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比特艾伦搭讪,多肉送人有什么讲究
丘比特艾伦搭讪,多肉送人有什么讲究?
送给朋友,所以可以选择多肉锦之司,它的花语是“友爱”,代表着朋友之间纯洁友谊之爱,如果你不喜欢这个也可以选择粉爪多肉作为礼物,粉爪代表“信任”,我想不光是情侣爱人需要信任,朋友之间互相信任也是必不可少的。不论是锦之司还是粉爪,与熊童子、月兔儿这些多肉摆放在一起,可爱的颜值爆表!当丘比特来临时,我们首先要向另一方表明心意,而对方如果喜欢多肉宝宝,你便可以送她爱格丽丝玫瑰多肉,爱格丽丝玫瑰多肉为什么适合作为表白的首选,因为它的花语就是“爱的表白”,并且肉如其名,它的外观就是一朵玫瑰花的样子,有很多女生感觉男生送的鲜花只能保持一周便枯萎了,很浪费,那么这个时候男生也可以考虑给女生送一盆玫瑰多肉,外形美丽,又能表达爱意;求爱成功进入热恋期,我们可以送法比奥拉多肉,代表着“忠于爱情”;步入婚姻后我们可以送帕米玫瑰,它代表着“执子之手、共度年华”。

当朋友结婚,要送新婚礼的时候,在准备时不妨多准备一盆多肉,价格不贵但寓意却很好,比如不死鸟,虽然名字一般,但因为它的繁殖能力极强,所以它有着“多子多福”的花语,送给新婚夫妇再适合不过。
在给长辈过生日的时候或者平日里送祝福时,可以选择小人祭多肉,代表“长寿”;或者选择紫牡丹,它代表着“吉祥安康、长寿”,这两者的寓意差不多,看个人喜好选择。
除了上面几种,平日里送给同事夸赞对方时可以选择以下几种:白花小松:青春,有活力的、 塔洛克:灿烂美好,生生不息 、酥皮鸭:富有爱心、八千代:慈悲,宽容、小蓝衣:清纯秀洁、罗西玛:才华横溢、冰莓:冰雪聪明 、艾伦:富有正义感、 黛比:平凡而不平庸。
哪些多肉比较容易上色?
坐标:重庆。太阳:稀缺。养护环境:阳台和北露台。颜色保持最好的如下,最爱红宝石,红蛋。红蛋图上传不了[快哭了]
1.红宝石,普货中的最美,推荐人手一颗。全颗粒小盆养
2.弗兰克,超皮实,推荐人手一颗
3.香水奥普,粉嘟嘟的也好看
4.雪莲,生根难,就看看,不过颜值在线
6.秋丽,普货,给点阳光就灿烂
7.唐印,拇指盆使劲控,大了就成傻大个了
8.景晃星
9.红化妆
10.吉娃娃,普货
弗洛瑞安哪12.婴儿手指,好像本来就是这个颜色
13.红颜油画,感觉比婚礼油画好养
14.布兰迪
15.紫罗兰女王
16.紫色系的,比如晚霞之舞,晚霞,紫乐,紫珍珠,彩虹糖,暗冰。
图上传不了了
迪伦身上有哪些特点让你觉得他特别酷?
Lens曾经刊登过关于他的长篇报道《迪伦为什么酷?》
一起回顾一下他的那些事……
“先生女士们,让我们一起欢迎摇滚乐的桂冠诗人,六○年代亚文化梦想的代言人。他在70年代化过一脸浓妆,而后在药物滥用的迷雾中销声匿迹。接着他重现人间,信了耶稣。80年代末期,他被当成过气角色一笔勾销,却又忽然改弦易辙,在90年代末开始推出他毕生最强的若干作品——先生女士们,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艺人,鲍勃·迪伦!”
这是鲍勃·迪伦后来演唱会的开场台词,配着华丽的马戏团音乐。这段装腔作势的滑稽宣言,实际上是摘自2002年的一篇谈论他的文章。有人对他陈词滥调,他索性拿这戏耍了一下。
下面是鲍勃·迪伦的一些画作。
这是他写作歌词时的草稿本。其中,有一首叫《尊严》(Dignity)的小歌,他反复修改,写了40页纸,最后还是从当年的专辑里拿掉了。
下面,是从《迪伦为什么酷》中摘录的一些精彩细节:
1975年的“奔雷秀”(Rolling Thunder Revue)巡演,有一夜迪伦戴了张“鲍勃·迪伦”面具上台——他在纽约四十二街看到一间卖各式名人面具的小铺子,其中竟有一张橡皮面具是他自己的脸,迪伦当场买下了。当戴着迪伦面具的迪伦上台,观众都傻了,一片肃静,没人敢鼓掌:这是真的迪伦吗?还是一场玩笑?虽然这人唱歌的声音听上去挺像的……众人狐疑地盯着台上那人唱了三四首歌,直到口琴间奏的段子,迪伦隔着面具没法吹,才把它一把扯下,露出本来面目。
作家演员山姆·夏普德(Sam Shepard)当天也在现场。他写道:“扯下面具这招很震撼,尽管那效果并不是刻意设计出来的。观众完全一头雾水,依旧搞不清楚台上那人究竟是不是他。”
迪伦不演出的时候,行事极其低调。80年代,他出外上街总穿一件连帽运动外套,扣上帽子,拉链拉到下巴,戴着墨镜,双手揣在口袋,低头疾走,仿若酒铺劫匪,简直低调得欲盖弥彰。
那几年,迪伦面孔浮肿、肤色苍白,媒体绘声绘影说他酗酒过度搞坏身体,他干脆把脸涂白,画上黑眼线,搞出一个半人半鬼的造型,吓坏了一世界的歌迷。有人说,那是迪伦的“死面”(death mask)——从前人甫新死,常以石膏覆面翻模制像,谓之“死面”,留下那人在世间最终的表情。迪伦这自制的“死面”,或也意在让歌迷放弃对这张脸的种种追讨吧。
迪伦是出了名的不爱讲话,私下极少受访,歌迷也很习惯他在台上除了唱歌和介绍团员,并不多讲一句话(往往连“哈啰”和“谢谢”都欠奉)。要是他老人家多说了一两句,就会被当成大新闻,轰传网络论坛——“昨晚迪伦开尊口,在台上讲了个笑话!”
鲍勃·迪伦和约翰·列侬
事情并不一直是这样的。60年代中期,迪伦巡演沿途办了不少记者招待会。他总戴着墨镜,顶着一头爆炸乱发,对着一整排麦克风,烟囱一样噗噗抽着香烟,不假思索,有问必答。然而,记者很少能拿到他们期待的答案,得到的往往是羞辱和困惑。有人说,迪伦当年之所以要开记者会,搞不好就是要用公开羞辱记者的方式,把媒体的愚蠢公布于世。有人甚至认为,1965年到1966年的迪伦记者会,是可以和他的演唱会相提并论的精彩“演出”:
问:你喜欢任何一位模仿你的抗议歌手吗?
答:不,你听过我唱吗?
问:还没。
答:你坐在那边问一些你自己都不懂的问题,不会很奇怪吗?
问:你为什么不再写抗议歌曲了?
答:我所有的歌都是抗议歌曲,你随便讲个东西,我都可以拿来抗议。
问:你最大的野心是什么?
答:当个切肉的。
问:范围可否再扩大一些?
答:切很大一块肉。
问:你快乐吗?
答:是的,差不多跟一只烟灰缸一样快乐。
私心最爱的迪伦口琴段子有二:来自唱片的《或似珍女皇》(Queen Jane Approximately,1965)和现场版的《俱往矣,宝贝蓝眼睛》(It’s All Over Now, Baby Blue,1966年5月27日,伦敦亚伯厅实况)。
《或似珍女皇》在《六十一号公路重游》那张旷世专辑之中算是比较被冷落的歌,然而暗藏着致命的魅力。它从素描式的淡墨起始,一路蔓生,愈唱愈开,终于化为妖气四溢的灿烂毒花。末段的口琴独奏,危险的香气充盈天地,足以将你溺毙。
《俱往矣,宝贝蓝眼睛》始终是我最珍惜的迪伦歌曲。1966年巡演的每一个现场版本,口琴都有不一样的吹法,时而凄厉癫狂,时而温柔婉转。
……
迪伦把口琴架在脖子上,让他可以一边吹,一边腾出双手弹吉他。这架子原是所谓“单人乐队”——背着整套鼓吹吹打打边弹边唱的街头艺人,走唱江湖所用。前辈民谣歌手也常用,但还是迪伦把这原本带着杂耍气质的道具,变成了酷的象征。
近年,迪伦在舞台上很少弹吉他,几乎都在弹电风琴,于是口琴架也用不着了。他改用50年代芝加哥蓝调乐手吹口琴专用的“子弹式”手持麦克风(老电影里无线电通报员用的那种,巴掌大,椭圆形),能把口琴声变得又厚又麻,搭上摇滚乐队,效果正好。
一首歌,能包含进一整个时代、一整个世界吗?你听《苦雨将至》(A Hard Rain’s A-Gonna Fall,1963),《盲眼威利·麦泰尔》(Blind Willie McTell,1983),《劳动者蓝调二号》(Workingman’s Blues #2,2007),那些句子,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形容得好:“一串串灿烂夺目的意象。”它们和时代一样巨大,和世界一样难解。这么多年,我们仍然不敢说谁真听懂了他的歌。就像这时代,这世界,我们始终望不穿,搞不懂。有的句子,乍看乍读也就那么回事,听来却像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说的“猛然踢开你脑袋里那扇门”,那是歌的力量:
你永远不会懂我受的伤,和我挣脱的痛苦而我也永远不会懂你你的圣洁,和你所谓的爱而这真真让我遗憾——《愚痴之风》(Idiot Wind,1975)我去过糖镇,我抖落一身的糖我得赶去天堂,趁大门还没关上 ——《设法上天堂》(Tryin’ To Get To Heaven,1997)即使在极早极早的年代,你听二十几岁的迪伦在台上自弹自唱,便已经和唱片里的版本完全两样了。如今,那些年少轻狂的歌,唱来也是不一样的意思了:
来吧,全国做父母的,听我说你们不懂的事情,不要妄加批判你们的儿子女儿,不会再乖乖听话你们那条老路,愈来愈不堪走新路已开,请你们让到一旁,要是不能伸出援手因为时代正在改变战线已划,诅咒已下:
慢的终将变快当道的终将过气那些老规矩,都已不合时宜领先的终将落后因为时代正在改变——《时代正在改变》(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1963)当初那一腔正气向着“大人世界”喊话的愤青,如今年纪比美国总统还大20岁。同样的歌,听来更像是对同辈,甚至晚辈的劝诫,然而力量依旧,甚至更显老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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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迪伦自己,从不追求领先,也不在乎快慢,那么也就无所谓过不过气,也无所谓落不落后了——他走的,始终是自己开的那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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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我写的任何一首歌都不会过时,”迪伦说。“无论它们是关于什么话题的,它们承载的是那些我永远找不到答案的东西……《双城记》是一百年前写的,现在我们还在读这本书,那这算‘怀旧’吗?“怀旧”这个词充其量是人们一厢情愿的想法,他们自以为是地用这样的词汇把你放在他们认为合适的位置上。只不过是另一个标签而已。”
而迪伦一生讨厌任何标签。下面是一些他说过的话。关于感情,关于自己,关于自由与现实……
“遇见她就像是走进了《一千零一夜》。她的微笑照亮了一整条熙熙攘攘的街。她就像是罗丹的雕塑被赋予生命。”
——迪伦这样描述对初恋情人苏西的一见钟情。
1966年5月,鲍勃·迪伦在巴黎乔治五世酒店接受媒体采访。
“实际上,你要抑制自己的野心,这样你才能成为你应该成为的人。”
表演间隙,鲍勃·迪伦在抽烟。1966年。
“我不觉得人类的大脑足以理解过去和未来,这二者不过就是幻象而已,驱使你去相信一切有所改变。”
鲍勃·迪伦和琼·贝兹堪称民谣界的“帝与后”,他们曾有一段情。
“许多人都知道生活本身就是一个笑话,但是你我早就过了那个阶段了。这不是我们的命。所以我们别假装痛苦了,时间已经不早了。”
“我能做的一切就是做我自己,你管我是谁。”
“就因为你喜欢我的东西,不代表我就欠你什么东西。”
“没有人是自由的,甚至连鸟儿都被天空束缚。”
“我不定义任何东西,不管是美,还是爱国。每件事该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什么优先规则使之应该成为什么。”
“无论谁生谁死,地球都照样转。我的意思是说,别看拿破仑那么嚣张,他死后我们仍在生活;别看哈波·马克斯那么风靡一时,他死后世界依然正常。生活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一秒。这听起来令人难过,但却是真相。”
鲍勃·迪伦和瑞妮·布拉克利,1976年。
“不管你有多少钱,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还幸存的,一种是已迷失的。”
“你要知道,想不下地狱是很难的。世上有那么多吸引你、诱惑你、分散你注意力的东西;当你努力好好做人的时候,总有人半道把你拖下水。当你把外部的敌人消灭掉后,你内心的敌人,又从四面八方涌现上来。《圣经》说:‘抵抗恶魔,恶魔会逃离。’因此,你必须坚持与它抗争。”
“人们很少做他们相信是对的事,他们做比较方便的事,然后后悔。”
“归根结底,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同形式的‘上帝’。人们都有自己的‘上帝’:财富是上帝,大财团们是上帝。而政府呢?政府不是。政治只不过是一场骗局,政治家们实际上没有任何力量,他们通过报纸向你灌输那些正在发生的事情,但上面写的与真正发生的完全不同。”
“天哪,谁有空与时代同步?”
2011年鲍勃·迪伦在北京工人体育馆的个人演唱会。
“未来不对任何事作保证,甚至不保证生活不是一个大玩笑。”
“荣誉,每个人通过不同的方式得到它,但没有人思考过得到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比如说,你路过一家小酒吧或者小旅店,你透过窗子看到人们来来往往,兴高采烈地吃着聊着。你在窗外看到的他们是如此真切,真实到吸引着你进去看看,可是一旦你跨入了那间屋子,一切都结束了。你再看到的世界,都是那么不真实。”
2012年,奥巴马授予鲍勃·迪伦自由勋章。
“这世间的一切所谓的真相,只不过是在积累一个巨大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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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肉好养吗?
只要你细心,绝对养啥都没问题,那你有没有想过养啥样的,多肉植物种类很多哦。
你喜欢哪个呢?认为哪个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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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的书值得读吗?
非常感谢悟空邀请!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不经意间,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已两年。彼时,这位名满世界的民谣艺术家获得文学界殊荣,引发不少网友热议。诺贝尔文学奖带来的社会热度,加之中国歌迷的迪伦情结,一时间,关于鲍勃·迪伦的作品纷纷问世。近两年来,关于鲍勃·迪伦的多本传记、回忆录被引进、再版,迪伦的传奇生涯又一次次地受到文字的回望。今天,我们一起看看出版社为迪伦出了哪些书?这些纷繁作品中,又有什么特点?
迪伦眼中的迪伦:《编年史》
要想了解鲍勃·迪伦数十年来的心迹,不可避免要读《编年史》。这是他生平迄今唯一一本自传,向世人讲述他所经历的种种决定性时刻,以及在民谣路上遇见的前辈和同道如何影响他的创作理念。
与其说是“编年史”,不妨看作“地区史”,一系列地名标记着迪伦人生重大时刻。他在明尼苏达州德卢斯出生,此地临着苏必利尔湖,地势倾斜,暴风雨到来时,“狂风在无情地咆哮,掀起十英尺高的骇人巨浪”。他在“高雅的、老式的”新奥尔良录制多张唱片,这里随处可见墓地和宗教仪式,在迪伦看来,“这个城市就是一首长诗……慢性的精神忧郁症到处弥漫”。当然,还有拥有“Café Wha?”酒吧、“煤气灯”咖啡馆和种种反文化元素的、杂乱的纽约……
迪伦对修饰语、形容词的绝佳掌控在《编年史》中展露无遗,这从他对每个人物精准的描述就可以看出。初见民歌手麦克·西格,迪伦说:“他像是个公爵,一个游侠骑士……他能在德拉库拉的黑色心脏上插上木桩。”与U2乐队的波诺共进晚餐,迪伦形容:“他就像老电影中的那些男人,比如一个赤手空拳揍一只老鼠,然后强迫它忏悔的人。”而他认为好友约翰尼·卡什“像一个住在洞穴里的人。他听上去仿佛在大火的边缘,或者是陷在大雪里,要不就是在鬼魅的森林中,有着意识清醒、显而易见的冷静力量,全速前进,充满威胁”。
女友眼中的迪伦:《放任自流的时光》
《放任自流的时光》是苏茜·罗托洛的回忆录。热爱诗歌、绘画、戏剧的苏茜感受力敏锐细腻,在各类关于迪伦的书籍中,她清一色地被称作“鲍勃·迪伦的缪斯”。她出身工人家庭、曾经投身民权运动,她的经历也影响了迪伦的政治理念。然而,苏茜想摆脱这些附加的虚名,整本回忆录正致力于此,回归个人生命,拒绝仅以“鲍勃·迪伦的女友”这一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
在苏茜的描述中,鲍勃·迪伦的第二张专辑《放任自流的鲍勃·迪伦》唱出一代青年的反叛语言:“它为底层人民发声,吼出了时代的愤怒,有着强烈的批评精神。它的音乐表达形式是民谣,但它绝对摇滚。”时值1960年代,冷战、核危机、民权运动、反越战,外部的冲突也在涤荡美国青年的思想。青年人为自己的信仰而活,于是,苏茜写下:“我们真的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世界,并且我们真的做到了。”
值得一提的是,苏茜语言平实,不是那种留心于修辞的写作者,但某些语句却异常冷峻有力,比如:“在我孤寂的内心深处,有一种东西与我遥遥呼应。最终,时代的车轮碾过,载着它们来到了我的身边。”作为工人阶级子女,她也讽刺部分左翼青年的伪善,认为他们来自中产家庭,精通商业逻辑,却自诩“无产者”,假装理解底层的心声。去除矫饰,追求真实,忠于自我,这是苏茜的人生信条,而迪伦在他的生涯中也是这么实践的。
2011年,苏茜在曼哈顿家中因病逝世,四十余年来拒绝一切采访,终成《放任自流的时光》,她旁观了迪伦最重要的生命片段,但不是迪伦吉他上的一根琴弦。她只是她自己。
乐评人眼中的迪伦:《地下鲍勃·迪伦与老美国》
(民谣复兴运动)对整个民谣文化提出了罗曼蒂克的要求——它要求民谣文化诉诸口述,由即时性、尊重传统、使用地道的语言、有公共性,是一种有个性的文化,反映权利与义务,乃至信仰,它反对中间派、专家、没有人情味,它反对技术官僚文化,也就是那种关于类型、功能、工作与目标的文化。
著名乐评人格雷尔·马库斯如此描绘迪伦所处的时代,即“民谣复兴运动”。书中,马库斯除却对谱曲、作词等创作细节的描述外,还关注迪伦艺术理念的流变,包括他一直以来对自身“标签”的轻视与反抗。“迪伦放弃了将生活等同于艺术的观念,只是服从内心音乐的指引,这时他所放弃的不仅仅是一个哲学命题,也等于是放弃了一整套信仰与公理的体系与情结,而很多人正是依赖这套体系判断是非好坏。”他对迪伦的艺术家身份判断十分精到:“作为艺术家,他风趣、粗暴、带有预言色彩、充满攻击性、可怕、难以捉摸;而深入这些特质,你可以听到谨慎、狡猾、沉思,以及保持领先一步,保持控制的欲望。”
马库斯的乐评文字想象力充沛,偏个人阐发,有时略显散漫而无边际,有牵强附会之嫌,常常提一些“民谣如何反映美国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一类的大问题。或许因为这片土地的种种机理太过复杂,民谣又寻求着将它们全部吟唱出来的野心,落笔时难免有力不从心处。
教授眼中的迪伦:《鲍勃·迪伦与美国时代》
肖恩·威伦茨是普林斯顿大学美国史教授,因而这本《鲍勃·迪伦与美国时代》在追溯迪伦的每张专辑、每场演唱会时,多了几分学术分析的色彩。
迪伦的词作离不开工人阶级左翼思潮,肖恩·威伦茨将目光投诸工会组织“人民阵线”和活跃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叛逆歌手阿隆·卡普兰。卡普兰的一系列歌曲,如《普通人的号角》(Fanfare of the Common Man)、《阿巴拉契亚之春》(Appalachian Spring),关注乡野间的普通人和最质朴的原乡。但是,当他与激进共产主义组织深入接触联系后,一些理念冲突也不可避免地产生,这致使他中年时与亲共左翼决裂。
在肖恩·威伦茨看来,卡普兰和迪伦之间:
尽管他们之间年龄相差40岁,但卡普兰和迪伦都是立陶宛犹太移民的后代。两人都着迷于‘比利小子’这样的底层人物和不法分子的传奇故事,以及他们各自时代的纽约音乐版图上那些年轻的左翼音乐圈。二人都深深地吸收了美国过往的流行音乐(尤其是对西南部的民谣及神话特别感兴趣),并将其转化为他们的艺术……他的管弦乐作品与迪伦的歌曲都提出了有关音乐与政治、简单与困难、妥协与天才、爱与偷窃等同样的谜题。
在威伦茨的介绍中,迪伦深受“垮掉派”影响,此派蔑视传统,放荡不羁,追求纯粹的身心自由,他们的生活正如迪伦歌中所唱,“当你一无所有,便不再担心失去。”迪伦的创作反过来也影响着“垮掉派”,有人回忆首次听到《暴雨将至》时的反应:“当时他的泪水涌了上来,心中满是光明的快乐,感觉到波西米亚传统正传递给年轻的一代。”
记者眼中的迪伦:《迷途家园:鲍勃·迪伦的音乐与生活》
“迷途家园”取自鲍勃·迪伦名作《像一块滚石》中的一句歌词,“No Direction Home”。作者罗伯特·谢尔顿与迪伦颇有渊源,1961年,谢尔顿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一篇乐评《民谣乐坛上的一张新面孔》,预见这位“天赋过人、才华横溢”的20岁年轻人,他的未来将比他的过去更加辉煌。正是这篇乐评,开启了迪伦的声名。
谢尔顿与迪伦关系非同一般,很多生活细节迪伦都不会向他隐瞒,这让谢尔顿可以独家采访到迪伦身边很多亲密人士。长期近距离观察迪伦的同时,工作于《纽约时报》的谢尔顿也没有忘记新闻的“客观性”要求,1970年代后,他移居欧洲写作便因于此,试图远离他书中主要涉及的人物。
《迷途家园》中,谢尔顿认为迪伦佩戴的面具无数,人格四分五裂。他是一个操控语言的天才,“使用的节奏、抑扬顿挫与意象早已进入我们的日常用语,并使这些表现方式更为高雅”。他是上下求索的朝圣者,“一个人沿着没有穷尽的精神大路逃遁……而这条大路荆棘丛生”。他还是神秘莫测的高人,“同时向陌生人敞开自己的经历、思想与情感……但是却又似无形的幽灵,深藏不露”。
谢尔顿用笔大开大合,塑造了迪伦,也分解了迪伦。
粉丝眼中的迪伦:《曾几何时》
他既是道德艺术家,也是流氓艺术家;既是精神作家,也是感官作家;是与政治无关的政治动物;是虔诚的怀疑论者和抱持怀疑的信徒;既是即兴创作者,也是能工巧匠。他开过许多场演唱会,取悦过许多人。迪伦是一个保持自我的公共艺术家,社会、美国和世界都把假想的现实投射到他身上。然后他唱歌,忽略这一切。
出生于爱丁堡的作者伊恩·贝尔曾获乔治·奥威尔政治新闻奖,英式教育的严肃与政治记者的理想、炽情,在他的文字中都有体现。
贝尔尤其关注1966年迪伦英国之行时遭遇歌迷质疑这一文化事件。彼时,迪伦在曼切斯特选择“插电”,引发纯粹民谣信仰者们的强烈不满,“犹大”、“叛徒”的骂声响彻音乐厅,在他们看来,“实心的乐器、插头和效果器是唯利是图、空洞无物的象征,只能代表金钱和廉价而俗丽的惊悚”。而歌曲中游离的意象、黑暗的预兆,虽充满迷幻,却是“青少年为赋新词的无病呻吟”,丧失民谣的“意义”。
贝尔在书中为迪伦辩护,称迪伦要创作的是一种“从未被定义过的音乐”,至于“意义”不过是艺术自以为是的假设。当然,一路嘘声的英国之行也塑造了迪伦的生涯。贝尔点明,从那时起,迪伦的“一言一行都被放在聚光灯下……随口说出的话被当成宣言;糟糕的表演与精彩的表演受到同样的重视;关于他的出生、童年和青少年时期,他的学业、习惯、爱情和信仰的一切都被连篇累牍地描写”。或许这也是我们今天能看到这么多关于迪伦传记的根本原因吧。
在以上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都是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希望我分享的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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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在这里,祝大家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快快乐乐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万事兴,年年发大财,生意兴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