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以女朋友名字买房,女方婚前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算不算婚前财产
婚前以女朋友名字买房,女方婚前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算不算婚前财产?
题主问题的重点应该不是关于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划分的问题,而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对吧?弄清楚这个问题就有答案了。
这个问题可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分析。一种情况是,女方在婚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并且贷款已经在婚前全部还清,那毫无疑问房子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是,女方在婚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没有还清,婚后需要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那房子算不算女方婚前财产呢?我的答案是:不完全是。理由如下:
因为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中包含了被扣除掉,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福利分房部分,以及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福利分房部分,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当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弄清楚住房公积金问题以后,女方婚前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买的房子产权就明晰了,即:该房产不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婚前女方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两部分(或还有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无论以何种方式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朋友一定要加上她名字?
首先看买房女朋友是否也有出资,如果没有作为女朋友当然是不加。你可以说婚后加上,如果你们的关系足够好,一起凑的钱付首付,准备一起还贷款之类的,当然就可以加。
所以遇到这一类的事情,实事求是把,道理上,情感上能说的过去就可以讨论,总不能因为你是女朋友我自己全资买房也要加你的名字把。谁也没这说法,你说结婚加你名字还有的说。同样,女孩如果和你一起还贷凑首付,你说就写你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你自己说的过去么。所以就事论事,如果你喜欢,她要加,你不放心,直接领证嘛。多简单。
婚前买房是否应该加上女友的名字?
这是个有代表性的社会问题。一般的家庭,房子就是最重要的资产,是不是可以把最重要的资产拿出来与别人分享,这取决于那个人在你心目中的位置。
经济学里有个词叫机会成本,指的是你选择了a的同时放弃了b,对你造成的损失。如果选择了不加,从而失去了女友对你的爱,你觉得值不值得?如果选择了加,最后分手了,失去了一半房产,你觉得值不值得?这两个问题的选择角度,每个人都是不同的。问题的答案,就是该选择的方向。
除了理性的分析,还有个感受层面的。如果这个要求是女友提的,有两种可能:一是考验一下你对她是否真心?二是为自己的日后做了打算。无论是哪一种,都说明她对你们的关系不太确定,希望借助房子来加强确认感。
所以如果不是很心甘情愿,最好还是明确态度,避免以后更大的纠纷。可以说父母那边不太容易说服,等我们结婚之后,他们没有顾虑了,我们再想办法,把你的名字加上。这样给大家一个舒缓期,如果你们的感情越来越好,房子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我是欣然,情感咨询师,为大家解答问题,记录随感,如果某些话题引起您的思考和共鸣,欢迎留言讨论,求关注】女方要求结婚时男方婚前的房产必须加上她的名字合不合情理?
结婚买房子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婚房,绝大多数是由男方来买的。那男方在买房子的时候应该是写上自己的名字还是写上女友的名字呢?怎么还是说是两个人必须都加上?现实生活当中的确有很多因为婚房子写谁的名字而闹得沸沸扬扬,有的甚至不欢而散。
如果说女方要求男方必须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那这件事女方做的过分吗?我个人的观点是不过分。这件事情应该这么来看,作为男人,既然你爱一个女人,就应该好好的爱她,让她死心塌地的跟着你。房子和车子又算什么呢,女人要求必须加上她的名字,其实是在考验你,考验你是不是真心的爱她?是不是真心的为她付出?其实大家仔细想一想,这个世界上,除了生命最重要之外,其他的东西都是身外之物,包括金钱在内。所以说,如果你真爱一个女人的话,又打算和她结婚,既然女方有要求提出来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那为什么不加呢?加上她的名字,让她吃一个定心丸,又有何妨呢!
女人之所以在婚前就提出这个要求。肯定是男方家里还哥哥或者是弟弟。女方这么做也是基于自己的私心考虑,但是我们应该这么来看。她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想着一辈子来好好的去爱这个男人,好好的和她生活在一起。女人做事本来就没有男人考虑的周全,甚至是没有男人大方。这点相信男人都应该能够理解。
结婚前女方要求先买房错了吗?
这种想法谈不上对错,只是看现在想不想买,要不要买,能不能买。
现在很多地方都是要求男方买房子的,算是一个趋势。女方家也是希望女孩子嫁过去能过得好一点,不可以不用再辛苦的赚钱买房子。谁舍得自己家的小棉袄受苦呢?
衡量男方家的经济实力,对女孩子的态度。现在房子是大件品,附带的还有车子,装修等。都是看男孩子家是不是有那个能力,能让自己的女儿嫁过去能不吃苦。也看看这个男方家是不是真的有真心想让两个孩子成婚。
避免女儿吃亏,现在一直再说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南方是全款买的算是男方,如果是约定以后女方负责装修,那么以后分房子,房子所有是男孩子,女孩子只能得到部分补偿。但是房子一直增值肯定有人不愿意吃亏。
如果你们现在家里实在是没有能力买房子,可以明确的和家里人商量,也可以先首付,以后两个人一起还款,属两个人的名字。
男孩子不能因为女方要求买房就觉得人家物质,毕竟很多人都这么要求,也不是很过分。实际怎么样买不买还是看你们最后的决定。
