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热流,我在你心里是什么样的人该怎么回答
男朋友热流,我在你心里是什么样的人该怎么回答?
提出这样问题的人,应该是渴望在对方心里占有一席之地的,所以才会想给对方提出这样的问题,所以回答的人要考虑并顾及对方的心情给出真诚的回答,真诚的回答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没有欺骗,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对方的一种尊重。
可以直接说你是一个活泼开朗爱笑爱动的人,总是能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第一时间给予帮助,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的人。

你遇到过最奇葩的事情是什么?
我说一个超奇葩的凶杀案:老婆被人杀死在卧室一墙之隔的房间里5天毫不知情直到尸体发臭;儿子被凶手抱走4天一样没啥反应,还在盘算着啥时候凶手才送儿子回来;老婆被杀的原因匪夷所思、凶手杀人动机更是让人目瞪口呆…真的所有人都是奇葩,让办案警方都一脸懵逼…
1994年12月11日,家住台湾省台中市的29岁白领黄文毅一脸疑惑地站在自家门口思考着什么。因为出差几天回来发现本应该在坐月子的妻子居然不在家,而自己又没有带钥匙,按了几十次门铃、喊破了喉咙也没人应答,他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走错地了…就在这时门突然开了,但出来迎接自己的却不是21岁妻子蔡宜秀而是一个陌生女人。没等黄毅文开口陌生女人先自我介绍了起来:
“我叫余姐,是新来的保姆,刚才在上厕所,没有听到你在敲门,不好意思啊。”
“那阿秀去哪了?宝宝呢?”黄文毅也没空理会余姐,只想赶紧看一眼刚满月的儿子,所以径直朝屋内走去。
“她出去了,刚才有一男一女两人过来找她,宝宝在婴儿房呢,我这就给你抱出来。”说着余姐走进婴儿房抱出黄文毅的儿子放在沙发上。
嗯,儿子还在,妻子应该就是约了朋友出去玩了吧?可能很快就回来了?黄文毅也没有太在意,逗了一会儿子后就抱着走进了婴儿房,此时他看到房间的地板上堆着一个黑色的大塑料袋,还对余姐说:“有空收拾一下垃圾吧,把不要的垃圾袋丢了。”
可能是出差刚回来比较累吧,黄文毅简单地吃了点余姐做的晚饭并洗漱完后再次走进婴儿房和宝贝儿子道了个晚安,随后就一头扎进被窝睡了起来…
第二天醒来后黄文毅发现妻子竟然一夜未归,她会去哪儿了呢?难道去旅游了?她出门前有说什么没呢?黄文毅正想问余姐时恰巧听见宝贝儿子的哭声,于是急忙跑进婴儿房哄儿子,所以也就将此事给忘了…
上午黄文毅回到公司上班,中午下班回家吃午饭时他终于开口问余姐了,不过只是问她来自己家里做保姆多久了…余姐告诉他刚自己刚来一个星期,黄文毅点点头也没再询问下去…
下午下班回家后,黄文毅看到桌上留有一张纸条,是保姆余姐写的,她告诉黄文毅自己带着宝宝出去看看医生,也不知啥情况,这位大哥竟没有任何怀疑,回到卧室就开始忙起自己的事了。
晚上,余姐和儿子没有回来,黄文毅也没多想自己先睡了;
第二天(13号),余姐和儿子没有回来,黄文毅觉得会不会这个余姐带儿子看完病后又去玩了会?反正他依旧像往常一样中午回家吃饭,晚上回家睡觉;
第三天(14号),余姐还是没带儿子回来,黄文毅开始感到有点不对劲了,怎么老婆出门几天没回来,这保姆带着1个月大的儿子出去几天了也没回来?但他又想可能余姐带儿子去看完病后又抱着回她自己家住了两天?至于老婆可能是玩“疯”了?毕竟21岁正是爱玩的时候。所以他还是像平常一样正常上班、下班,晚上回到家后忙完自己的事倒头就睡…
我真是佩服这大哥!这可是亲儿子和亲老婆不见了啊!我寻思着应该不是充话费送的吧?
第四天(15号)凌晨1点多,黄文毅被尿憋醒,打开灯发现妻子还没回来,方便完他想看看保姆有没带儿子回来,于是推开婴儿房的房门走了进去。可能是半夜没有“干扰”鼻子比较灵敏吧?此时他好像闻到一股腐臭味正在婴儿房内弥漫…
“哪来的味道?像是有死老鼠。”黄文毅心里嘀咕着开始在宝贝儿子的婴儿房内搜寻了起来,此时他的目光再次看向了回来那晚堆放在房间地板上的黑色大塑料袋。我估计他当时是在想怎么还没扔掉吧?所以走上前去打开了塑料袋…
突然,一双人腿露了出来,顿时让黄文毅打了一个激灵,定睛一看,这不正是自己老婆的腿么?
他没敢继续打开袋子,慌忙冲出婴儿房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台中市警方很快就赶到了事发现场,他们解开塑料袋发现里面果真装着黄文毅21岁的年轻妻子蔡宜秀的尸体,尸体全身遭到铁丝和胶带的捆绑,头部也被人蒙上毛巾,双手被反绑在身后…
取下套在蔡宜秀头上的铁丝和毛巾后警方发现她的头部遭到凶手钝器猛击导致颅骨破裂,喉咙还被人用水果刀捅刺了数刀,显然凶手的行凶过程十分残忍。
是谁干的呢?现场十分干净也没有外人进入的痕迹,而虽然黄文毅说有一个叫余姐的保姆带着自己一个月大的儿子失踪了,可对于此人的情况黄文毅是一问三不知,究竟有没有这个人哦?会不会是黄文毅杜撰出来的?反正他的疑点很大,警方“当机立断”,先把黄文毅给关了起来…
我觉得这一次真的不能怪台中警方,问他什么时候发现妻子失踪的他说4天前;问他保姆什么时候带着儿子失踪的他说3天前;问他为什么不报警他说以为她们自己会回来;问他回来那么多天为什么没发现尸体他说没闻到气味不知道里面装着尸体;问他保姆余姐全名是什么、哪里人他说“我跟她不熟”…
你这搁谁谁信啊?忽悠人也不能这么忽悠吧?就这么的黄文毅被台中警方关了两天三夜,笔录都做了满满9页…(该!)直到第三天邻居和朋友前来证明蔡宜秀月初确实有聘请一个年龄40岁左右叫“余姐”的保姆…
警方开始调查这个余姐,可是始终没人知道她的身份,直到他们查询黄文毅家的座机通话记录,发现他们家座机在5~10号期间有拨打过台北县三重市某住宅的电话,而黄文毅一家人在那并没有亲友,于是警方对该号码进行了细致的摸查。
经过排查,他们发现这户人家也有一位39岁的妇女,名字叫做于招凤,和前夫育有三个子女,离婚后又嫁到了台北县三重市。于是警方调取出于招凤的照片让黄文毅及见过余姐的亲属、邻居辨认,他们一致认为于招凤就是那个失踪的保姆“余姐”!
她一个居住在台北县的人为什么会跑到150多公里外的台中来呢?她为什么要抱走孩子呢?为什么要用假名呢?她和蔡宜秀的死有什么关系呢?她是不是抱着孩子回家了呢?带着一系列的疑问台中警方于12月17日火速驱车前往位于台北县三重市的于招凤家中。
一进于招凤家警方果然发现她就在这,而且于招凤并不慌张甚至还率先向警方发问:
“我在坐月子呢,你们有什么事吗?”
听到这话台中警方不由笑了起来:“你做啥月子?你都39岁了还坐月子?”随即走进屋内指着一个刚满月的婴儿问道:“这小孩是你生的?”
“是的。”于招凤依旧保持淡定。
“胡说,你在哪家医院生的?有生产证明吗?我看你是杀完人后从黄家抢来的吧?没有证据我们会来找你?”警方大声呵斥道。
听到这话,于招凤突然哭了起来…并连连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
警方将于招凤带回了台中连夜审讯,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她供认不讳,那为什么要抢孩子呢?
原来12月初刚生完孩子的蔡宜秀没有什么经验,所以决定张贴广告聘请个保姆帮忙自己带孩子,广告张贴出的第二天于招凤就来应聘了,并且她告诉蔡宜秀自己没有什么工资待遇要求,仅需要包吃包住,因为自己只是比较喜欢孩子。这种好事对于初为人母的蔡宜秀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所以当天就让她搬进了自家。但蔡宜秀并不知道,于招凤之所以会来应聘保姆完全就是一个阴谋。两年前,37岁再婚的于招凤见夫家非常想要一个孩子,为了满足他们的愿望,于招凤决定冒险“高龄铲子”,可是37岁的人哪有那么容易怀孕?于是她去做了两次试管婴儿却都以失败告终,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竟然激发起于招凤的“斗志”了,她甚至比自己的夫家还迫切想要生个孩子,可实在生不出来咋办?于是她想出了一个馊主意——假怀孕!自此她开始欺骗自己的丈夫和夫家人说怀孕了,而且所有人、包括自己的丈夫在内竟都没有任何怀疑,甚至在抱回去后告诉夫家在外面生下来了他们也没有半点怀疑,一家人兴高采烈地为孩子忙上忙下…(这也是一个奇葩的家庭啊!有没怀孕肚子大不大难道看不出来?简直匪夷所思,我甚至怀疑……不说了,大家自己猜吧)
问题是10个月后你总得把肚子里“怀”的东西给生下来吧?不可能说“怀”了个空气吧?所以在“怀孕”9个月后于招凤悄悄玩起了离家出走,准备打算在外面抢一个或者偷一个孩子回来后谎称在外生的…
来到蔡宜秀家后她发现男主黄文毅正好不在家,更巧的是她偷偷去给孩子验了血,发现竟然和自己一样都是O型…这让于招凤感觉像是上天注定的“缘分”,所以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将这个孩子带走!
但你抢孩子就抢孩子么你杀人干嘛呢?
来,我们来看看台中警方公布的审讯人员提审记录…
问:“你偷走孩子就行了为什么要杀人?”
答:“我本来是只想偷走就行的,但是我觉得要和她说一声,所以那天晚上趁她熟睡时我就将她绑了起来。她问我想要干嘛。”
问:“你怎么说的?”
答:“我告诉她我需要这个孩子,让我来养大吧,你还年轻可以再生过一个。我还和她保证一定不会亏待这个孩子,一定会当做自己的亲骨肉来抚养。并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告诉她了。”
问:“她不同意?”
答:“她大喊大叫,我赶忙到厨房拿了一把松肉锤威胁她,可是她依然不愿意放弃孩子。”
问:“然后呢?
答:“我当时害怕她的叫声吵到邻居,所以用松肉锤狠狠砸了她脑袋,砸出血了,我也慌了,赶忙拿毛巾给她擦拭并向她道歉。”
问:“那为什么又杀人了?”
答:“我以为她会害怕了,可没想到她叫得更加大声,还嘲笑我生不出孩子了,我气疯了,所以又拿松肉锤猛锤她头部,并用水果刀割她喉咙,不一会她就不再挣扎脑袋一歪死了。”
我无语了,就因为那一句嘲笑话要杀人?更无语的是蔡宜秀为什么就不能撒个谎、假装妥协一下呢?甚至为什么还要激怒于招凤呢…人活着要抓到于招凤还不简单?她带着一个孩子可能不留下任何痕迹么?
事后,于招凤还清理了现场并将尸体装入黑色塑料袋中,哪知就在这个时候黄文毅回来了,她非常紧张,所以敲门许久都不敢开,等到心情平复以后才前去开门,没想到这个男主人…
就这样,害怕事情败露的于招凤甚至都没来得及找个合适的地方弃尸直接就带着孩子跑了,而黄文毅在发现孩子也失踪的情况下都依然没啥太大反应,而妻子的尸体就在一墙之隔的婴儿房里躺了四天!要不是因为发臭了我看他还没那么快发现吧…
几个“奇葩”凑一起最终酿成了这出惨剧…连办案警方都称从没见过这么奇葩的杀人理由、从没见过那么奇葩的被害人家属(黄文毅)、从没见过那么奇葩的凶手家属(于招凤夫家)、也从没见过那么“刻板”的受害人,不知道撒个谎、不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道理…
其实我猜蔡宜秀当时不愿妥协可能是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不相信对方是真的抱去当亲生儿子养,可能每一个母亲在那种情况下脑子都容易“短路”吧?可能以为她会伤害自己的儿子吧?所以只想呼救,希望邻居能够听到求救声前来救助,哪怕这样的行为最终会要了自己的命也在所不惜…因为她们只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活着…
当然,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凶手撒了谎,包括前面我提到的,她的夫家真的一点怀疑都没吗?但这个老公黄文毅…那确实是没得“洗”啊?马大哈到这种地步,世所罕见!
最后于招凤被判处终身监禁并不得假释。
他住我的房子也不走怎么办?
首先要搞清三个问题,第一,你们的感情还在不在?第二,他为什么不走?第三,你们这是同居还是结婚了?如果你们是打仗了,争一时之气,最好不要撵走了,夫妻之间最伤感情的话就是离婚。如果真没有感情了,他碰你一下都受不了,那就要考虑第二问题了,他不走是因为什么?留恋的你的钱?留恋你的身体?还是对你余情未了?如果前二种直接报警就行了,如果是是真爱你,那你就说说清楚,让他对你死心或者你回心转意。婚姻不是儿戏,如果是离婚,还要考虑财产分割等问题。你就要更加慎重了。
你做过最疯狂的事情是什么?
我做过最疯狂的事情是做了一年直销,还劝说我小姑子和我最要好的高中同学也跟着我做,结果我们都伤痕累累,差点翻脸。
我刚来到这个城市,在一个写字楼上居住,我天天抱着大宝在整座楼转悠着玩。
就在我看孩子的时候,我在电梯里天天遇到很多穿着职业装的漂亮女性,看她们天天化着精致的妆容,精神抖擞的,我很好奇。
有一天她们中的一员给了我一张名片,并邀请我去做了一次免费的皮肤护理,我才知道她们从事的是玫琳凯化妆品,在那次接触中,第一次听说了玫琳凯的故事,还看了一些成功者的视频。
我回到家以后兴奋不已,想象她们说的弹性工作时间、永远晋升的制度和互相成就的机制,就开始蠢蠢欲动。
后来我又参加了她们几次活动,对她们的认可和鼓励制度,以及成功的舞台和奖赏向往不已。
我实在忍不住,就决定加入了,我的老师一再跟我说,当月的订货计划是有史以来最划算的,建议我多订购一些产品,我当时手里有一点钱,就盲目的同意了,第一次订货就6000多。
因为我当时以看孩子为主,有空就宣传一下,带个熟人过去,就让老师帮着服务一下,销售一直不好。
但这并不影响我工作的热情,因为我去过粉红色轿车颁发仪式现场,也参加过督导和首席的认证宴会,这些亲眼所见的事实极大地鼓舞了我。
我仿佛看到了未来的自己,就站在闪光的舞台中央,我对自己和未来充满了信心和激情。
因为玫琳凯的晋升制度,到达中层管理,需要发展五个新人,我疯狂的不停的宣传,当然当时我也觉得,我对谁宣传,我就带给谁利益和希望。
就这样,我首先给我小姑子画饼,我小姑子比较年轻漂亮,口才也不错,但她没有本金,我又游说我丈夫拿出钱给我小姑子投资,我小姑子就加入了,干得比我还好。
我又去游说我最要好的高中同学,当时她刚离婚,在一家商场当营业员,我同学也很想让自己的人生不一样,她又是一个认真的人,她因为信赖我,直接辞职,全身心的干玫琳凯。
后来又有两个陌生女孩加入了我的团队,离中层管理还差一步之遥,当时我小姑子也是有四个人了。
我的老师又跟我和我小姑子鼓吹,当了中层管理的很多好处,她建议我们自己出钱,再办一个名额,就凑足五个人了。
最后我跟我小姑子也是没有禁住诱惑,回家让我丈夫再给我们一部分钱订货,我丈夫看我们只往外拿没往家里拿,就跟我们说,那是他给我们最后一次投资了。
我跟我小姑子相当于用别人的身份证,办了一次新人入职,就这样我们两个人都成了中层管理。
公司给我们几个新的中层管理在酒店办了就职典礼,我第一次穿上了晚礼服,当时也感觉美哒哒的。
但走下舞台,看着一堆产品卖不出去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越来越被动,信心一点一点地丢失。
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失败,有一些不甘,我最痛苦的事情,就是莫过于还拉着自己的小姑子和最要好的同学,让本来很单薄的她们也走进被动的生活。
后来因为我丈夫的不支持,也因为我的不才吧,我停止了订货,我小姑子也打工去了,我同学她爸爸正好病了,需要她照顾,也不干了。
我前前后后干了一年多,一共投资有15000元吧,当然那些产品大部分送人和自用了,也不算损失多么很大。
但当时我们干的那些人,大部分损失很大,我们整个工作室后来全军覆没,有好几个女孩,借贷投资到十多万。
有个南方女孩在我们这儿读书谈恋爱,也准备结婚,就因为她持续疯狂投资干玫琳凯,被她的准婆婆赶出来,失去了爱情,垂头丧气的回老家了。
我已经不干十多年了,还是听说有几个没有还清当年的借款的。
那时候,很多年轻女孩没有经济基础,又特别渴望快速成功,就借了很多钱走晋升制度,失败了又不好意思跟家人或男朋友说,就一点点的攒钱还,一还就还十多年的。
当然也有一些干玫琳凯干得很成功的,但我们当年那个团队整体风气不好,没有一个成功的,包括已经成为高层管理的三四个人,也被挤压的货拖垮了。
现在想想,这是我这辈子干得最疯狂的一件事情吧,当时不仅想到自己会成为人生赢家,还能带动身边的女性,也成为王者,竟然不知道成功的概率有多么低,真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现在想想,也有一点后悔吧,后悔的里面主要是因为劝说我小姑子和我同学也加入,让她们的生活更被动。
可是我当时就是不明白,没有人随随便便成功,真的是被她们感染得太疯狂了。
假如宝玉不是真睡?
哈哈,那还是宝玉宝二爷吗?那是瑞大爷!瑞大爷色胆包天也只敢调戏一下嫂子,他敢瞄姑娘们一眼,管保打断他的狗腿,撵出贾家(当然,他也见不着姑娘们)。
礼出大家,别说是宝玉,就是贾珍,贾琏,贾蓉这些浪荡公子,对姑娘们也是恪守礼法,否则没他们容身之地!对于名声来说,公子小姐都是一样的,不分男女不能坏了名声。当然在男权社会,男人特权多了,他们没结婚也可以有房中人,这些人是他的丫头奴婢,这不坏他的名声,但如果与正儿八经的姑娘小姐有染,那就是不知礼义廉耻,伤风败俗之人!
且看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错里错以错劝哥哥》,宝玉挨打之后,袭人私下对王夫人说:讨太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还教二爷搬出来住就好了!
王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连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这不过是我的小见识,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像,一家子的事,俗话说的‘没事常思有事',世上多少无头脑的人,多半因为无心中做出,有心人看见,当作有心事,反说坏了,只是预先不防着,断然不好,二爷素日性格,太太是知道的,他又偏好在我们队里闹,倘或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不论真假,人多口杂,那起小人嘴里有什么避讳,心顺了,说的比菩萨好听,心不顺,被贬的畜牲不如。二爷将来倘或有人说好,不过大家直过没事,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名声品行岂不完了,二则太太也难见老爷……”
这段话透露两个信息:①袭人只提一句搬出去,王夫人就吓一大跳,生怕宝玉有出格举动。②袭人尚且知道有一丁半点差错就会毁了宝玉一生名节,宝玉读书识礼的大家公子岂会不懂。题中所说的宝钗坐在宝玉的床边刺绣,那也是她熟知宝玉,根本不可能有什么荒唐行径,若说宝钗有意去招惹宝玉,那这样的解读就把宝钗说的更不堪了,宝钗就算是皇商出身,不是诗礼之家,那也是大家闺秀,家中淫词艳曲之类的书尚且不能留,何况关乎礼仪风化?
宝玉宝钗同坐一榻,什么事都不会有,就像宝玉与黛玉经常同榻而卧也什么事都没有一样,“发乎情,止乎礼”。
再来看宝玉与黛玉共读《西厢记》那一段,黛玉看完书,呆呆出神,心中默记背诵。
宝玉笑道:“妹妹,你说好不好?”黛玉笑道:“果然有趣。”宝玉笑道:“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林黛玉听了,不觉带腮连耳通红,登时直竖起两道似蹙非蹙的眉,瞪了两只似睁非睁的眼,微腮带怒,薄面含嗔,指宝玉道:“你这该死的!好好的把这淫词艳曲弄了来,还学了这些混话来欺负我,我告诉舅舅舅母去。”说到“欺负”两个字上早又把眼圈红了,转身就走。
宝黛一起长大,同吃同住,同起同卧,可谓心心相印,但表面上就是兄妹情。宝黛共读西厢,宝玉情不自禁把自己比张生,把黛玉比崔莺莺。黛玉立马翻脸,要去告状,还说宝玉欺负她。宝玉也立即意识到自己造次、胡说,打躬作揖赔不是。宝玉心里只有黛玉,对黛玉尚且如此,又如何会对坐在床边的宝钗如何呢?而且宝钗坐在床边刺绣的一幕,马上就让黛玉与湘云看到,她们也只是好笑,并未觉得如何。
后来薛姨妈过生日,宝玉嫌天热懒得过梨香院去,打发下人去请安,推说身上不舒服。黛玉就打趣他:看在人家赶蚊子的份上也该去走走!
宝玉诧异不知原委,袭人就说那天中午宝钗来看他,自己出去走走,宝钗顺势坐在自己坐的地方接着绣肚兜,当时旁边放着赶蚊子的蝇帚子(当然是袭人赶蚊子用的)。
宝玉听说后立即说:不该,我怎么睡着了,亵渎了她!
宝玉经常与黛玉同榻而卧,并未觉得亵渎黛玉,宝钗就在他睡觉时坐在他旁边一会儿,宝玉却说亵渎了她。那就是在宝玉的心中,她二人亲疏有别,宝钗就是外人,对外人就要守礼法。贾母曾对甄家来的仆妇们说过这样的话: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背地里所以才纵他一点子,若一味地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
宝玉就是个知礼数的好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