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恋爱相关的法律,来某若把房子送给许某的儿子
自由恋爱相关的法律,来某若把房子送给许某的儿子?
关于来女士被丈夫谋害,从目前流露出来的信息看,主要原因是来女士没同意把自己手里的一套回迁房给许某和前妻的儿子。这导致许某怀恨在心,从而痛下杀手。那么假如来女士当时同意把房子送给许某儿子了,两人还能幸福的生活下去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果那么简单的话,估计来女士自己当时也同意了。
从表面上看,来女士被杀直接原因是因为房产,让许某十分不满意。那么许某在做这件事之前就没有考虑自己的儿女和身边的亲人吗?显然是没有,说明许某与来女士的矛盾是长久的,绝不是因为一套房子就下的手。从许某杀妻分尸的手段来看,许某内心是嫉妒憎恨妻子的,不然也不会分尸。而且在做了案后,内心十分平静,说明他是没有任何愧疚的。

即使让两个女儿都没了妈,特别是11岁的小女儿没了母爱,他也无所谓。可见许某和妻子的成见很深,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对妻子下手。所以,即使来女士这次同意了,那么两人以后肯定还会因为其它矛盾再次产生冲突。这次房产事件只不过是个导火索,给了许某下手的一个理由,让他内心能说服自己,觉得自己现在做的是对的。
从深层次分析,这一切都是许某自私虚伪、暴戾好强的性格缺陷导致的。在生活中,许某是有很多劣根性的。他爱好炒股,而不思正道赚钱。这就说明许某内心好强好赌,希望来快钱。多次因为炒股和妻子大吵大闹,自私自利。在和前妻生活的时候就去勾搭其他女性,早早的问来女士借钱。这就能看出许某花心、贪财,还因为前妻不离婚掐着脖子威胁:不离婚是活不成的!足以见得许某的毒辣!
他这一切的性格缺陷导致了无论和谁生活,都不可能风平浪静。他的自私、暴力注定了他的结局,但没想到此次害了这么多人:害得自己儿子背上“杀人犯的儿子”名声、害得自己小女儿没了母亲,连监护也成了问题、害得他们生活的整个小区的人都不得安宁……
所以在此小编呼吁,和人交往一定要谨慎,特别是找对象。既然成了夫妻,双方应该多多沟通,而不是意见有什么分歧后选择争吵来解决,那样只会加深矛盾。凡事都要控制自己的脾气,多替他人着想。不能因一己之私做出违反法律的事,做事要三思而后行。
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
强奸从来不少,只是缺少曝光!
首先,我并不敢肯定唐朝时强奸案就比较少。也不知道题主想要问的参考的对象是哪个朝代或者哪个历史时期?但就古代历史上为何很少见到有关强奸案的历史记载,珞珈山的猫勇敢的给大家做一下推测:
女性为了贞洁名声使得曝光率低强奸案自古以来便伴随着人类的社会发展一直存在着。而社会上实际发生了强奸案与曝光出来的强奸案远远不是一个数量级,无论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还是现代。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便是女性在几千年历史进程中,所被赋予的贞洁意识。正是传统文化中对女性的贞洁做出了很高的要求,这一要求与社会规则相结合之后,便形成了社会上对于被强奸女性的歧视。然而被强奸的女性是无辜的、是受害者、是值得同情的对象,他不该受到任何的指责,不该受到任何的有色眼镜看待,更不该受到任何人的流言蜚语中伤。然而这一切都已被男权社会所忽略,人们只会去在意女性的贞洁名声,而不在意女性在事件中所受到的伤害。因此即使放在唐朝时期,很多女性在遭遇了强暴之后,大多都会选择忍气吞声,不敢向家人和亲人公开这一事实真相。更不要说将事情捅到官府,闹得妇孺皆知,满城风雨。因此古代的女性,并不是缺少强奸案,而是缺少曝光!
娼妓的兴盛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强奸率纵观整个中国历史进程,尤其是唐朝和宋朝时期,中国的娼妓教坊文化达到了顶峰,无论是朝中的皇亲国戚、朝廷大臣还是地主商贾、士子文人,亦或是布衣百姓。只要有钱都可以前往娼妓教坊等场所,春宵一刻。文人雅士更是将诗词书画引入到了歌妓场所,美女相陪,歌舞升平,吟诗作对,下棋聊天,好不快活。完全没必要冒着危险和牢狱之灾去做强奸他人的事情。因此,我们熟悉的很多唐宋诗人文学大家的许多作品都是诞生于青楼烟柳之地,很多名人更是跟青楼女子有许多佳话,流传于世。
唐朝特色:女性权利空前高涨,谁强奸谁还不一定呐!唐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女性权力最为高涨的一段历史时期,因此才诞生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女皇帝武则天,这时期的女性不仅可以外出做官经商,研习书画,甚至可以在社会关系中起到主动的作用,尤其是那些掌握了社会资源和地位的女性在两性关系中常常扮演着主动的角色。唐朝的公主在嫁给驸马之后,很多都会在挑选一批面容姣好的男子当自己的面首,供自己淫乐享用。一代女皇武则天更是在自己的后宫之中养了许多面首。前期的薛怀义,后期又有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二人。
甚至有的时候女性为了得到喜欢的男子动用各种手段。相貌好看的男人反而成为了当时的受害者!你说气不气人?
就交了一个男朋友?
现的年轻人对过早发生两性关系有点不以为然,从高中到大学,总有那么个不健康思想,其实这是不可取更不可不管不问的事。过去一个美国老太和中国老太贷款买房和存款买房的故事看似解开了国人保守思想,让年轻媳妇有新房住的同时也推高了房价,造就了一大批房奴,特别是打碎了我们原本良好的福利住房体制,让本来用来住的房子陷入了所谓市场模式,受益的最终是一些少数人(他们先富裕起来并没有带动大家,而是跑路国外)。又是在不远的从前,一则美国爸爸送给离家上学的女儿一盒避孕套的故事,好象又让我们良好的传统一地鸡毛,社会上甚至流行起找处女就去幼儿园的说法…。我不传统,也不保守,但心里对那些一恋爱就必须上床的做法还是抵制的,这真是成全了许多光恋爱不结婚的合法流氓[捂脸],其实许多男的都希望别人家女儿,媳妇开放点,好象这给自己许多希望,但他没有想到也有许多人希望你女儿和你媳妇能放的开…。现在人们又开始对一婚二婚三婚定义有新说法了,其实就是针对恋爱期同居现象的,有的女孩谈男朋友就同居,谈三五个就同居三五次,少则几月长则五年八年,这和夫妻俩生活有什么差别,最后领证办婚礼才算结束同居,有的是由接盘侠来完成结婚的…,其实这种风气早该受到社会道德沦理谴责了,尽管现在许多年轻人不在乎,但继续发展下去对家庭真的不是好事,做父母的应该告诚下自己孩子,其实做一个有道德情操的人是非常受人尊重的,那此曾经红极一时的艺人不都是因为失去了道德才沦陷的吗。
18岁的妹妹还没结婚就和男朋友跑了?
唉!这是极烦恼的事,女孩长大了说不得!打不得!骂不得!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极易产生逆反心理,别人不说给个“糖球”,就是几句好话都能给弄“蒙圈”了!
咋办?咋办?不管咋说还是要给她找回来,耐心的去说利害关系,而且还要看看那男的是啥人,会不会是骗子!人贩子!必要时请警察👮♀️帮忙吧!
灵魂伴侣是什么?
先来回答下什么叫灵魂伴侣?灵魂伴侣其实和异性红颜知己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思想上喜欢和依赖于对方的行为。
众所周知,中国的法律制度是一夫一妻制。所以当初是自由恋爱的还好,但是也有很多夫妻都是介绍来的。所以后期的婚姻生活,也会成像就各种各样的姿态。
我爱着你,你不爱我。为了结婚而结婚。或者时间久了,爱情就像左手碰右手的亲情。总之,理想和现实有了各种偏差。
这个时候,精神的匮乏,现代通讯资源的便捷,让人们有了很多认识新人联系旧人的机会。所以灵魂伴侣也应运而生。
明知道双方组合不到一起,但是彼此又聊得非常开心,甚至聊的非常投入。总觉得比自己家里的另一半好。但是出于某种原因,又不想舍弃原配。便产生了这种畸形的灵魂伴侣。
那么它该不该存在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灵魂伴侣会满足你精神上的需要。有时让你感觉活力满满。在那一瞬间是挺好的。
但是灵魂伴侣,如果面临现实问题,或者说你想升级为真正的伴侣,那各种问题也会油然而生。现实和想象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
当你觉得他作为灵魂伴侣挺好的时候,如果生活落实到油盐酱醋茶的时候,其实生活也就会被打回原形。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
还有灵魂伴侣。有时会带给你一种负罪感。所以最踏实的做法,还是忠心的面对婚姻,用心耕耘好与另一半的关系。才是人间正道!虽然有时候会沧桑了点,但却是最接地气也是最有利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