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搭讪外国女孩,遇到带着鼻环的女人搭讪
街头搭讪外国女孩,遇到带着鼻环的女人搭讪?
上次在印度被一名带着鼻环的女人搭讪,刚说了不到两句话,就被当地印度人给围住了,还好我临危不乱,不然大晚上的还要挨顿揍,从那以后我知道了,碰见印度戴鼻环的女人,尽量躲远点,有多远就躲多远,不然真的后悔都来不及!
前几年因为工作需要去了印度,一说起印度,“脏乱差”的特点一下就浮现在了眼前,不过可以拿高工资还是硬着头皮去了,毕竟公司对出国工作人员待遇还是相当不错的。

当时因为工作的需要去了印度的斋浦尔,因为当时刚到斋浦尔没有多久,在一天傍晚和朋友出去吃饭的时候,无意中在餐馆遇到一位打扮漂亮的鼻环美女搭讪,当时初来乍到的我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于是就互相说了几句,结果两句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当地印度人给“包围”了,这阵势我那见过,当时直接给我吓懵了。
这时我朋友也吓到了,说到“你刚刚做了什么?怎么一下就来这么多人,看样子来者不善啊!你是不是在这里做什么坏事了?”我颤抖的说到“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和她聊了两句,你不也在我旁边吗?而且我才来这里一周,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公司,我能做什么坏事!”
最后一位长的壮实的男子走了过来,对我说到“你刚刚和她说了什么?做了那些事?”我轻声细语的回答道,她只是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说没有,然后就被你们围住了,不信你问她,和她身边的朋友,我说的对不对!我朋友也附和到确实如此,这个壮实的男子走向她们,向她们问到是不是这么一回事,经过一会儿交谈,他们走了,旁边围住我们的印度人也散了,最后我感到有点莫名其妙,于是向餐馆的老板问到“这是什么情况,莫非她的身份很特殊还是什么情况?”
只见老板说到“你们是刚来这里不久吧!”在这里有一个习俗,那就是女人戴鼻环就是已婚的情况,而在这里男性地位比较高,所以让已婚女性带鼻环就是让女人们时刻记着自己已婚的身份,她们遇到陌生男性也会主动避让,尽量避免和男性接触,要是有男性向她们问路,她们就会用戒备的眼神看着你,若你还一头雾水和她们说话,她们极有可能会把你当成坏人。要是中途遇到她们的丈夫,看到你俩在聊天,两人都有可能被揍,而想你们这种初来乍到的也只能吃哑巴亏。
我庆幸的说到“还好今天运气好,关键时刻稳住了,还好及时应对找到了证人,不然今天怕是免不了挨揍哟!”。这件事过后我不接受印度女人的搭讪,说实话这边的习俗也是有点奇葩,我怕再有什么奇怪的风俗让我惹得不必要的麻烦,对于鼻环美女,我尽量离她们远远的,说不定哪里就会出来一两个壮汉直接给我围住了。说起印度斋浦尔除了这一件事,其实给我的感觉还是比较不错的,这里有很多的美食与美景,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
印度斋浦尔这个城市如何呢?1.斋浦尔的概况。这是拉贾斯坦邦首府,印度北部的一座古城,在新德里西南250公里处,人口62万,面积11117.8平方公里,为印度北方重镇,也是珠宝贸易中心。
这里有“印度粉红色之城”之称。这里的毛织品尤为著名。同时这里有炼铜、机械、电器、丝纺织、棉纺织等工业。并以精制宝石和黄铜器著名!
2.斋浦尔的物价水平。这个城市的物价水平也比较便宜,这里路边的爆米花,一块钱一大包。常见的炸油饼,炸饺子,都是一块钱,空心丸子6毛一个,炸汤圆三块钱两个。各种水果汁一般在2块钱左右,芒果汁稍微贵一点在3块左右。不过这里的芒果汁那可是纯的果汁,全是用芒果挤出来的汁水。
因为对印度的总体印象不是很好,所以我一般不敢在外面吃东西,吃饭多在自己的酒店或者常去的几家店以及富人区的饭店。基本上在这边五星级酒店的自助餐每个人消费在50元左右。平常吃顿饭也就在30元左右,而且吃的比较好,可以说在国内吃同样的东西需要上百的标准吧!
同时这里的菜市场也有卖各种蔬菜,吃不惯这边饮食的可以自己做饭,但是品种不太多,基本都是些洋葱,豆角,辣椒,番茄,西兰花,胡萝卜。不过给人的感觉又瘦又小,可能是这些蔬菜不怎么打农药和化肥的,而且价格也很便宜,基本上都在几毛到几块钱左右一斤。
3.斋浦尔的交通。铁路:印度的旅游金三角是以新德里、阿格拉和斋普尔为三个支点的三角旅游区,三地之间的距离都在 300公里以内,从德里坐快车到粉红之城斋普尔要四个半小时多,还可从新德里乘坐火车前往,都非常的方便。
印度的火车分为:1AC,2AC ,3AC ,AC chair car ,FC,SL,2S这几种,不过我建议选择 SL这种,相当于国内的硬卧,但火车的舒适程度要比国内逊色些,要自带能做小被子盖的外套,同时火车管理不是很严格,自己要小心保管物品。1AC-3AC为空调卧铺,配给卧具,价格由高到低3AC的价格要比 SL贵两倍多。
火车票可以通过印度国铁网或在车站的预售处购买,开车前的车票可以直接到售票处购买。购票处一般都设有女士窗口或外国游客窗口,排队人不多,不用和当地人挤在一起的。
公路:有多班长途巴士由斋浦尔来往阿格拉,车程约需6小时左右,四百多卢比。
公交车:公共交通在市内很发达,但却没有明确标示站牌和地点,随意上下车。从风之宫殿前往琥珀堡的公交车车费 6卢比/人。
人力三轮车:碰到最多的就是人力车和烧油的“蹦蹦车”,随处可见。车夫很会拉生意,碰到游客就会一哄而上,但对英文却不太通晓,有些开了低价却会在中途带你进商店。所以事先都要将价格谈妥,并说明是否进商店,一般都可砍价。
4.斋浦尔的住宿。在斋浦尔有众多由宫殿遗产改建成的“遗产饭店”,如比绍宫、姬马哈陵宫邦、德黑兰宫等。这些宫殿饭店具有古老的历史,十分豪华,甚至可与皇宫媲美,价格自然最为昂贵,在2000至上万卢比之间。
此外这里还有各类豪华旅馆和经济型旅馆,价格在1000到3000卢比左右。比如Umaid Bhawan Heritag,为一位退伍空军将领所拥有,是由旧遗产所改修而成的家庭式旅馆,曾被一些国际性的旅游导游手册评为Jaipun最佳的遗产旅馆。有餐厅、酒吧、游泳池、脚踏车出租等服务设施。可为客人在巴士站、火车站、机场免费接送。
还有HotelArya Niwas,由一个旧王朝封建领主的官邸改建而来的家庭旅馆,旅馆用传统风格装饰,有自助的咖啡厅和开放式厨房、花园等设施。旅馆可代订车票机票和整个北印度类似的旅馆并提供出行情报。
还有像Hotel Pearl Palace,受到世界著名旅游观光导游手册的推荐,由Singh夫妇经营。旅馆有屋顶阳台,提供众多种类食物。旅馆免费接送客人,提供旅游咨询,出租车辆并设有图书馆,出售纪念品和兑换外币。注意旅馆一般保留客房到下午4点。而最适合背包客的就莫过于青年旅馆了,有些也是有遗迹改建过来的,在节省开支的同时也可享受印度的传统风格文化。
5.斋浦尔的气候。在印度斋浦尔4-5月为酷暑季节,5月下旬-9月为雨季,只有10月-次年3月,风和日丽,是最适合旅游的季节。夏季最炎热时可达到45℃,日夜温差大,冬季在5℃左右,夜晚十分寒冷,风雾环绕整夜。如在冬夏季出游,注意要带好雨具、轻薄毛衣和棉外套。
斋浦尔的美食与购物印度菜最大的特色是咖喱。除此以外还会放很多种类的香料,如胡椒、花椒、桂皮等,很远就可闻到香味。印度以素食为主,口味偏咸和辣,但斋浦尔也有不少中餐馆。
值得一尝的印度美食有“郭杜里鸡”、“羊肉汁拌饭”、印度烤饼等。在大街上闲逛时,您经常可以看见刚刚在油炸过后又放在慢火里煮着的热呼呼的小吃。那些层层包裹着的小小的淡黄色的东西就是名叫“高尔伽耙”的小吃。
将一个高尔伽耙放在上下牙之间轻轻地一咬,酥脆的外皮脱落的同时,您的嘴里就会溢满清新爽口的汁液和热呼呼的辣味沙司。这时您会感觉嘴里好像在冒凉风似的,十分清爽。手艺高超而又极具幽默感的厨师们所做的这种名为高尔伽耙的小吃,让您尝一尝就再也不会忘记。
同时还有印式炒米饭(有的餐厅做的会有一点儿辣)
DAL:一种熬制成的素菜菜汤,用来沾CHAPATI吃。
THAL:一种素食套餐,里面有两种咖喱蔬菜,有一份白米饭,两份CHAPATI和一份DAL。
LASSI:印度酸奶
MASALA DOSA:印度南部食品,一张大而薄饼(脆的),卷上咖喱土豆馅,沾各种口味的调料汁吃。
同时斋浦尔也是全印度著名的宝石加工集散中心,各种式样的宝石、钻石经由这里流向印度及世界各地。这里是印度宝石最多最便宜的地方,虽然做工有粗有细,但大部分都是真货。如果不是宝石专家,随便挑选个喜爱的小饰物也是十分物有所值的。
如果你对宝石感兴趣,你可以前往著名的宙哈里市场淘“宝”,这里有喀什米尔羊绒围巾、金银首饰、骆驼皮鞋、吉祥玩偶、丝绸印布、檀香木雕刻品等,可挑选精美的印度纯银首饰、玩偶、骆驼皮鞋、女性纱丽等。
斋浦尔的美景1.风之宫殿
斋浦尔城区规划独特,采用传统伊斯兰式建筑,整个城市“四四正正”地划分为九个长方形区域。风宫建于 1799年,位于皇风之宫殿宫后方。风宫的墙壁上开了很多窗户,使得宫殿内任何地方都有风吹入。如果有狂风来袭,只要把窗户都打开,大风就会吹过前后窗户而不会把宫殿吹倒。风宫据说含有屹立不倒的意思,它是印度建筑史上的杰作。
建于1799年的风之宫殿,就位于斋浦尔中心。名为“宫殿”,其实只是一幅“墙”,像座山丘,而且是座粉红色的山丘,叫人一见难忘。
墙上密密麻麻布满 953扇窗,“墙”面极之浩大。墙后没有壮观大堂,没有华丽房间,只有如蜜蜂单般的窗户,这些窗户是用红砂石镂空而成,呈半个八角形。窗户设计得无比 选个巧妙,让凉风轻轻透进来,风凉水冷。在风宫还镶嵌着许多玻璃,每当浩月当空,整座风宫闪闪发亮尤如繁星万点,月色如织,故而又被 29称为是“月宫”。
从镶嵌有雕刻的窗户中,皇宫内众多王妃可以俯敢街景和庆典,又可以不被丈夫之外的男子看见自己的面容。不过,窗户并非单为通风之用,而是为了方便古时宫中妇女观看外面的花花世界;窄小的窗户满足妇女们的好奇心,厚厚的墙壁则隔绝了抛头露面的机会。不过去这里需要花费50卢比的门票,不过这也不贵,所以可以去看看!
2.城市皇宫
城市皇宫位于旧城中心,是印度保存得最为完好的古迹之一。王宫是拉贾斯坦城邦臣服于莫卧儿帝国后,于1728年兴建的宫殿,现在的斋浦尔国王还生活在皇宫内。皇宫由多个宫殿组成,单是城门就有8个之多,建筑奢华,几乎占了旧市街四分之一面积。
城市宫殿的建筑混合着拉贾斯坦和莫卧儿的风格,宫殿部分地方改建成博物馆。博物馆内收藏当时斋浦尔国王使用的精致用品和珍宝,分为军事收藏馆、皇家用品馆等。更藏有一个世界上最大的银瓶,这个瓶子曾用来运载恒河圣水给远赴英国的印度皇子饮用。
宫殿中有衣着鲜艳为游客在手上画画的妇女,50卢比一只手,图案可保持10天不掉色。
去这里门票需要200卢比,门票为联票,可以在两天内参观位于琥珀堡后面的老虎堡,到琥珀堡可在风之宫殿前坐公共汽车去。
3.老虎堡
老虎堡位于琥珀城堡上方的山上,这座建在山上的城堡有着坚固军事防御设施,当年一次次地抵御了外来侵略者的进攻。这里有当时世界上最长的大炮,也是由于该城堡,整个斋浦尔才以不可战胜而闻名。这座城堡在当地语言中意为“胜利之城”。
没有去过城市宫殿的来这里需要门票20卢比,如果两天内参观过城市宫殿,那么凭门票就可以免费入内。
4.琥珀堡
琥珀堡位于斋浦尔的旧都Amber一座能俯视全城的山丘之上,是印度古代藩王Raja Man Singh于1592年建立的都城。不同于“粉红之城”的其他建筑颜色,城堡由奶白、浅黄、玫瑰红及纯白石料建成,远看犹如琥珀,故称之为琥珀堡。
堡垒内规模宏大华丽,有接见公众的Hall of Public Audience、接见大臣的Hall of PrivateAudience、皇室居住的庭院。特别是“镜之宫” Sheesh Mahal尤其瑰丽,宫殿用玻璃嵌壁,在阳光的反射下,整个宫殿熠熠生辉。
堡垒中的御居十分有趣。地面一层分隔成十二所房子,各住一位王妃。建了十二道独立楼梯通往各妃子的房间,王妃的居室中间却由墙壁分隔,不能互通,无法知道国王到哪位妃子的房间去不在话下,呷醋争吵还要到中央的广场去才骂得成。而国王则在二楼阳台一目了然,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去这里需要门票100卢比,不过这也是很值得去看看的一个景区!
总而言之在印度斋浦尔这个城市,确实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特别是那一次“惊喜与惊讶同来的邂逅”,差点让我挨顿揍。现在想想还是挺刺激的!
美女泛滥成灾很愁嫁?
美女是养眼,尤其是乌克兰的美女,现在的美女眼里只看,一是否是帅哥,二你是否有钱,毕竟这些是少数,大多去都是拖家带口的,就算是你是单身,美女能看上不,就算你娶了你养的住么?像我国的爷们出去都很含蓄不会随便去搭讪陌生女性,再说去旅游并代表你就娶的起乌克兰美女,自信是建立在,钱,房,车,社会很现实的。
有人说唐朝很少有强奸案?
万恶淫为首,百行孝当先。
这句出自明朝《古今贤文》的名言,相信各位并不陌生,然而纵观古今,其实不止唐朝,历朝历代虽有各类犯罪与律例见诸史册,但与“淫”相关的犯罪案件却鲜有记载,最近我恰巧看到一则典故,由此引发许多思考,费尽心思查了许多资料后,将所想感悟说与诸君听,尽可能探知古人的真实面貌,还历史以真相。
“强奸犯少”的原因之一,大概有如下三点:
首先,吏民相奸,常以“和奸”论。
法律史学家程树德著有一本《九朝律考》,其中记载了一则“奸部民妻”的案例,条引于宋代全科文献《太平御览》,该案例大致经过为:
谢夷吾身为汉朝的荆州刺史,率部来到南阳县,正巧遇到孝章皇帝也在南阳狩猎,县官趁机禀报,称有亭长奸淫民女,为了不影响亭长与民女的声誉,便将此事论为“和奸”,即“通奸”。
(注:亭长即是古代掌管地方治安的官吏,相当于现今的派出所所长。)
谢夷吾听完汇报以后,当即斥责县官:“亭长”是皇帝下诏选出,身着“朱帻”的官吏,自己本应守法尽责,如今却领头犯案,且让三老、孝悌等乡官按律严加治罪。
最后便把亭长由“和奸”改为强奸罪,按照法律将其严惩。
(注:三老,为古代掌管教化的乡官,一般具备“ 正直、刚克、柔克“三种德行,且是乡中长者,德高望重。孝弟,性质与三老相同,皆是主掌教化的乡官。)
(谢夷吾·字尧卿)
由此来看,如果不是谢夷吾的深明大义,秉公执法,再加上正好皇帝巡狩到此,恐怕这利用职权强奸民妻的亭长便会逃过律法的制裁,而那位被强奸的民女,也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这也体现出为何古代强奸犯少的原因之一,即在汉代,很多发生于民间的强奸罪,或许会以“和奸”,即“通奸”论处,而并不会上升到强奸的程度,其严重性自然与强奸罪无法相提并论。
《太平御览·良刺史下》:谢夷吾,字尧卿,山阴人。为荆州刺史,遇孝章皇帝巡狩,幸鲁阳,有诏敕夷吾入传录见囚,有亭长奸部民者,县言和奸,上意以为吏劫民何得言和。须臾,夷吾呵之曰:“亭长朱帻之吏,职在禁奸,今为恶之端,何得言和?”切让长吏治亭长罪。其所决正一县三百馀事,与上合。帝叹曰:“使诸州刺史悉如此者,朕不忧天下矣。”同时汉代的律法属于初设阶段,虽然较之秦律有了明显进步,但仍有所局限,同时对于女性的权利保护并不重视,如《汉书・张汤传》中,便记载一则“郎官奸淫官婢”的案例:
官婢之兄向身为光禄勋的张安世举报,称自己的妹妹在郎官家中做婢女,却惨被郎官强奸,然而张安世非但未予伸张,反而怒斥官婢之兄诬陷郎官清白!遂将此案件隐瞒下来,不予处理。
(注:光禄勋,相当于掌管皇宫警卫的官员,负责宫禁与各类警务,主要保护皇帝与后宫安全,当时担任光禄勋的张安世,也统领郎官。官婢,则为因罪被罚到官员府中做奴婢的女子,身份极其卑微。)
《汉书・张汤传》:郎淫官婢,婢兄自言,安世曰:“奴以恚怒,诬污衣冠。”告署適奴。其隐人过失,皆此类也。通过此事,更可证明,起码在汉代,如官婢等身份低微的女子,一旦遭遇强奸,则无处得以伸张,如果告发强奸者,反而会遭到诋毁,称女方诬陷男方。
由此可见,妇女人身权益,虽然在律法中予以规定,但结合实际的现实情况来说,却往往得不到保护,甚至是会被忽视,乃至于可能反成罪人,根本得不到切实有效的合法保护。
一旦遭遇强奸,便不会为人所知。
这属于封建社会的陋规,对于女性人权的不重视,以及律法的不完善,成为强奸犯不受法律严惩的原因之一。
其次,同样也是因为古代律法,但却是因为法律的进步。
随着时代进步与社会变革,古人对于律法也在不断完善及修订。
到了唐朝,已对强奸罪有明确规定,且对“和奸”,也有严厉惩戒:
《唐律疏议》:“凡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强者各加一等。从上文可看出,凡是通奸者,男女各判徒刑一年半,而如果是女方有丈夫,则徒两年。
最后一句:“强者各加一等”,即如果是强奸,则在此律之上,罪加一等。
结合唐朝徒刑共分为五等,从一年半到三年,可知“罪加一等”,即为,徒刑加半年,因此如果是强奸犯,则在“和奸罪”的基础上,加半年刑期。
打比方,如果有人犯下强奸罪,则在和奸罪的一年半徒刑上,再加半年,为两年徒刑。
当然具体判罚标准,还会视情况而定,最重者将会处以绞刑或斩刑,足以可见在保护女性权益方面,开明的大唐的确比之汉代进步许多。
再到宋朝,文化极其兴盛的朝代,对于强奸施暴者,更是刑罚分明:
《宋刑统杂律》:“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男子决杀,女人不坐罪”。此律的意思,相信不难理解,如果有夫之妇被强奸,强奸者按律当斩,而受害女子则无罪。
同时宋律还规定:若强奸者在女子反抗过程中被反杀,则女子同样无罪。
乃至于宋代还首创了“强奸幼女罪”,宋宁宗赵扩时的法令汇编,名为《庆元条法事类》,其中明文规定:
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此处“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同样以强奸罪论处,流放三千里,发配边关荒芜之地。
如果是强奸未遂者,则发配五百里。
而如果是实施强奸者,在过程中切实伤害到女性,则不问其他,直接绞刑伺候。
由此可见,在宋朝对于强奸的重视程度,随着社会文明的开化,也从正面体现出对于女性人身权利的逐渐重视,以及对于强奸犯的惩罚力度,均在不断加强。
而到了明朝,强奸罪成为罪不容殊的大罪,有明律为证:
《大明律·犯奸》: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奸亐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由此可以看出,在明朝时,强奸罪已经上升到死罪的程度,如有强奸,则处以绞刑。并且还对强奸未遂者,也做出了具体判罚标准,即“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更将强奸幼女者,直接以强奸罪论处,皆为“绞刑”。
虽然看似与宋律无异,但实际上宋律中对于施暴过程是否造成伤害,来判断是否该处以绞刑,而明朝是但凡强奸,无论造成伤害与否,直接判处绞刑,尤其是在明朝的理学全面发展过后,强奸罪更是罪不可恕,为世人所唾弃。
由此来说,严苛的刑罚为明朝女性的人身权利提供了一定保障,而理学的发扬又从道德层面对施暴者加以谴责,因此随着时代的进步与法律的不断完善,使得明朝时期的强奸犯罪大幅减少,比之早先的唐代,甚至是汉代,皆有了大幅改善。
到了清朝,则与明朝法律基本保持一致,刑罚甚至更为具体:
《大清律例卷三十三·刑律·犯奸》: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无夫、有夫)杖一百。强奸者,绞(监候)。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凡问强奸,须有强暴之状、妇人不能挣脱之情,亦须有人知闻及损伤肤体、毁裂衣服之属,方坐绞罪。若以强合以和成,犹非强也。如一人强捉,一人奸之,行奸人问绞,强捉问未成流罪。又如见妇人与人通奸,见者因而用强奸之,已系犯奸之妇,难以强论,依刁奸律。)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同强论。因此,我个人认为,除了前文所说“女性人身权利,因法律不完善得不到保护”的原因外,强奸犯少的第二个原因则是:
因为时代的不断发展,与法律的不断完善,历朝历代对于强奸罪的惩罚程度不断加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阻扼了强奸行为的发生,并且为古代女性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
尤其以明清两代,对于强奸罪的惩治之严,综上可见一斑。
第三个原因,也是比较无奈,且令人心寒:
在某些时候,古人对于女性声誉的保护,大于对女性在律法中所拥有的人身权利的重视。
我相信这段话并不难理解,很多情况下,即使是现代如果发生了强奸案,人们首先考虑的并非使犯罪分子得以严惩,反而是首先考虑受害女性的声誉问题,而选择隐瞒不报,在古代也是如此。
自古到今,女性对于贞操的看重,可谓比之生命还要重要,援引北宋理学文献《二程遗书》所说:
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段话后人予以总结,正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由此可见古人对于失节的重视程度,至少在观念上高于生命。
(本人声明,绝无诋毁现代女性不重视名节之意,此处只论古代,望各位头条读者不要误会,谢谢。)
因此有时古代女性为了名节,会选择默不作声,即将自己的惨痛遭遇隐瞒下来,而使犯罪者逍遥法外。
此原因也让我想起了清朝时的一则案例,在道光十九年,发生于山西太原的一起“大盗奸杀案”,该案中的犯罪者不仅强奸了同村妇女,甚至在事后将其残忍杀害,并将脚趾剁下,此案不仅惹得当地百姓民愤难平,更上达皇帝,遂命令太原府严办此事,虽然罪犯最终被斩首示众,然而为了受害妇女的名誉,其家属却拒不承认妇女被强奸,只承认罪犯大盗有偷盗行为,为的就是防止被强奸的事实传播出去,有损女方名誉,此后家属更难以见人。
《道咸宦海见闻录·道光十九年》:虞守住介两月,于奸杀案情毫无闻见,满欲回省。及方伯将案详结,仍不过寻常盗案耳。中丞另片奏称:“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传问事主坚不承认。以事关两家颜面,一经公认,则乡里难以对人,是以只认盗窃;而事涉暧昧,难以刑求。今盗首已问斩枭,群盗概不免死,即使轮奸属实,罪名无可复加,应即照该府原详完结,以省拖累”等情。“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传问事主坚不承认。以事关两家颜面,一经公认,则乡里难以对人,是以只认盗窃。”
这段话,想必也不用我翻译了,诸位读者朋友应该都能看懂。
虽然这只是个例,但仍能看出古人对于名节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大过受到伤害后理应获得的法律伸张。
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甚至我直言说明,大多数情况下,会出于考虑女方的名誉,而隐瞒实情,上述情况还是因为比较特殊,即强奸者本身便是江洋大盗,犯案累累,按清朝律例,理应问斩,所以最后受害者家属只承认遭到盗窃。
那如果不是江洋大盗,而是同村邻居呢?
结果可想而知。
我并非否认受害者家属会大胆揭发,但客观事实上,我们无法否认为了受害者名誉,而隐瞒案件事实的可能性,近代还有许多乡村,会发生类似的魔幻事件,即受害者遭遇强奸以后,两家大人为了双方名誉着想,甚至还会强行将男女撮合在一起,施以婚娶之名,而以此避免外人风语。
所以我个人认为,受害者为了名誉考虑,瞒而不报,也是“强奸犯”在古代不多的原因之一,因为事实都被隐瞒了,无人可知究竟有多少女性受到侵害,自然也无人可知有多少强奸犯逍遥法外,不得严惩。
但无论如何,“强奸”作为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不管是古还是今,皆为世人所不齿,势必因其残忍伤害女性的暴行,而受到全人类的唾弃与谴责!
本来还想再加一个原因,即古代男子对于自身品德的重视,如果起了色心,甚至出现过自扇耳光,试图清醒的事例,但我仔细思考了一番,认为这种情况少之又少,便不再加为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还是那句老话,随着时代社会与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并切实保障到每一个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虽然不得不承认,法律也有不完美,但无论如何,至少从原则性上来说,经过现代化建设以后,我国现今的法律,为了能使每一位公民的合法利益得到切实保障,结合日新月异的现实发展,也在不断修订并加以完善。
因此,遵纪守法,共创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
逾越法律,实施犯罪,势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尊重他人,和谐共处,才能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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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九朝律考》程树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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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良刺史下》:谢夷吾,字尧卿,山阴人。为荆州刺史,遇孝章皇帝巡狩,幸鲁阳,有诏敕夷吾入传录见囚,有亭长奸部民者,县言和奸,上意以为吏劫民何得言和。须臾,夷吾呵之曰:“亭长朱帻之吏,职在禁奸,今为恶之端,何得言和?”切让长吏治亭长罪。其所决正一县三百馀事,与上合。帝叹曰:“使诸州刺史悉如此者,朕不忧天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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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张汤传》:郎淫官婢,婢兄自言,安世曰:“奴以恚怒,诬污衣冠。”告署適奴。其隐人过失,皆此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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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凡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强者各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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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刑统杂律》: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男子决杀,女人不坐罪。
·《庆元条法事类》: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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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犯奸》: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奸亐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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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卷三十三·刑律·犯奸》:凡和奸,杖八十,有夫者,杖九十,刁奸者(无夫、有夫)杖一百。强奸者,绞(监候)。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凡问强奸,须有强暴之状、妇人不能挣脱之情,亦须有人知闻及损伤肤体、毁裂衣服之属,方坐绞罪。若以强合以和成,犹非强也。如一人强捉,一人奸之,行奸人问绞,强捉问未成流罪。又如见妇人与人通奸,见者因而用强奸之,已系犯奸之妇,难以强论,依刁奸律。)
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同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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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遗书》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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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咸宦海见闻录·道光十九年》:
虞守住介两月,于奸杀案情毫无闻见,满欲回省。及方伯将案详结,仍不过寻常盗案耳。
中丞另片奏称:“前据朔平府张某查详,风闻贡生某家有奸盗案,传问事主坚不承认。以事关两家颜面,一经公认,则乡里难以对人,是以只认盗窃;而事涉暧昧,难以刑求。今盗首已问斩枭,群盗概不免死,即使轮奸属实,罪名无可复加,应即照该府原详完结,以省拖累”等情。
你有没有见过专门买彩票的职业高手?
我有时也会买彩票,因为小区楼下就有个彩票销售点,经常从楼下走,自然而然地就会被吸引,尤其是公布中了大奖的时候,彩票店也是最热闹的时候,想不关注都难。
我认为买彩票完全凭的是运气和感觉,有人精辟地总结说:“七分的运气,三分的智慧,”这三分的智慧应该就是经常买彩票才积累出来的经验。
有人对买彩票这种行为会嗤之以鼻,总认为这是一种投机的行为,想着的是不劳而获。其实,说实话,我倒是不赞成这种说法,如果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那么中国的彩票福利事业就不会得到发展,那么多需要得到扶危济困的人,就没有充足的资金,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就会滞后发展。
我认为买彩票是一种善意和富有爱心的举动,虽说出发点是为了中奖,但彩民投资的钱还是用于了公益事业,尽管也有人对福彩中心的公平公正有质疑的声音,即使有些猫腻也是个人行为。但因此把这个项目说得一无是处,我对这种观点并不苟同。
楼下彩票店的两口子有三十多岁,原本就经营一家彩票店,后来男主人自己买彩票中了一个二等奖,估计有个几十万吧,随后又在隔壁租了一家店铺做水果生意,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很是不错。
彩票店的男主人据说是经常性的中奖,很多彩民都建议每期把推荐号写在小黑板上进行参考,我有时也根据这些号码买过几次,但大部分的时候都是一无所获。不过,中不中奖的真的是无所谓,就是有个发财的精神梦想而已,万一实现了呢!
打车时我们该如何保证安全?
滴滴这两天又火了一把!!!不过这把火也让滴滴髙层焦头烂额!
回归正题:花季少女怎样保证自己的安全打车,安全出行?
现在社会男多女少是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发生,因劫色而出现刑事案件的事实很难改变。从社会层面上来根治这个问题,恐怕只有进口美女或外派男士了!
但是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年轻男士可是个宝贝呀!!!不只国家不愿男士走,估计人民也不愿意!
进口女人也够麻烦!!!首先是语言不通,你想要懂汉语的外国女郎太难了,那是别国的优秀人才呀!何况数量不够呀!
此路不通之后只有让女孩们小心一点了!特别是漂亮女孩,应该用最可靠的方式出行!私家车,朋友的车,公交车,最后是出租车。要选可信的或同行人多的方式会好一些。
另外女孩也该穿着保守一些更好!
曾有议论认为万一遇见色狼要聪明、温柔以保命等,我不评论对错,我认为还是谨慎一些,躲远一些为好。
有人提议关停滴滴,但所有网约车全关了,女孩也未必安全!!!古代没车,谁说女人就不会被侵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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