致小花现在对这件事都有了心理阴影,更加是不行了,小明急在心里,时间久了,也开始埋怨小花,好在双方感情深厚,没有太大的问题。

后来,小明的母亲和小花因为怀孕的事情,和小花起了冲突,大吵一架,小花埋怨小明没有站在自己一边,嫁的男人都保护不了自己,一气之下,跑回了娘家。

小花的母亲,发现小花精神萎靡,神情涣散,倍加心疼,和小明打电话,没想到小明在打游戏,没有听到,恰巧小明的母亲接上,二人在电话里激烈争吵,其中话语就不太好表达了。

闺蜜小美找到小花,看到小花这样,说,一直以为你嫁给了爱情,没想到现在竟然这样了,终究是错付了。

小花回娘家后,小明来到丈母娘家,道歉,希望小花可以回家,有事好商量。

小花的母亲和弟弟,说,原本好好的人都变成这样了,回不去了,离婚吧。

小明不同意,小花经此一事,状态极差,没想到在母亲、弟弟、和闺蜜的劝说下,一纸诉状把小明起诉到法院,要求和小明离婚。

小明的父母说,离婚可以,把彩礼退回来。

原来,小花的彩礼,一直是母亲帮忙保管,后来,小花的弟弟结婚,彩礼不够,小花的母亲说,先让你弟弟用用,结完婚,马上还你,没想到弟弟婚后,的确把彩礼又给了小花的母亲后,不过又借出去创业了,现在也就剩下一两万了。

小明得知后,十分愤怒,认为小花一直欺骗自己,还说看自己工作辛苦,年底给自己买一辆车,原来都是谎言,心里也就同意和小花离婚了。

等判决下来后,从今以后两不相干。

最后呢,准备再见一面,给多年的感情画个句号。还借钱给小花买了马丁马吉拉的replica系列的香水。

没想到小花和小明在酒店见面后,小花说,我就是吓唬你一下,没想到你竟然同意了,小明说,彩礼的事情,你给我解释一下,二人激烈争吵。

小明想到以往的种种,心里倍感委屈,多年的愤怒和信任的崩塌,一刻间爆发了,原来世界上最对不起的人竟是自己。

在酒店,把小花推倒床上,不顾小花的苦苦哀求和强烈反抗,按住小花的手,反身强行和小花发生了性关系。

小花的家人得知后,选择了报警,起诉小明强奸。

那么,小明强行和小花发生性关系,法律上如何评价呢?

法律分析:

所谓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妇女(以及幼女)对性行为的自己决定权,也叫性自主权。

性自主权不仅包括是否性交的决定权,也包括性交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的决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不是一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但是,丈夫强奸妻子也算强奸吗?

司法实践中,丈夫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的。

夫妻之间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

夫妻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就是对同居义务所作出的肯定性承诺,而且这种肯定性承诺如同婚姻关系的确立一样,只要有一次概括性表示即在婚姻存续期间始终有效。

非经合法程序不会自动消失。因此,在结婚后,不论是合意同居,还是强行同居,均谈不上对妻子性权利的侵犯。

但是,在婚姻关系已进入法定的解除程序,虽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但已不能再推定女性对性行为是一种同意的承诺,也就没有理由从婚姻关系出发否定强奸罪的成立。

综上所诉,本案中,小明和小花就解除婚姻关系,已提起离婚诉讼,虽还未有最终判决,但已属婚姻关系的非正常存续期间。

此时,行为人小明不顾被害人小花的强烈反抗,强行在酒店和小花发生性关系,违背了小花的意志,侵犯了小花的性自主权,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属于强奸罪的既遂,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应以强奸罪追究小明的刑事责任,但不属于法定刑升格,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宜。

随后,小花也在父母的安排下相亲,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孩子,万万没想到,这个孩子竟然是小明的。

那么,关于丈夫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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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遇见一个好女人?

男人的一生能遇到一个好女人,真正的是幸运的,是上天的恩赐,是可遇不可求的。初遇玉叶便被她的美所迷倒了,单单是白皙的皮肤就让我感到惊讶,从来没有见到这么白的女孩子 ,真的是白里透红与众不同。丹凤眼柳叶眉红红的唇透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她的美摄人魂魄的美,又一次令我震动了。

因为喜欢嘛,有事没事的,总想在玉叶身边转悠,找点话说说献点殷勤,反正看在她身边转悠的男生不少,也不止我一个,既然都这样想了,那还顾忌什么呀?如果不去尽量的表露自己,还能有什么机会呢?男生嘛就应该要主动,倘若连自己喜欢的,都不能够想方设法的去得到,那还是男生吗?

可是玉叶一点也不领我的情,应该说一点儿都不领我们的情,我们这么多男生很少很少能让她露出洁白的牙齿,微微一笑的,总是那么的不屑一顾,高高在上冷冰冰的。只是我有时说的话能够朝我多看几眼,微微有一点笑脸,那也感觉很知足了,这美人的笑真是太令人兴奋了。

这次机会来了,在我早晨上厕所的时候,看到玉叶在那里,因为我去的比较晚,更衣室里都没人了,看她在那里,我赶紧的上前搭讪!“嘿,大美女,还没打卡呢”?只见玉叶紧皱眉头,双手捂着腹部很痛苦的样子。见我走来有气无力的叫我:“郭佳有纸吗?借我点用用,我的用完了。”当然有,一看情况不对,赶紧到我的小柜里拿出纸来:“给你玉叶用吧,这里还有呢!”还没等玉叶接过纸,已经倒在小柜旁边了,一看这情况非常的紧急,也顾不得别的了,赶紧上前抱起就往外跑。三步两步的抱着来到车旁,轻轻的放在车里,快速的往医院飞驰而去。

送的及时,玉叶没有遭受太多的痛苦。输完液以后病情马上好转,急性肠炎腹泻致使她虚脱。

如果送的不及时,可真的要受罪了。对我来说应该是个好事情,天大的好事情,能和最喜欢的人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真的很好。

玉叶好转以后,对我一个劲儿的道谢:“亏了你郭佳,没有你的帮助,不知道会怎么样呢!”“嘿,没什么,这是我的幸运啊,让我碰到了,让谁碰到了谁不能这么做呢!”我在那里得意的说。说这些的时候,玉叶用深情的双眼在注视着我,笑的是那么的开心,自然而然的,她接受了我。

只知道玉叶的美,只知道她会拒人于千里之外,以为是高冷。

又有谁知道她高冷的外衣下包裹的一颗火热的心呢!用她的话说,我怎能见一个爱一个,不可能那么随便的,那成何体统。在平日里与你们嬉闹什么呢?又不是你们的开心果,岂能作贱我自己。

现在玉叶对我是真的好,每天都给我做很多好吃的。家务也做得非常的好,根本不用我动手。婆媳关系,邻里关系都是非常的好,这些真的是我所想不到的。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你所听过的最令你感到吃惊的杀人犯有多变态?

回顾变态杀手乔建国:辣手摧花,从女子下体拽出小肠缠绕其颈部狐朋狗友

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原本是一句充满祝福的话语,但是现在还可以用来形容一些人在结交了一帮社会上的狐朋狗友后,有些可能认清酒肉朋友的真面目而不会犯下错误,而有些人却会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堕入罪恶的深渊。

有很多老实人,在被别人恶意挑唆后会犯下弥天大错,可是那些原本就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更容易被人挑唆,因为这种人可能本身在内心里就没有什么信念是值得他遵守的,更没有什么道德底线和法律约束是能够受到他的重视的。

惹是生非

七十年代出生于甘肃的乔建国在家里排行老五是最小的孩子,从小就被父母和哥哥姐姐溺爱长大,他从没吃过苦,没有干过任何脏活累活,因为不好好学习,初中之后就没有再上学,回家之后依然是靠他父母和哥哥姐姐养着。

年龄大了之后,他还是整天游手好闲从没想过踏踏实实找份工作,所以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他经常和一帮社会朋友混迹在一起多次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他开始抽烟酗酒。

没有收入的他迫于压力,选择了用盗窃财物来当作平时享乐的经济来源,由于未满18周岁,盗窃被捕的他被判了六年半有期徒刑后在1994年被提前一年释放。

出狱后的他不思悔改继续与他的社会朋友勾结在一起到处惹是生非,所到之处鸡犬不宁,后来甚至沾染上了吸毒恶习,曾两次被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

辣手摧花

乔建国在社会上混迹的时候结识了一名在社会上闯荡闯荡多年的女子,女子知道他劣迹斑斑但是看他身材高大比较有男子气概开始与他有所交往,后来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准备结婚,还打算到北京做生意。

可是乔建国还是不能踏踏实实过日子,他向往自由追求刺激,这最终还是导致了他犯下命案。

2004年8月11日,在甘州区北街什字乔建国搭讪了一个叫琳子的女孩,他把自己的经历都告诉了这个女孩,想要和她“谈朋友”,遭到了琳子的拒绝。

12日琳子向单位请假逃避乔建国的纠缠,当天她返回甘州区在住处附近遇到了因未见到她而大量酗酒的乔建国,他跟着她来到宿舍,当晚十点多他强行将琳子从宿舍带出,那是正下着大雨。

他把琳子拖拽到距离她住处五百米左右的树林里将她掐晕过去,但是并未实施强奸,可他害怕琳子醒过来后会报警揭发他,四处没有找到合适的凶器的他,徒手伸进琳子身体将琳子的小肠拽出后缠绕在她脖子上,琳子的尸体被放羊的老人发现的时候吓晕了其中几个。

2004年9月20日零时30分左右,在甘州区东街一家面馆打工的店员小花,在去如厕的路上被乔建国用绳子和手臂控制住,乔建国准备用同样的手法再次作案,在他将小花的小肠拉拽出来之后,面馆老板娘听到小花的叫声忙赶过来,乔建国听到声响迅速逃窜。

乔建国用极其残忍的手法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穷途末路

乔建国在被捕后,法院因其犯罪性质恶劣,作案手法极其残忍,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对受害人家庭造成不可磨灭的伤痕,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决定执行死刑。

乔建国的哥哥乔建民因其案子与家人发生矛盾加上他也吸毒,于2004年12月8日11时40分跳楼自杀。

小结

被乔建国杀掉的琳子母亲,在琳子的住处看到了还没吃完的玉米,内心感到痛不欲生,一家人此后都沉溺在丧女之痛中。

小花在被乔建国重伤后,切除了小肠的二分之三,虽然捡回一条命,但是她的身体状况每况日下。

面馆老板娘卖掉了面馆,奶奶为她早早卖掉地里的庄稼,弟弟也外出打工,乔建国的行为让受害者和亲人生不如死。

是不是不会撩妹的三好男人都应该单身?

【撩妹心得】这就是你至今还单身的原因

在告白眼里:不管是从未谈过恋爱的你,或者说谈过几段恋爱又分手的你,甚至是结婚又离婚的你;在脱单恋爱路上最大和最难的问题就是心态。

一个好的心态在恋爱在脱单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也是本文章要写的核心,让我们一起听着小歌慢慢往下看~

之前遇见过不少人的求助,总结出来就是一下几类

我跟只有一点好感的女生相处自若,发挥的很好,女生也觉得我是一个有魅力幽默有趣的人,但只要是面对我很心动的女生我的智商就为零了。

我的表达能力和形象都不错,也不缺乏女性资源,但我只要跟女生单独相处我整个人就紧张,话都说不清,于是至今单身。

通过后天学习,我知道了自己迷茫的地方和犯的错误,但是还没办法控制自己之前不好的行为和情绪,特别偏激容易犯错等等类型。

可能很多人听起来,心态这个词就很虚,但我觉得心态是个最基本的东西。

心态,像一个人的基础,一个房子的地基,地基牢不牢决定房子能盖多高。

在爱情里你能不能脱单,能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归根结底是一个能力的问题,这就是最基础的心态。

只有当你建立起这样的心态时,你才不会因为一次搭讪被拒就被挫败感征服,全盘否定自己是做不成搭讪这个事情的。

也不会因为恋爱中碰到分手的情况彻底手足无措,被负面情绪掌控反而不去分析女生跟你分手的根本原因,而是一味去跪舔女生。

女生当初愿意跟你在一起,肯定是被你的优点吸引,而如今要分手也必定有无法忍受的原因。

在这个时候,我们要做的应该是冷静的分析女生真正要分手的理由:也许是她给你的分手理由背后的潜台词。

有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兄弟找到我,他说他的女朋友要分手,他下跪了,自残了也没有留住她。我只想说,男生在这个时候越是这样的行为只会让女生更厌恶你,更觉得跟你分手是正确的决定。用这样的方式去威胁女生,本身就不对,即便真的和好了她跟你在一起已经没有任何的安全感可言,不去找到核心分手原因必定会再次分手。而如果他有一个好的心态,他意识到爱是可以通过学习被掌握的能力,他就能避免犯各种各样的错误。

总结本篇文章的核心有以下几点:

1、爱是一种可以通过学习掌握的能力。

2、在开始一段感情甚至在接触心仪的女生时不要建立过高的预期,认为一次就必须成功。

3、接受自己的不足,承认自己的缺点和弱势,通过正确的方式去练习去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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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还有一份脱单秘籍送给你们哦,名额有限!~欢迎各位分享评论,各抒已见!

你身边发生过哪些拐卖妇女的故事?

我身边的两个真实案例!一个个的来说吧!

第一个,被拐卖的是我妈的闺蜜,我叫他姨。都是20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她被拐卖的时候我才几岁。她一开始嫁到了我们村,但是婚后她老公不争气,天天游手好闲的。而且还经常打她,最后,没办法,就跟她老公离婚了。

离婚后,总不能一直让娘家养着啊,于是,就想出去外面打工,先是去了县城打工,后来,认识了别的人,说是介绍她去别的地方赚钱,工资会多一点,于是,就坐着汽车去了,在车上喝了别人给的水,然后自己就啥都不知道了。

等她醒来以后,她就发现自己在一个小山村,带她来的那个人早就不见了踪影。此时,她才发现自己被拐卖了。自己一直想着逃跑,奈何有人看着她,尝试了几次,最终都失败了。买她的那家人,排了一个老太太和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天天看着她,怕她逃走了。

人丢了,父母兄弟肯定着急啊,也去县里报了警,立了案。奈何,那时候摄像头不像现在这么多。她的父母和兄弟就开始不断的寻找,其中的艰辛肯定不少。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天她哥终于找到了这个村里,她哥都看到她了,她也看到她哥了,可是俩人根本不敢联系,因为村里人非常团结,又山高皇帝远,说不定她哥都走不成了。再后来,她哥打扮成了卖老鼠药的,在附近的村里一直卖,其实是不断的熟悉周围的地形。

终于,有一天,她们遇到了一个好时机,那个老太太去做饭了,她便找了一个理由去上厕所,由于围墙不高,看她的男孩又光顾着玩耍。她翻墙出去,她哥就在外面,摩托车都没熄火,跳出来,拉着她就跑,事后她说,那是她这辈子坐得最快的摩托车,车都要飞起来了。

就这样,她被救出来了,救出来以后,过了一两年。家里又给她介绍了我们当地的一个二婚男士。就这样两个人结婚了,现在,孩子也都20多岁了。也算是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了吧!

第二个,是我邻居的外甥女,跟我们也是一个村的。严格来说,她是我邻居的姐领养的孩子,一直在我们村里跟着她外婆长大。初中毕业以后,也是在外面打工赚钱。

有一次,家里突然联系不上她了。但是,隔了几天她联系家里人了,说是自己在东莞骑自行车撞了别人,需要赔人家五万块钱,那时候五万块钱数目不小啊,大部分家里都拿不出来,我邻居和她外婆本来就比较穷,而此时她母亲也去世了,从小又没跟她父亲在一块长大,没啥感情,父亲也不管她。就这样家里拿不出来钱,其实,家里人已经知道她可能被人已经控制了。骑自行车撞人,那里能受多大的伤啊!

就这样,没过多久,家里人就联系不到她了。她外婆,舅舅还有我们邻居,去公安局报了案,人家也登记了,但是人一直没有找到。后来过了三四年吧,有一次,她突然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她所谓的丈夫和儿子,儿子当时两三岁,我还见过。

估计,也是卖她那家人感觉孩子也生了,应该不会跑了吧,于是就来陪着她来探亲了,就这样,在我们村住了一两个月。等要走的时候,她舅舅和我邻居都不愿意了。只让那个男的和小孩子走了,女的,不让她走。因为,那个男的他家弟兄两个共同拥有三间破房子,家里只有几亩地,但是产量低得可怜。他们那里一天只吃两顿饭,太穷了。家里人不想让她去受苦。

就这样,她回到了我们村。因为,跟那个男的也没领结婚证,后来,又找了我们当地的一个男的,嫁人了,现在也已经两个孩子了。前年,我还碰到她开车来我邻居家,看起来现在的生活应该还可以!

她们两个即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不幸的是,有这么一段悲痛的经历。幸运的,最终又回到了亲人身边,又重新拥有了比较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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